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代女性形象研究
1.4.2.2 二、唐代女性风貌

二、唐代女性风貌

长期的分裂割据局面和胡汉文化的多次交融及与周边各个国家和民族的频繁交流,唐人在衣食住行和文化娱乐等诸多方面呈现了独特的文化风貌,传统的性别制度在吸收新的文化因素基础进行着转变和重整。因此,这一时期的女性风貌极为缤纷多彩,受到代北的胡风胡俗、汉民族的女教和佛教理论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胡风胡俗的熏染

东汉政权建立后,统治者进一步强化对妇女的生活和精神的控制。儒家的纲常伦理系统化、理论化,重守节,夫权不断膨胀,女性地位日益低落。东汉末年,政局多变,社会动荡,北方游牧民族习俗文化的影响和政治文化上的多元化使该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上继春秋战国之后第二个思想解放的时代。三国两晋时期,由于北方、东北的民族大批内徙,也由于儒学衰落与玄学的兴起,礼制在中原的发展呈明显的衰退,在南方各地则缓慢地扩大影响,东晋南朝更为显著。各个地区的女子因受不同文化的熏陶,存在一定的性格差异。

北方地区受到少数民族习俗的影响,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较高,在社会政治活动中非常活跃。进入北朝的南方士大夫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治家》中曾这样描述北朝胡汉混血的贵族妇女的特征:

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相识者,惟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屈。此乃恒、代之遗风乎?南间贫素,皆事外饰,车乘衣服,必贵整齐;家人妻子,不免饥寒。河北人事,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顇奴,仅充而已;倡和之礼,或尔汝之。[8]

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民族的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社会分工并不明显。妇女在社会事务中仍有一定的发言权,对外关系方面举足轻重,所以出现了“妇持门户”的现象。当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重合的时候,妇女的地位便相对较高,甚至超过男人。因此,在产品交换不发达和私有财产少、阶级不明显的社会,性别不平等也就不明显。尽管存在着不同的性别角色,但妇女的角色和男人一样是多种多样的。中国历史上,每次游牧民族南迁中原,都会对华夏民族的纲常伦理形成冲击,性别关系也会出现一些新现象。

魏晋以来,北方地区因受内迁民族习俗的影响,女性较少受到儒学女教的规训,骁勇刚强,善于征战骑射,不局限于内外刚柔的角色分工。她们的社会政治活动也十分活跃,形成与南国女性迥异的气质。不仅南北差异拉大,关中和山东的女性也各具特色。

京都及其周围地区地近胡戎,西晋以来一直是胡汉杂居、“俗具五方”的区域,史书记载:

京兆王都所在,俗具五方,人物混淆,华戎杂错。去农从商,争朝夕之利,游手为事,竞锥刀之末。贵者崇侈靡,贱者薄仁义,豪强者纵横,贫窭者窘蹙。桴鼓屡惊,盗贼不禁,此乃古今之所同焉。自京城至于外郡,得冯翊、扶风,是汉之三辅。其风大抵与京师不异。安定、北地、上郡、陇西、天水、金城,于古为六郡之地,其人性犹质直。然尚俭约,习仁义,勤于稼穑,多畜牧,无复寇盗矣。雕阴、延安、弘化,连接山胡,性多木强,皆女淫而妇贞,盖俗然也。平凉、朔方、盐川、灵武、榆林、五原,地接边荒,多尚武节,亦习俗然焉。河西诸郡,其风颇同,并有金方之气矣。[9]

该地区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风俗强悍,居民性格慷慨豪放、刚强勇猛。此地自古就出精兵猛将,是天下劲旅所在。不仅男子骁勇善战,女子也豪放果敢、无拘无束,多有善骑射击者。李渊父子在晋阳起兵时,平阳公主和丈夫柴绍住在长安。柴绍前去投奔李渊,深有韬略的公主在长安附近尽散家财招纳亡命,组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禁止剽夺,威振天下。李渊父子向关中进军时,平阳公主已在关中攻占了许多地方,她亲精军一万去迎接父亲,与秦王李世民会师于渭北,对置幕府,号“娘子军”。公主成为大唐的开国元勋,同时也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极为罕见的女将军。二是华戎杂错、胡汉混居,礼教影响相对薄弱。此地“贵者崇侈靡,贱者薄仁义,豪强者纵横,贫窭者窘蹙”,且“女淫而妇贞”,传统的妇德影响明显薄弱。

礼教在该地区的影响明显逊于鲁齐之域,不守礼仪的情况在皇族及关中勋贵家族中普遍存在,如邠王守礼的家族就是一例:

