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关系影响下的塔里木区域社会
塔里木大学西域文化研究所 李国平
一“和谐社会”思想的历史钩沉
“和谐社会”的提法,是一个古老、恒久而又日新的命题。它的起源,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的和谐思想。而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和谐社会理论也是其后发展、完善并系统化了的古希腊“和谐”理论。而在中国,关于“和谐社会”的较确切的提法要从儒家所讲的“中庸之道”说起。因而,无论是国外、国内,“和谐社会思想”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邃的根源。
就“和谐社会”的理论本质而言,在印度著名诗人、美学家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的思想体系中,对他的理论阐释可以这样加以概括:人与神,神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自然物之间,都处于永恒的和谐统一之中。神是有限与无限的和谐统一,人也是有限性与无限性的和谐统一,而自然界的科学真理与心灵的真理,灵与肉也都是和谐统一的或可以协调和谐的。而在中国,就儒家的和谐社会理论——“中庸之道”而言,所谓“中庸”,“中,正也”(《说文》字解),正,也就是恰当、妥当、合乎客观实际的意思。“庸,用也,从用,从庚;更事也”。(《说文》)更事也就是经历事物,与经事同义。联系起来讲,“中庸”就是正确、恰当、妥当地为人处事,就是“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中庸》第二章注)。而“中”的目的就是要达到“和”,而且“中”、“正”本身就是一种“和”,一种达到一定“度”的“和谐”。自身和谐,才能促使人际关系和整个社会的“和谐”。毕达哥拉斯活动的时代,同孔子差不多。但是,实际上,中国“中和”思想的起源,比孔子和毕达哥拉斯要早得多,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产生于那个时代的中华民族第一张奇图——太极图,就是体现和谐美、中和美的范本。另外,中国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的思想都是从远古“中和”思想发展而来的。儒家提出“中庸”,墨家提出“非乐”,道家则提出“天人合一”等等。从实质上说,它们都是中国古代和谐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我看来,今天所提出的“和谐社会”的含义深刻。不和谐就是不团结,不和谐就是不公平,不和谐就是矛盾多,不和谐就是发展不协调,不和谐就是社会、组织、思想等方面杂乱无章。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改变这些不和谐现象,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这样进行概括:真正的和谐应该定义为“均衡”,即它是一种相对稳定、融合的状态。那么什么状态更容易趋于稳定?那就是制衡的状态。所以,和谐就是制衡。一个失衡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和谐的社会必然是稳定的、有秩序的社会,而且需要充满活力。要能够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而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文化,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文化因素深深地渗入其间,它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支撑。
从这一点来看,我国历史上在构建社会的和谐方面的范例也不乏其实。据史书的确切记载,在我国的西域地区,也就是大致在今天所说的新疆地区,很早就存在着诸多小国,仅在塔里木河流域就存在很多小的国家和部落,号称三十六国,而实际上还远不止于此。从我国西汉张骞的凿空西域开始,中原的中央王朝就开始了同塔里木河流域地区诸多小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的交流与互通。尤其丝绸之路的开拓更促使中原文化和塔里木诸小国和部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了更广泛、更深刻的交融。所以中原儒家文化、道家思想的传播,尤其是来自印度的佛教思想,来自西方的基督教文化等等的加入,更加促使古代西域塔里木河流域的社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断呈现一种和谐的态势。尽管也偶尔有一些部族和小国之间的纷争与冲突,但从西域塔里木河流域社会的历史发展轨程来看,其基本的特点和主体走势还是稳定与和谐。
在此文中,我们就塔里木河流域地区(以下简称“塔河流域”)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进行粗略的勾勒。并就当时和谐社会的具体内容和形成原因进行简单的思考。从而在此基础之上,就塔里木河流域的和谐社会建设问题,为我们国家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提供必要的历史参照。
二 塔里木河流域和谐社会的历史脉络
(一)史前塔河流域和谐社会的历史表征
