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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兰州
1.13.1.14 (14)郝璧

(14)郝璧

郝璧,字仲赵,号兰石,明代兰州人。生于明万历中期,卒于清顺治末年。

崇祯十二年(1639年),郝璧中举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政府任命郝璧为太常博士,不久又升为给事中(谏官)。任职期间,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改革祭祀典礼制度,主张删繁就简,突出主要礼制;二是多次上疏,有漕运、盐法、河道诸议,中心内容是治理黄河。他主张“引黄夺淮”、“疏通故道”,并提出通航、灌溉综合利用的意见。清廷接受了他的意见,治河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后来,郝璧以黄门侍郎身份赴江西南昌和浙江主持乡试,坚持以“质”选取人才,选取200百多人,得到了朝廷的赞许。

郝璧晚年回到扬州,著述讲学。他把往年的文章、诗篇按年代分为18卷。死后由其学生编为《兰石集》、《罗疏斋集》刊行于世。今存的《兰石集》收有各种文体的文章246篇,诗词铭颂1108首,30余万言。其诗文有丰富的思想内容和文学造诣,受到同时代文人的推崇。

郝璧晚年清贫,客死在扬州。死后,仅“遗书数箧而已”,表现出一个正直文人为官清廉的高贵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