守礼以外枝为王,才识猥下,尤不逮岐、薛。多宠嬖,不修风教,男女六十余人,男无中才,女负贞称,守礼居之自若,高歌击鼓。[10]

邠王守礼是章怀太子李贤的儿子,喜好狩猎、伎乐,自己“不修风教”,也懒于管束家庭成员,男子们不守礼仪,女子们也不讲究贞节。关中的贵族家庭普遍存在着家教不严的问题,女子们不守贞节,以泼悍著称,正如朱熹所言: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受异族风俗影响,女子不守礼节的现象普遍,贵族妇女中的“妒悍”之风尤为显著。关中贵族妇女敢作敢当,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相当活跃。政治舞台上,出现一批叱咤风云的公主,如高祖的女儿平阳公主、太宗的女儿高阳公主、高宗的女儿太平公主、中宗的女儿安乐公主、肃宗的女儿和政公主等,她们斡旋于两京宫廷,驰骋于杀敌疆场,建功于大漠塞外,名垂千古。隋唐两代的后妃中也是人才辈出。隋文帝独孤皇后、唐高祖妻子窦氏、太宗的皇后长孙氏、高宗的皇后武氏、肃宗的张皇后等都源自关陇贵族集团,她们对隋唐的创立、稳定和发展曾作出卓越的贡献。

山东地区与关陇地区有所不同,文化上别具风格。山东地区,虽也受代北风俗的影响,但作为儒文化的发源地,此地世代崇尚儒学,女教较为普及。史书记载:

东郡、东平、济北、武阳、平原等郡,得其地焉。兼得邹、鲁、齐、卫之交。旧传太公唐叔之教,亦有周孔遗风。今此数郡,其人尚多好儒学,性质直怀义,有古之风烈矣。[11]

山东士族崔、郑、卢、李等大姓遵循汉民族的传统礼教,家法严整,在教育中重视对女儿的训诫,因此这些家族的女子出嫁后恪守妇道,她们的性格与关陇士族的女子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山东大族自矜门风家世,对豪放拘谨的皇族女子心存畏惧,喜好家族间相互联姻,不愿娶那些沾染了胡风胡俗的李唐公主。

关陇和山东之外,江左是又一文化发达的地区,南国的女子在性情气质上都与北地女子不同。江淮以南,区域辽阔,各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风俗都有很大差异。其中东南一带经过了六朝几百年的持续发展,成为文化繁荣的区域,据《隋书》记载:

宣城、毗陵、吴郡、会稽、余杭、东阳,其俗亦同。然数郡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故商贾并凑。其人君子尚礼,庸庶敦厖,故风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风气所尚也。豫章之俗,颇同吴中,其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衣冠之人,多有数妇,暴面市廛,竞分铢以给其夫。及举孝廉,更要富者,前妻虽有积年之勤,子女盈室,犹见放逐,以避后人。[12]

长江下游的扬州地区是南朝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尤其是都城建康及其周围地区。宣城、毗陵、吴郡、会稽、余杭、东阳一带自然条件十分优越,沃野千里,物产丰富,农业和手工业、商业都十分繁荣,人文荟萃。

晋永嘉南渡后,中原的汉民族大规模迁到这一带地区,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峙,在南方地区相继建立了东晋和宋、齐、梁、陈几个王朝。北方的农民大批南下,推动了南方生产力的进步,使江南的农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华夏礼制也在南方的蛮夷之地缓慢推进。在长期汉民族儒学的熏陶之下,此域妇道女教的影响甚于胡风熏染的中原地区。东晋南朝几百年间,江南出了众多的才女,她们好风雅、善辩识、有智慧。最著名的是谢氏家族的谢道韫,从小饱读经诗,学识渊博,辩才不让须眉。与北方地区的贵族妇女相比,南方女子更富于“阴柔”之特色。在南方秀丽的山水和汉文化熏陶下,女子文雅、机智而又含蓄内敛。

以隋王朝的二位皇后为例,她们因出身不同而显示出迥异的性格。隋文帝皇后独孤氏出身于北周鲜卑大贵族,父亲是柱国大将军独孤信,独孤信的另一个女儿是周宣帝的皇后。而隋炀帝皇后萧氏则出身于南朝萧梁皇族。

独孤皇后性格刚强睿智,在文帝代周为帝的过程中出谋划策,起了重要作用。文帝登基后,皇后也以天下为己任,操心国家大事。每次上朝,皇后与皇帝方辇而进,皇后公开参与朝政,还派宦官打听政事,就国事发表意见,宫中称为“二圣”。

《隋书·后妃列传》记载:

后颇仁爱,每闻大理决囚,未尝不流涕。然性尤妒忌,后宫莫敢进御。尉迟迥女孙有美色,先在宫中。上于仁寿宫见而悦之,因此得幸。后伺上听朝,阴杀之。上由是大怒,单骑从苑中而出,不由径路,入山谷间二十余里。高img2、杨素等追及上,扣马苦谏。上太息曰:“吾贵为天子,而不得自由!”高img3曰:“陛下岂以一妇人而轻天下!”上意少解,驻马良久,中夜方始还宫。[13]

独孤氏不仅以国事为己任,公开参政,而且约束文帝,擅杀后宫宠姬。独孤皇后严厉地管束文帝及自己的几个儿子,而且还管束王公大臣,过问他们家庭内部妻妾的事务。独孤氏极其厌恶那些冷遇发妻并宠爱小妾的朝廷大臣,此种个人的好恶影响到朝廷的用人政策和大政方针,太子被废也与此密切相关。

独孤皇后的故事在历史上长期流传,封建史家称之为“奇妒”。“妒悍”的故事在当时正史和笔记小说中屡屡可见,说明由于北风的熏染,北朝、隋和唐前时期贵族家庭中的性别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健妇持门户”显然不是个别现象。

南朝的上层贵族女子普遍接受良好教育,素质较高,富于才情,同时受到汉民族女教的训诫,性格相对柔和。出身南方皇族的炀帝萧皇后,为人处世就与胡族的独孤氏截然不同。萧皇后在南方的士大夫家长大,她从小被叔父收养,叔父死后又为贫穷的舅舅养大。萧皇后从小饱读诗书,聪慧有文才,柔顺循礼,没有北朝贵族家庭女子的强悍个性。

《隋书·后妃列传》记载:

后性婉顺,有智识,好学解属文,颇知占候。高祖大善之,帝甚宠敬焉。及帝嗣位,诏曰:“朕祇承丕绪,宪章在昔,爰建长秋,用承飨荐。妃萧氏,夙禀成训,妇道克修,宜正位轩闱,式弘柔教,可立为皇后。”帝每游幸,后未尝不随从。时后见帝失德,心知不可,不敢厝言,因为《述志赋》以自寄。

萧后睿智有政治头脑,也颇为高祖父子器重,但谦和婉顺,“不敢厝言”。这位饱读诗书的女子具有政治智慧,对炀帝政治的种种弊端看得异常清楚,甚至清楚地预见了隋覆灭的命运:

及帝幸江都,臣下离贰,有宫人白后曰:“外闻人人欲反。”后曰:“任汝奏之。”宫人言于帝,帝大怒曰:“非所宜言!”遂斩之。后人复白后曰:“宿卫者往往偶语谋反。”后曰:“天下事一朝至此,势已然,无可救也。何用言之,徒令帝忧烦耳。”自是无复言者。[14]

萧皇后主张无为和虚静,从不公开参与政事,更不会如北族女子那样公然干预国家大事。即使在王朝面临覆灭命运的情况下,她也能处之泰然,不与炀帝发生冲突。她与炀帝的众多嫔妃也基本上能和平共处。

南北对峙时代形成的文化和风俗的差异在隋唐两代始终存在,女教在关陇地区、山东地区和江左地区等各地区的的推进程度明显不同。当然,随着政府对妇德的强调和士大夫们对儒家传统的大力提倡,礼教在南北各地深入,这种区域差距在逐步缩小。

(二)汉民族妇德礼教的影响

唐代女性的生活虽受胡风胡俗影响,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承继汉民族传统的妇道女教,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以“安史之乱”为界,唐代各地的文化风俗均有较大的变化。唐初上承北朝代北诸族的风尚,胡风胡俗影响较大,“安史之乱”后随着政府和山东的士大夫阶层对女教妇道的大力提倡弘扬,女性生活受到儒学礼制的束缚,日益礼仪化。

汉唐几百年间,儒家礼制在人们生活中的影响不断加深。台湾历史学研究所甘怀真博士曾经对汉唐时期的礼仪制度进行了研究,发现汉唐间士大夫的生活日益“礼仪化”或谓“纪律化”,即生活的细节须按公定的规范,亦即合礼。国家的职责是要推行礼仪化的工作,并作为“天下”间礼仪的展示所。[15]在人们生活“礼仪化”的过程中,女性的生活也不断受到限制和规范。隋唐时期,这一趋势非常明显,唐三百年间,种种家教训诫的书籍不断增加,女性言行所受道德伦理的约束力量也在增加。

隋唐两朝皆以汉魏儒学为立国根本。隋文帝登上皇帝宝座后,再三强调要继承汉魏的中央和地方官制。唐承隋制,继续实行汉魏的官制,同时大力推崇汉民族的礼教。太宗君臣及长孙皇后深受儒学熏陶,再三强调周孔之道是治理国家的根本。贞观年间,太宗颁行诏令宣扬礼乐:

先王之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象天地以制法,通神明以施化,乐由内作,礼自外成,可以安上治民,可以移风易俗,揖让而天下治者,其惟礼乐乎!