塔里木河流域区域社会整合的历史可以远溯到史前时期,仅就目前新疆的人类考古发现而言,史前阶段(远古——秦汉时期)新疆的人种,其居民的种族就已经呈现出多元化,人种类型十分复杂,不仅有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并且即使是同一人种,也存在不同支系的区别。更有不同种族和人种互相之间通婚所形成的交叉人种。另外还有一些现在基本消失了的人种,如古代塞人、乌孙人等。而就当时西域居民的民族成分来看,种类也比较多。诸如羌、塞人、月氏、姑师、秦人、匈奴人等。只是由于当时详细的文字记载较少。所以很多当时的生活材料和社会史料都无法给以确证。这一时期的社会状况,我们不再也不可能进行详细而确凿的记述和描写。但是,仅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遗迹、文物来判断,我们就可以史料记载的历史时期来粗略勾勒古代西域地区和谐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
新疆的考古发掘表明,当时的西域社会生产方式既有游牧文化、狩猎文化的痕迹,还有渔猎文化、农业文明的痕迹,还出现了简单的手工业的迹象,尽管各文化类型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但总体上讲仍然透显出较多共同、共通的文化精神。比如出土的用草、麻枝条编织的蒌筐,用羊毛捻成的毛线,一些毛布。还有毡帽、木俑石俑等。这些历史遗留物品的发现,虽然还是无法直接而详细的描述史前西域地区社会的真实面貌和历史画面,但是,简单的痕迹也足以让我们粗略勾勒出史前时期西域社会的基本面貌。
从这些材料来判断,与同时期的中原文化相比,当时的西域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差,经济类型也比较复杂。并且其人种较多、民族群体相当繁多,文化的发展水平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各人种、民族群体之间的关系十分融洽,尽管这个问题也有环境、交通等方面的原因。但无可置疑的是,当时的西域环塔里木河流域的诸多种族、族群之间的状况基本呈现一种稳定、祥和、融洽的局面。可见,史前西域地区的社会,必定经过了较长时间相对稳定的融合发展,才最终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和较高的发展水平,基本可以说是达到了一种“和谐”的社会状态。
(二)汉唐盛世塔河流域和谐社会的发展态势
从总体上看,西汉初年,天山以南塔里木盆地周围分布的城郭诸国,号称“三十六国”。匈奴的强大以及对西域的统治对古代西域社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进一步加强了西域与内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它密切了原本分散林立的西域诸国之间的关系,促使诸国的融合与协调发展。它初步拓展了塔里木河周边诸国与北方草原、中原文明的交流,加大了东西交通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两汉王朝对西域的统一和张骞通西域,以及后来随之而开通的丝绸之路,都为西域塔里木诸国的发展和社会调和提供了绝佳的历史机遇和外部条件。
从具体的社会现状来看,汉朝统一流沙东西和西域督护府的创立进一步加强了绿洲与绿洲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与联系。唐朝中央的重开西域郡县制的推行以及安西都护府的设立,使得这一时期的西域环塔里木的周边诸国逐渐由众多分散的城郭小国合并为比较稳定的几个以城邦为中心的城邦国,比如高昌、龟兹、楼兰、于阗、疏勒等国。由于丝绸之路的东西贯通和中原王朝的有效领导,使得各国之间实力均衡、利益相同、荣辱与共,每个国家都无法离开周边国家的合作与支持而顺利地发展。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必须互相加强相互之间在各个领域里的交流与合作,从而获得一个较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从这一时期塔里木河流域诸国的聚居族群、人种变迁来看,其社会发展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和中西文化交流的拓展都得到了快速的推进。两汉时期塔河流域诸国聚居的人种和部族除了土著的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以外,还出现了操印欧语系语言的白色人种或黄、白混血型人种。在龟兹地区,当时产于大宛的汗血马和葡萄酒在龟兹出现了,可见来自大宛的塞人已经入驻龟兹,另外当时龟兹境内拥有一批远高于中原汉文化的高素质的新族群,当时的龟兹境内流行的是大宛的塞语。而当时的焉耆流行的语言则是来自东伊兰语的吐火罗语。而唐代西域塔河流域社会的人种族属也有较大的变化,涌现了一批新居民。除了陆续来自内地的汉人以外,还有从河中迁来的粟特人,疏勒的主体民族已易为文身碧瞳的印欧人种,而龟兹、焉耆两国虽然仍基本保持着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但它的人种似乎已易为突厥人。《隋书》中记载:“疏勒国,都白山南百余里,汉时旧国也。其王阿弥厥,手足皆六指,产子非六指者,即不育之。”而《新唐书》中所记内容则发生了很大变化:“疏勒……一曰槃沙……多沙碛,少壤土,俗尚诡诈,生子亦夹头取扁,其人文身碧瞳王姓裴氏,自号阿摩支,居迦师城。突厥以女妻之,胜兵两千人,俗祠祆神。”可见短短的一二百年,其社会习俗就大相径庭,这种变化足以说明当时该地民族变迁、文化融合是何等迅速。
