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语言文学专业学术论文写作导引
1.6.3 第三节 语言文学专业学术研究的方法

第三节 语言文学专业学术研究的方法

一、方法的含义与重要性

黑格尔说:“方法就是关于自己内容的内部自己运动的形式的意识。”就是说,方法不是单纯的技巧,不是某种跟自己的对象和内容完全无关的东西,而恰恰是从自己对象的内容中引申出来的。简而言之,方法就是主体与客体的中介,是客体的对应物。一定的方法论总是与一定的世界观相联系的,也是人类认识世界阶段性的产物。人类的认识论演进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古代认识论阶段。如古希腊哲学与中国古代哲学,将世界简单认识为一种元素或几种元素的结合,比如赫拉克里特的万物都是由火构成的以及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说。这一阶段的方法特点是重直观、重体验、重玄想的整体把握。第二阶段是近代科学认识论阶段。由于实验科学尤其是近代物理学与化学的飞速发展,人们不满足于简单笼统地把握世界的直观方法,而代之以各种具体的、科学的、分析的方法,其主要特征是归纳法、演绎法在科学思维中的普遍应用。第三阶段是唯物辩证法阶段。它扬弃前两者的缺点,即扬弃朴素的总体研究的模糊性、朦胧性,也扬弃形而上学分体研究的机械性、分割性,而是综合前两者的优点,即综合第一认识运动阶段的整体性的观察方法和第二认识运动阶段分解性和精密性的分析法,这便是综合研究方法,是科技整合方法以及一切边缘学科、嫁接研究方法得以风行的认识论基础。现代科学研究呈现出整体性与多极性两大发展态势,在研究方法上,表现为既有普遍的一般的科学研究方法,也有具体的特殊的科学研究方法。前者是从对人类认知模式的高度概括中抽象出主体认识客体的一般思维途径和认知方式,比如哲学上的形式逻辑方法、归纳演绎方式以及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分析方法等等,数理统计方法以及其他综合科学方法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方法。而具体方式则是一般方法在单独的学科研究领域里的演绎形式,也是具体学科研究经验的积累与概括,它对具体学科的研究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具有可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的特点。语言文学专业的研究由于学科性质的独特性,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步演绎出许多适合学科特点的研究方法,比如社会学方法、心理学方法、比较方法、结构主义方法等等。概括地说,一般方法为各种具体方法提供了基础,而具体方法丰富和发展了一般方法的研究手段、研究范围以及研究的精确度。

二、方法的应用原则

语言文学专业学术研究主体在应用各种方法去研究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一)方法的对应性原则

方法是一种手段、工具,是主体与客体的中介。方法的合目的性归根到底决定于客体提供的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说“方法不是某种跟自己的对象和内容不同的东西”,方法是“对象的内在原则和灵魂”。的确,在方法中大都包含着客体的特征。别林斯基在谈到批评的适应性时,就贯彻了方法适应客体性的唯物主义命题,他说:“批评总是跟他所判断的现象相适应的,因此,它是对于现实的认识。那么,举例说,布瓦洛、巴岱、拉·哈尔普等人的著作,是什么东西呢?那就是对于直接地(作为现象,作为现实)表现在高乃依、拉辛、莫里哀、拉封丹作品中的东西的清晰认识。”这里强调的是批评著作中的内容、特征、方法正是对象作品中固有的东西。因此,对读者的适应性、对时代的适应性以及对材料的适应性是研究者选择研究方法时的双重心理结构。方法的自觉意识不仅表现为重视方法,而且表现为对方法的理性认识。方法的超越性不在于它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而恰恰表现为适应于客体的能动性。方法的适应性应以是否适应研究对象为基准,方法的适应性是对研究方法的基本要求之一。

(二)方法的两极否定性原则

所谓方法的两极否定性,一是否定表现在目的里的直接的主观性,二是否定表现在方法里的直接的客观性。这就是说,在执著着目的的时候,必须避免一种无视客体自身特性制约的纯粹的主观性,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圆的说成方的,将方的说成圆的。同时,也要避免脱离目的追求纯粹的客观性,因为这将达不到任何目的,无异取消作为达到目的手段的方法自身。比如在文学研究中仅仅停留于琐细的考证注疏,而忘记了人文研究的终极关怀意义即凸现人的主体性价值,这就脱离了目的追求纯粹的客观性。

(三)方法的层次性原则

黑格尔认为“方法可以首先表现为仅仅是认识的样式”。这就是说,有什么样的认识,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而认识是分层次的,认识的层次性决定了方法的层次性。认识层次的划分,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二分法,即将认识过程划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另一种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三分法,将认识过程划分为感性认识、知性认识、理性认识三个层次。两种划分方法在哲学上都有它们的合理性。在这里,从语言文学专业学术论文研究的一般思路“总—分—总”三段式来看,三分法更具明确性。所谓感性,按照康德的说法,即“心之感受性,即心在被激动时容易表象之能力”,亦可简称“表象之能力”;知性则“心由自身产生表象之能力”,亦可简称“知识之能力”;理性乃“整理直观之质料而使之隶属于思维之最高统一”的能力,亦可简称“原理之能力”。感性认识阶段,认识限于感觉、知觉、表象这三个环节,相当于经验的方法;知性认识阶段,认识限于对事物各个方面局部性的抽象,是理论思维的初级阶段,相当于单纯的分析或分解的方法;理性认识阶段,揭示事物内部联系和运动的性质,是一种有机整体的思维方法,这是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思维阶段,是理论思维的高级方法。感性认识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就是通过感觉(人脑对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人脑中产生的对客观事物各部分属性的反映之和,但不是理性思维意义上的之和),造成表象(记忆表象、想象表象)。知性认识方法就是从感性认识的整体表象中分解出对象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种特性进行单个的孤立的考察的一种抽象方法。它所做的是概念化工作。理性认识是对客观世界对立统一或多样统一的认识,是对研究对象的有机的整体的把握,也就是将现实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的整体表象及个别抽象加以综合之后的某种必然性。正因为理性认识及其思维方法是整体的显现,因此,它要求理论思维所运用的一切基本方法都是相互结合的:一是归纳必须与演绎相结合。归纳法是从个别到一般,然而没有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法相结合,科学认识仍然不完全。例如,人物性格的典型化理论是根据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归纳出来的,但是那些表现意象、淡化人物性格的作品就不能包括在内。因为它不能从上述现实主义作品中归纳出来,这需要从作为小说乃至文艺更为根本的原理即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加以演绎。二是分析必须与综合相结合。分析是以局部、细节上对整体加以分解的认识方法。所谓综合,也就是把分解的对象重新组合成整体,从而认识对象的整体性质。三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纵向研究,一般采用两种方法,即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打断思想进程,因此,就需要逻辑的研究方法的整合。五是从抽象到具体。所谓从抽象到具体,也就是从感性的具体经过知性的抽象再到理性的具体。

(四)方法的互补性原则

方法的互补性原则要求在研究中不能简单地孤立地使用一种方法,而是要综使用多种方法。一般方法和具体方法可以互相补充,各种具体方法之间也可以互相补充。比如说在对同一材料研究的同一研究课题中,既要使用一般的归纳、推理、演绎方法,也要使用一些具体方法比如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