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睦处六姻、光大本族
睦处六姻也是唐代文化对贤妇的要求。唐代社会,女子出嫁后与本家及众多的亲戚间存在密切联系,要求她们妥善地处理众多姻亲关系。
《唐故范阳卢氏夫人墓志铭并序》称赞墓主卢夫人:
自归余家,克修妇道,听从承敬,礼无违者,而又周旋姻族,或有疾疹危苦者,夫人忧省之急,发于诚义。[41]
《唐朝散大夫行著作佐郎袭安平县男□□崔公夫人陇西县君李氏墓志铭并序》称陇西县君崔公夫人:
事伯叔敬,友同等和,抚甥侄慈,接姻戚义,下逮支庶,弗略幼贱,致其忠爱,加之敬慎,故中外欢誉。[42]
南北朝至唐前期,官僚贵族妇女有着较为广泛的社会交往。南方贵族颜之推由南朝到达北朝,在北齐做官,他细心地观察了南北地区家庭性别关系和风俗的差别,描述了北方地区的贵族妇女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活跃状况。《颜氏家训》曾比较南北地区的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同表现:南方地区的女性更多地禀承了汉文化对女性的熏陶,柔顺、循礼、秀雅,对外交际活动少,女性出嫁后的社会交往主要局限于夫家,姻亲之间交往很少;北方则不然。女子性格刚健、豪放,和父家保持密切的关系,热衷于姻亲间的往来,并卷入各种社会政治活动。分裂时期,南北地区的文化习俗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唐代官僚贵族阶层承继了北朝的政治传统,女子们热衷于家族的来往,在政治活动中相互提携。姻亲关系在唐前期受到高度重视。高门大族之间往往通过相互联姻来提高本家族的声誉,扩大家族的政治经济力量,女子出嫁时就肩负着维护姻族之间关系的重要使命。王楠在《唐代女性在家族中地位的变迁——对父权到夫权转变的考察》一文中,认为唐代由于门阀士族礼法秩序的特点,造成外族势力强盛,相对女性来说就是父权在女性婚后并没有让位于夫权,仍旧会左右女性的实际生活和伦理价值取向,形成婚姻中父权与夫权的摩擦。又鉴于礼法中男性的地位和仕途进取是依靠母族、妻族的身份加以识别和稳固的,从而使夫权相对软弱。由此,处于父权和夫权这一矛盾缝隙中生活的女性群体获得了异于后世的社会和家族地位。[43]
唐朝承北朝余风,女子在出嫁后与本家和众姻亲间有密切往来。刘长卿《别李氏女》:“念尔嫁犹近,秩年那别亲。临歧方教诲,所贵和六姻。”他谆谆教诲临出嫁女子要妥善地处理好姻亲关系。“和六姻”是唐代贤妇不同于其他朝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处理好家族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本族的延续和壮大,这一点显现了门阀秩序对女性行为规范的影响。
从众多的墓志来看,女子在婚后并非完全依附于夫家,父权仍然在她们婚后的生活中发生重要影响。出嫁女子与本家保持密切关系,且时刻以父亲兄弟之忧为己忧。《大唐故监察御史赵郡李府君夫人博陵崔氏墓志铭(并序)》记载崔氏出嫁后时刻担忧本家的兄弟姐妹和子侄,“夫人有伯兄季弟,长姐孤姪,或死生契阔,时命屯否,拯之救悬,常若不及”[44]。武则天当政时期,李姓宗室子弟惨遭屠杀,高祖、太宗和高宗三代的皇子几乎尽被屠戮一空。李唐家族的女子对此非常愤怒,宗室女子李氏,“以本宗沦翳,居常疚心,服必缯帛,饰无金翠”[45]。
唐代出嫁的女子普遍与父亲感情深厚,《唐左金吾判官前华州司户参军李公故夫人新野庚氏墓志铭并序》记载庚氏在娘家为长女,尤为父母钟爱,出嫁后父亲十分挂念女儿,女儿也不辞辛劳,时时探望生病的父亲:
司仪(父亲)卜居于华州,以疾苦未瘳,每钟念于女,女以陟岵为念,思养于前,跋涉道途,积忧成疹,百两旋返,以至于溘尽之期。[46]
庚氏为照顾体弱多病的父亲,常常回去探望生病的父亲。她来往于父家和夫家之间,为两个家族的事务操劳,终于积劳成疾而病故。
出嫁到不同家族的姐妹之间也相互扶持、患难与共。《唐绛州闻喜县令杨君故夫人裴氏墓志铭并序》记载:出身闻喜的裴氏嫁至杨家,在操持夫家事务的同时,她与一位伯姐(嫁到吴氏家族)仍然频繁来往,时常形影相随,经常在一起商讨娘家裴氏家族的大事。裴夫人去世,这位伯姐特地从巴蜀赶来护丧。[47]
父母双亡的情况下,一些女子还承担着抚养幼弟、光复本宗的重任。李珪为长姐所撰写的《唐故陇西郡夫人李氏墓志铭》记载:李氏出嫁后,仍然尽心尽力地抚养小于自己十八岁的幼弟李珪,对他慈爱有加,甚至超过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幼弟的婚姻仕进皆由她一手操持。[48]