从两汉和隋唐时期环塔里木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来看,基本上呈现出一种和谐、繁盛、稳定发展的态势。由于汉代西域统一于中央王朝,经济上,西域塔河流域诸国在汉唐两代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城邦诸国的农牧业在前代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繁荣发展,这在《隋书》卷83《西域传》、《旧唐书》卷198、《新唐书》卷221、《通典》卷192和《大唐西域传》卷1、卷12种有详细的记载。另外还出现了较发达的手工业,如麻织、棉织、毛织、丝织业都成为较普遍的家庭副业;陶器制作、木器制作金银箔的打造、铜铁冶炼、玉器采琢等工艺技术也有了较快发展。很多手工制品的艺术处理上逼近又汉唐之风,而且掺杂了希腊、健陀罗的文化因素。
从塔河流域的民众习俗生活来看,当时的土著民族与中原汉人在民风民俗的许多方面都类同于中原地区,据《北史》卷97《高昌传》记载:“风俗政令,与华夏略同。”呈现了多种族和多民族饮食风格交融的特征,如出现了胡人梳髻发、断发、祝发等发式,饮食上则既有来自西方的孜然、胡葱、酢等等。在祭祀方式上,西域土著民族也大多具有“杀牲煮肉”、“恸哭而藏之”等汉人风格。西域环塔里木社会和谐、文化融合、人民安居乐业,略见一斑。
(三)宋元两代塔河流域和谐社会的历史轨程
宋元两代塔河流域的城邦诸国重新整合,于9世纪中后期形成了高昌回鹘、哈喇汗国、于阗国三个政权。而隋唐时期语言各异、民族各异的环塔里木各族居民也在这一时期开始突厥语化、回鹘化,并基本上完成了这一民族融合进程。就这一时期塔里木河流域的社会状况来看,尽管大体还分为三个城邦国,但是就三个城邦国的关系而言,其和平共处、合作交流远较它们之间的冲突与碰撞而重要。其融合的势态仍然是当时社会的主流和发展潮流。
首先,就当时的族群状况来看,随着唐开成五年(840年)回鹘的大批西迁,天山东部的族群构成开始发生巨变,到宋代回鹘已经成为当地的主导部族并转向定居,民族融合的步伐加快,汉人、焉耆人、龟兹人及其他的少数人种相继回鹘化。元代对西域的统一在客观上更加速了西域环塔里木地区各族群、各人种的相互沟通和融合。
其次,考古资料以及中外史料给我们提供了众多宋元两代社会生活状况的依据。就高昌回鹘而言,他们的衣食住行和生活习俗既保持了农业社会的主体特征,又有游牧生活的痕迹,既有本民族传统的保留和延续,还有因融汇其他族群文化而产生的诸多变异,显得格外异彩纷呈。比如他们采用了一种类似汉地里甲制的村社制度。城市的形制也有坚固的城墙、城壕、护城河、城楼、角楼等等。他们的服饰已经不仅仅局限在本族群的服饰风格,而是融合了多种服饰风格,呈现了文化的多样性。
精神文化是特定历史、特定族群价值观、生活观的根本体现。由于塔里木河流域地处东西交通要冲,自古以来就是汉文化、波斯文化、印度文化交相辉映的地域。比如回鹘早在漠北时期,就深受到汉文化、粟特文化的影响,西迁以后与当地居民融合的过程中,又吸收其他的文化因素,并加以合理改造,创造了一个以文化混同为特征的新的民族文化形态。
(四)明清王朝塔河流域和谐社会的历史概貌
明清两代,尤其是清代,是我国版图和新疆各近代民族基本定型的时期。
清代继承和发展了我国历代王朝治理和经营西北边陲的历史传统,除了继续加强对于西域地区的管理,还进一步鼓励和发遣内地汉人西徙定居,开荒耕地,西陲移民的高潮再次掀起。无论其最初的目的如何,就这一措施的客观效果而言,它不仅给西域各族人民带来了内地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技能,繁荣了塔里木河流域的经济,还丰富了这一地区的自然人文景观,改变了当地的民族组成,繁荣了当地的文化,进一步密切了各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明清两代对西域的治理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和深远的影响。它促进了西域,尤其是环塔里木河流域的社会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的文明程度。加速了这一地区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速度。在《西域图志》的卷39中就有关于塔里木河流域民众生活状况以及和谐社会面貌的描述:“山南诸回部,有城郭宫室,故居处有恒;有沟塍陇亩,故田作有时,男识耕耘,女知纺织”,和谐社会的面貌可见一斑。
三 当代环塔里木河流域的和谐社会构想
纵观古代西域塔里木河流域和谐社会的发展轨迹,深思古代先贤关于和谐社会的基本理论和认识。我们可以这样说:不但关于和谐社会的理论认识和理论建构不是今天才有的新鲜事物,就是关于和谐社会理论的具体实践和不断创新也绝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
实际上,今天我们重拾“和谐社会”的话题,重要的并不在于讨论它是不是一种创新,是不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不是需要重新对其进行理论建构。而在于我们是不是能够结合当代的社会现实、历史条件和环境因素,把这一理论与具体的社会实践有机的、科学而合理的结合起来,使这一理论与实践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所以在今天的新形势下,我们迫切要解决的不是去就和谐社会的理论进行理论阐述。而是应侧重于探讨如何寻找一个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把和谐社会的理论科学地应用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
