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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指导实用教程
1.7.4.18 毕业生就业程序

毕业生就业程序

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1)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并负责推荐。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3)用人单位向学校返回接收意见(推荐表)。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由学校将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国家教育部。

(6)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下发,由省市地方调配部门按计划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