出嫁的女子时刻不忘本家,而本家族的男子也时刻提携自己已嫁的姐妹。许多女子在丈夫死后携子女回娘家依靠兄弟生活,提携抚养孤弱的姐妹和外甥在当时社会是一种广为人们赞扬的义举。《亡妻荥阳郑夫人墓志铭》称赞郑氏一心一意辅助丈夫,收养丈夫的守寡姐妹及其子女:
协和夫族,执恭妇道。余同气素鲜,彫零已半,唯孀妹季弟,逮孤姪孤甥,寒衣饥食,取给于我,夫人奉上恤下,实获我心。[49]
在唐代,中原地区出现许多数代同居的大家族,这种大家族虽以父系成员为主,但也常常包括许多妻族的成员。吴士范撰《唐陕虢都防御押衙朝议郎试抚州司马上柱国冯夫人吴氏阴堂志》,记载冯君“内以行纯而孝,若侄若甥,孀女孤儿,远千里者,必提而聚之,慈抚义教,至于成长,而不自知其孤也。”[50]《唐赠尚书左仆射嗣曹王故妃荥阳郑氏墓志铭并序》记载嗣曹王皋的母亲太妃郑中在丈夫死后,将丈夫家的成员和自家孤弱无依者合为一:
年十有四,归于公族。居廿四岁而先嗣王即世。王屋天坛之下,有别墅焉。太妃挈今之嗣王与女子子,洎夫族之叔妹未冠笄者,与本族凋丧之遗无告者,合而家之,居无生资,勤俭自立,仁以恤,智以图,使夫饥待我粒,寒待我纩,婚姻宦学蒸尝之礼,待我以时。[51]
太妃总管的“家”,无疑是属于复合型的家庭模式,它属于由两个家族的成员组合在一起的复合形态。
唐代许多幼年丧父的文人都在外祖父家长大,由其外祖父或舅舅抚育长大。他们和舅家的感情特别深厚,诗人卢纶在诗歌中感慨道:“孤贱易蹉跎,其如酷似何。衰荣同族少,生长外家多。别国桑榆在,沾衣血泪和。应怜失行雁,霜霰寄烟波。”[52]
【注释】
[1]吕才《进大义婚书表》,《全唐文》卷160。
[2][唐]李翱《李文公集》卷4,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3]《白虎通疏证》卷10。
[4]杜甫《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碑》,《全唐文》卷360。
[5]《唐才子传校注》卷5。
[6]陈汀《唐故东都留守防御都押衙兼都虞侯正议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南阳张府君夫人河南巩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10。
[7]《全唐文新编》卷757。
[8]颜
《唐守魏王府长史段璲亡室严氏玄堂铭》,《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26。
[9]《全唐文》卷216。
[10]《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04。
[11]《通志略》之《氏族序》。
[12]《后汉书》卷84。
[13]符载《祭妻李氏文》,《全唐文》卷691。
[14]廉察《大唐故杭州司土参军赵府君故夫人张氏墓志铭并序》,《全唐文新编》卷329。
[15]张清《大唐故洛交郡大同府果毅丘府君夫人彭城刘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109。
[16]陈汀《唐故东都留守防御都押衙兼都虞侯正议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南阳张府君夫人河南巩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10。
[17]李顼《唐故章四娘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43。
[18]李景裕《李景裕妻王循墓志铭》,《全唐文新编》卷757。
[19]李缝《唐故宋州单父县尉李公招葬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长庆006。
[20]孟郊《去妇》,《全唐诗》卷374。
[21]《全唐诗》卷282。
[22]《唐代墓志汇编》咸通108。
[23]桂休源《唐故崔夫人墓志》,《唐代墓志汇编》开成013;崔祐甫《唐濮州临濮县尉窦公故夫人崔氏墓志铭并序》,《全唐文新编》卷409。
[24]《全唐文新编》卷409。
[25]《颜氏家训集解》卷1。
[26]《太平广记》卷128《荥阳氏》记载了一则前妻在阴间告状的故事,继母残酷地毒死继子女,前妻在阴间告状,使其受到惩罚。《太平广记》卷353《婺源军人妻》记载某军人的后妻虐待子女,已故的前妻前来问罪的故事。《太平广记》卷330《幽州衙将》开元年间,幽州衙将张氏的后妻李氏“悍妒狠戾”,鞭捶前妻所生五子,阴间的前妻写诗给丈夫,李氏得到流岭南的处罚。
