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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性形象研究
1.5.2.1 一、出身高门大族

一、出身高门大族

唐人普遍喜好炫耀门第,墓志中贤妇的这一特征尤为明显。士大夫心目中的理想女性一般出身高门大族,以唐初诗人陈子昂所撰《唐故袁州参军李府君妻张氏墓志铭》为例,该墓志在记载本人行迹之前先用约三分之一的篇幅追述其姓、其远祖、曾祖、祖父的业绩:

夫人讳某,清河郡东武城人也。昔轩辕锡允,弧矢崇威,畏其神者三百年,得其姓者十四族。金貂七叶,汉天子之忠臣;鼎足三公,晋武皇之名相。孤乡玉帛,世有其庸。曾祖某,北齐太常卿,徐、兖二州刺史。天人之礼,位掌於秩宗。侯伯之尊,宠优於露冕。祖某,隋汾阴、寿春、阳城三县令。袭公侯之瑞,屈铜墨之班,士元非百里之才,太邱有三台之望。父某,唐户部侍郎,复、亳、建三州刺史。尚书北斗,始赞於南宫。方岳专城,终荣於独坐。[9]

张氏是清河郡人,清河张氏为魏晋以来的名门望族,墓志中对其家族的介绍上述及汉晋,其曾祖为北齐太常卿、徐州和兖州的刺史;祖父为隋的县令;父亲为唐户部侍郎,曾任复州、亳州和建州三州刺史。张氏本人则嫁与门当户对的袁州参军李氏为妻。又如李衡撰写的《唐绛州闻喜县令杨君故夫人裴氏墓志铭并序》称赞女主人公裴氏:

裴氏其先,自周汉命氏,爰及晋魏,衣冠炜盛,八裴之称,为冠族歟,至於隋唐,蕴而不竭,与韦柳薛,关中之四姓焉。曾祖友直,皇朝给事中,简要清通,爵有时望,给事生子九人,并以文学懿德,盛于当时。祖伯义,皇朝彭州刺史,即给事府君之第四子也,履历显官,至于二千石。元纯茂于闺阃,教化布于州人,烈考讳就,皇朝大理评事,重以德义,闻于盛朝。[10]

不厌其烦地用很大的篇幅炫耀祖先是许多唐代墓志的共同特征。即使墓主为男性,文中也常喜欢长篇大论地介绍其妻的显赫家世,母族和妻族在隋唐时代具有辨别身份的特殊作用。

在这方面,汉唐墓志明显不同。汉代女性墓志内容较为简单,述及祖先往往几笔带过。魏晋南北朝时期受到门阀制度的影响,墓志中对墓主家族介绍的内容逐步增多。唐代文人普遍喜好在墓志中叙述其祖先的辉煌历程,这种现象突出地反映了门阀政治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唐代婚姻讲究身份内婚,反对跨越阶级的婚姻,社会上士庶不婚、官民不婚。女子身份的高低与出身有密切关系。唐代社会承南北朝的风俗,以婚宦二事评量人品高下。男子在社会上的地位与其官职有关,也与其婚姻对象有密切关系,婚而不娶名家女为社会所不齿。所以,文人心目中的完美女性出身高门大族,有着高贵的出身。

唐墓志中的这种表述方式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不同也在发生变化。“安史之乱”后,部分女性墓志对其家族的描述极其简单。这一方面是由于北方许多大家族逃亡迁徙,族谱流散,因此难以在墓志中详述墓主源出。更主要的原因是政治经济变动引起风俗变化。实际上,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上的择偶标准也在发生变化,从“自隋唐以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到五代时的“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门第观念逐步淡化,经济因素的影响强化。[11]唐后期的文人不再津津乐道于妻母的显赫出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