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兔丝、女萝与女人
兔丝和女萝,这是两种广泛分布在各地的自然植物。兔丝又称菟丝,是常见的寄生草本植物,寄生在杨、柳、榆、豆类和茶树等植物上,自身根、叶退化,完全靠吸收其他植物体的营养生存。兔丝在每年的春夏季开出大量黄色或白色的花,种子散落在土中,越冬后在第二年夏季发芽。它藤丝状的细丝伸出地面飘摇,黄白色的丝茎遇到被寄生的植物时,便缠绕而上,同时不断分枝,直到布满被缠的整个植物,并完全靠依附物的营养为生。兔丝有很多的别名,如豆寄生、无根草、无娘藤、黄山丝、老鸦丝、黄丝藤等。女萝,又称为松萝、树挂、松上寄生等,呈丝状,生于松树等其他树木上或者高山沟谷的岩壁上,呈悬垂状向下生长。女萝具有清热解毒,止咳化痰之药效。
远古神话传说中,兔丝被视为美丽帝女的魂魄所化的仙草,与仙境中的瑶草、瑶姬有渊源关系。《山海经》卷五曰:“姑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草。其叶胥成,其华黄,其实如菟丘。服之媚于人。”草(瑶草)是传说中的香草,是神女瑶姬死后所变成,草形如菟丘。根据《尔雅》的解释,菟丘即是兔丝。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江水二》的说法又有所不同:“丹山西即巫山者也。又帝女居焉。宋玉所谓天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阳,精魂为草,实为灵芝。”《水经注》认为帝女化为的仙草是灵芝。
瑶姬所化之草究竟是兔丝,还是灵芝?从“服之媚于人”的记载看,我们认为应是兔丝。兔丝是古代人常用的补肝肾、益精髓的中药。它始见于《神农本草经》,曰:(兔丝)味辛平,主续绝伤,补不足,益气力,肥健。汁,去面黑干,久服明目轻身延年。从古人对此植物的描述来看,它具有两个方面的特效:一是补不足、益气力,可以明目、轻身、延年;兔丝子的汁还有美容效果,涂在女子的脸上,可以消除脸部的斑点。这些效用已经为现代中医学所证明。所以,《山海经》中有美容特效的草应该是兔丝。
除了作为治病的药物外,兔丝也作为古代炼丹的原料,晋·葛洪《抱朴子·内篇·金丹》曰:(立成丹)又可以和菟丝,菟丝是初生之根,其形似菟,掘取克其血。以和此丹。服之立变化,任意所作也。
关于兔丝与女萝是否为同一种植物,众说纷纭。在现代植物学中,兔丝和女萝的分类是十分清晰的,它们分别属于不同的门科,兔丝属于旋花科菟丝子属植物,女萝(即松萝)属地衣门。但是在古代,兔丝、女萝和松萝三者的关系却有多种说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女萝、兔丝和松萝为名称不同的同一种植物,《尔雅》云:“唐蒙,女萝。女萝,菟丝。”(二)女萝和兔丝为同一种植物,松萝为另一种植物。如陆玑就将兔丝和女萝归于一种植物,而认为松萝是另一种寄生在松树上的青色植物,《陆氏诗疏广要》:“女萝,今兔丝,蔓连草上生,黄赤如金,今合药,兔丝子是也,非松萝,松萝自蔓松上生枝正青,舆兔丝殊异。”[2]他认为女萝和兔丝之所以名称不同,是因为依附的植物不同,兔丝依附于草上,而女萝依附在松木上。(三)将女萝和松萝归为一种植物,兔丝为另一种植物。罗原页《尔雅翼》指出兔丝和女萝的颜色形状皆不同,兔丝是黄赤色,女萝是青色的,女萝有时会寄生在兔丝上面,形成两种植物相互纠缠在一起的景观。因此,古人喜好以兔丝女萝拟喻人类夫妇间的情感,如唐·乔知之的《和李侍郎古意》就以兔丝女萝比拟恩爱夫妻:“自矜夫婿胜王昌,三十曾作侍中郎。一从流落戍渔阳,怀哉万恨结中肠。南山幂幂兔丝花,北陵青青女萝树。由来花叶同一根,今日枝条分两处。”[3]从古代相关咏作来看,古人眼中的兔丝和女萝显然是有区别的。但是,对于女萝、兔丝和松萝三者究竟是怎样的关系,人们的看法不一致。
兔丝和女萝成为女性的文化象征和它们的生物特性是分不开的。兔丝和女萝是两种不同的植物,生存特性是柔弱和依附,这一点很早就引起人们的注意。《抱朴子·内篇》说:“水竭则鱼死,伐木而寄生枯,芟草而兔丝萎。”[4]《博物志》也说:“女萝寄生兔丝,兔丝寄生木上,生根不著地。”[5]在古人眼中,它们不仅是依附生存,而且柔弱易凋,生命极为脆弱。晋人在诗歌中曾这样描述女萝的纤弱之状:“绵绵女萝。施于松标。禀泽洪干。晞阳丰条。根浅难固。茎弱易彫。操彼纤质。承此冲飙。”[6]
汉唐以来,柔弱依存的兔丝和女萝在文学作品中逐步成为女性的象征,文人们在诗歌创作中多以兔丝女萝比拟男尊女卑社会中卑弱的女人。兔丝女萝与女人联系在一起与它们自身的生物条件有密切关系,其柔弱、易凋、寄生等特性与父权制下女人的身份特征是一致的。中国古代礼制对女性的基本要求是“柔弱”,要求她们如弱茑般依附于父权制的家庭。《白虎通·三纲六纪》曰:“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7]礼教的早期高度发展和农业社会的分散性使血缘家庭和国家权力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极大的强制作用,中国在西周时候已经开始形成了对妇女生活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与要求,以后历代对女性的束缚日趋严格。汉代班昭在著名的女教著作《女诫》中将妇女立身的第一要义定为“卑弱”,要求女子做到“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8]。宗法血缘家族剥夺女性个体的独立意识和独立生存空间,使她们遭受阶级和性别双重压迫,丧失了独立的主体意识,依赖于他人,如女萝依附松树,浮萍依附绿水一样寄生。汉代开始,咏颂兔丝女萝的诗歌就与女性联系在一起,隋唐时期更是频繁地用来拟喻哀愁的弱女人,并逐步上升为女性人格的文化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