[27]《朝野佥载》卷2汇集了几则正妻虐待婢妾的故事:(1)贞观年间,濮阳范略先幸一婢,范略妻任氏以刀截其耳鼻。(2)广州化蒙县丞胡亮得一妾,妻贺氏乃烧钉烙其双目,妾遂自缢死。(3)梁仁裕为骁卫将军,先幸一婢女,妻李氏令下人缚绑这个婢女,痛击其脑袋,将之杀害。(4)荆州枝江县县丞张景先宠幸家中婢女,妻子杨氏将此婢杀害,并投之于厕。(5)左仆射韦安石的女儿嫁给太府主簿李训。李训未婚以前曾有一妾,但李训与韦女成亲之后遂将妾另嫁他人,并已易两主。韦安石的女儿患传尸瘦病,认为是这个妾厌祷的原因,将其抓来拷问,决三百以上,逼其投井而死。[唐]张
撰《朝野佥载》,中华书局,1979年版。
[28]唐思礼《亡妻太原王夫人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11。
[29]桂休源《唐故崔夫人墓志》,《唐代墓志汇编》开成013。
[30]郑当《大唐故太原王氏夫人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大和067。
[31]杨牢《荥阳郑夫人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会昌005。
[32]皇甫镡《唐故苏州吴县尉余府君洪氏夫人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会昌001。
[33]柳宗元《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妻崔氏墓志》,《全唐文》卷589。
[34]唐思礼《亡妻太原王夫人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11。
[35]颜
《唐守魏王府长史段璲亡室严氏玄堂铭》,《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26。
[36]杨齐哲《大唐□武□□□清道率赵郡李公亡夫人高阳郡君许氏墓志(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元021)。
[37]崔契臣《唐朝散大夫行著作佐郎袭安平县男□□崔公夫人陇西县君李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62。
[38]杨检《唐故岭南节度使右常侍杨公女子书墓志》,《唐代墓志汇编》乾符026。
[39]姚潜《唐北本田君故夫人陇西李氏墓志铭(并序)》,《全唐文新编》卷793。
[40]张士阶《张氏亡女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显庆079。
[41]杨知退《唐故范阳卢氏夫人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乾符010。
[42]《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62。
[43]《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
[44]李宅心《大唐故监察御史赵郡李府君夫人博陵崔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天宝197。
[45]蒋涣《大唐皇四从姑故正议大夫使持节邺郡诸军事守邺郡太守上柱国贺兰府君夫人金城郡君陇西李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天宝079。
[46]崔行宣《唐左金吾判官前华州司户参军李公故夫人新野庚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35)。
[47]李衡《唐绛州闻喜县令杨君故夫人裴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04。
[48]李珪《唐故陇西郡夫人李氏墓志铭》,《全唐文新编》卷746。
[49]高湜《亡妻荥阳郑氏夫人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33。
[50]吴士范撰《唐陕虢都防御押衙朝议郎试抚州司马上柱国冯夫人吴氏阴堂志》,《唐代墓志汇编》开成004。
[51]穆员《唐赠尚书左仆射嗣曹王故妃荥阳郑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05)。
[52]卢纶《赴池州拜觐舅氏留上考功郎中舅》,《全唐诗》卷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