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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兰州
1.11.3 3.商贸金融

3.商贸金融

兰州作为甘肃的省会城市,在大西北处于“座中联四”的地理位置,是我国包兰、兰新、陇海、兰青四大铁路的交会地,具有独特的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尤其是经过十余年的商贸中心建设,兰州作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三个商贸中心城市(成都、郑州、兰州)之一,在我国西部尤其是西北的商贸与物流中心的地位将更加突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兰州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良好基础条件。

兰州商业活动的发轫以新石器时代的商品交换为标志。清康熙五年(1666年),甘肃巡抚移驻兰州,随着西北政治中心的转移,兰州不仅成为甘肃省会,还成为西北的商枢,甘肃省的物资集散中心。据钱宗泽《兰州商业调查》记载,兰州“城内街道纵横,商业繁盛,贸易之大,远非西安、开封所及”,妇女上街,“衣料皆丝麻,其颜色具鲜艳,其装饰之品皆输入之货”。

1949年8月兰州解放后,兰州市人民政府除了接收和没收国有商业企业四大市场及官僚资本兴办的商业企业,即以统一财政经济,平抑物价、保证供给为首要目标,整合行业管理,成立国营的兰州贸易公司,恢复和建立商业服务网点。1958年,先是按照垂直管理的原则,将对外贸易、盐业、粮食、金融、运输、印刷等从传统商业中析出,成立专门部门管理和经营,有的归并于工业部门管理。其间,政务院为充实内地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从上海、北京、天津等地内迁信达祥绸布店、悦宾楼京菜馆、大中华徽菜馆、北京包子馆、王荣康西服店、国联照相馆、红花女子商店、意姆登洗染店等数十家外地商业企业。这些企业中的大多数,至今仍是兰州商业的品牌店(公司)。

改革开放以后,国务院确定兰州为商贸中心建设试点城市和内陆开放城市,成为全国32个大型物流中心城市。建设兰州大商贸工程,是1994年开始的,兰州市将依托自身区位优势,与中亚诸国携手共建兰州中亚轨迹配送基地,发挥商贸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功能。1992年中央及省、市有关方面人士,提出把建设兰州商贸中心作为建设内陆开放城市的突破口。1994年8月国家五部委批准方案,省、市联动,建设兰州为西北商贸中心的发展战略成形。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市场体系完整、市场功能完备、流通网络畅通、市场机制健全、内贸外贸结合、与国际国内市场对接的丝绸之路和有西北民族特色的开放型、市场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商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