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论内涵和宗旨,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稳定;(2)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3)文化繁荣;(4)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几个方面。对于和谐社会的认识和评价就应该从这几个方面加以考虑。所以,在当前国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和宏伟蓝图的新形势下。我们如何才能探寻一条更适合塔里木河流域实际的建设区域性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这是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所在,因此我们从文化的角度就构建环塔里木地区和谐社会的方式方法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一)和谐的社会必然是稳定的、有秩序的社会,而且需要充满活力
对于塔里木河流域的社会的稳定,我们既有前车之鉴,又有后事之师。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和处理好这一地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考虑和解决好各族人民在文化、习俗、宗教信仰上的特殊雄和差异。使这一地区历久弥新的传统文化充分融入到新时期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这既可以促进塔里木河流域各民族的发展,又可以加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协调发展。
(二)和谐社会不仅是指利益层面的和谐,也包括价值层面的和谐
要形成有利于凝聚人心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尤其是对于西域环塔里木地区,客观原因造成的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整体的长期发展与社会和谐。在当前形势下,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的教育,切实提高难将环塔里木地区各族人民的素质。从现阶段我们面临的新趋势、新任务,尤其是塔里木河流域特殊的历史和现实状况来看,建设区域性和谐文化,必须重新发掘悠久而璀璨的古西域文化、丝绸之路文化等,依托古代西域的文化融合与社会和谐的历史经验,重新唤起西域和谐文化的回升。这种发展思路无论对于西域古代文明还是对于西域社会的现实发展来说,都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建设环塔里木河流域各民族的和谐文化,有利于加速东西部、甚至是中西文化与经济的交流与融合,促进文化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当前,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已成为必然趋势,经济增长中文化的推动力越来越突出,经济效益中的文化附加值越来越明显。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看,应当把“征服乐趣”提升为“和解乐趣”,实现从“天人对立”到“天人合一”转换。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四)在环塔里木地区,充分考虑其特殊的地理、生态和人文条件
挖掘、整理和研究借鉴古代历史长河中西域和谐社会的范例。从文化和民族精神信仰的角度,重新整合当代西域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力求寻找一条既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又可以促使各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和谐共容的发展途径,以期获得使塔里木河流域的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局面。
总之,建设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难度大,需通盘考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文化因素深深地渗入其间,它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支撑。而区域性和谐文化的建设则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尤其是对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与速度都相对落后的环塔里木河流域的民族地区,其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与建设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其地区环境的特殊性与文化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社会与文化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参考书目:
(1)《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薛明扬(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9。
(2)《中国新疆古代社会生活史》,薛宗正(主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8。
(3)《新疆史志》,天龙长城文化艺术公司(编),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