他要求臣下:

采三代之英华。古典之废於今者,咸择善而修复;郑声之乱於雅者,并随违而矫正。[16]

太宗还命令颜师古考订《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左传》经文,撰成《五经定本》颁行全国,成为官定的统一课本。同时,他又命令孔颖达等儒生撰《五经正义》,统一五经的义释。

此外,房玄龄撰《五礼》,魏征撰《群书治要》、《类礼》,长孙皇后和魏征分别撰写《女则要录》和《列女列传》,向天下昭示母仪妇道。朝廷还频繁地表彰贞妇、贤母,为天下女性树立遵循礼教的楷模。高宗武后时期,政府继续采取措施推广礼制。武则天曾召文学之士周思茂、范履冰、卫敬业等撰《玄览》及《古今内范》《维城典训》《凤楼新诫》《孝子列女传》《百僚新诫》等多部著作,表彰孝子贤妇。

唐皇族长期与鲜卑族通婚,熏染了胡人女子勇敢泼辣的个性,不拘礼法。为改变这一现象,太宗皇帝大力表彰遵守妇道的襄城公主,作为宫廷女子和天下女子的榜样,希望能够改变宫廷的胡族习俗。史书记载:襄城公主个性柔和、孝顺公婆和长辈。生活也很简朴,没有唐室公主常见的奢侈习气。她在家中侍奉公婆,行为举止遵循汉民族的礼法。唐前期的公主喜好营建豪华的府第,官府也打算为襄城公主营建新宅,被婉言拒绝。太宗很喜欢这位俭朴的公主,希望李唐家族的女子以这位公主为榜样。

“安史之乱”以后,关陇勋贵集团的政治势力被削弱,出身山东士族的朝廷官员增多,山东士族在政治中作用加强。山东士族的门风礼法得到社会和皇帝的重视,整个社会“礼仪化”的进程加快。在韩愈等著名文人的率领下,士大夫们掀起了一场儒学的复兴运动,他们尊崇孔孟的传统,强调礼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希望以儒学传统重新整顿社会秩序,移风移俗。封建帝王重视伦理规范,羡慕山东士族的家法,下令在山东士族中选择驸马,还多次发布诏令约束后宫妃嫔及李唐家族的公主驸马。随着政府和士大夫阶层的一次次的倡导,礼法在女性生活中日趋重要。

礼教强化的趋势之下,女教著作大量出现。中国传统的妇德教育产生很早,《礼记·内则》就专门叙述妇女在家庭中的行为规范。两汉时期出现对后世影响极大的两本著作,即西汉刘向的《列女传》和东汉班昭的《女诫》。它们为妇德文献的创作提供了两种范本:一种是正史记事体的《列女传》,主要列举“模范妇女”的故事,为天下女性树立榜样;另一种是《女论语》《内训》《女儿经》等妇德著作,主要记录女性的行为规范。隋唐时期是妇德著作大量增加的时期,翻阅《新唐书·艺文志》和《宋书·艺文志》中所记载的书目,可以发现唐以规范女性的言行、纠正时风为宗旨的女教著作至少在20种之上,其中重要的有:长孙皇后撰《女则要录》10卷;武则天撰《列女传》100卷、《保傅乳母传》1卷;肃宗张后撰《凤楼新诫》20卷(一说是武后所撰);魏征撰《列女传略》7卷;王方庆撰《王氏女记》10卷;薛蒙妻韦氏撰《续曹大家训》12章;王搏妻杨氏撰《女诫》1卷;元沛之妻刘氏撰《女仪》1篇;尚宫宋氏有《女论语》10篇;郑氏有《女孝经》;李义山有《教女十则》等。现存有郑氏《女孝经》、宋氏《女论语》和李义山《教女十则》等,均撰成于唐后期。《女孝经》始见于《宋史·艺文志》,作者为侯莫陈邈之妻郑氏,郑氏为官宦女子,她因侄女策为王妃而作书以为规戒,书中罗列了朝廷后妃的种种行为准则,仿《孝经》分18篇:开宗明义、后妃、夫人、邦君、庶人、事舅姑、三才、孝治、贤明、纪德行、五刑、广要道、广守信、广扬名、谏诤、胎教、母仪、举恶等,目的在于向社会倡导女教。

《女论语》(唐宋若华撰,一作宋若莘撰、宋若昭注)是对后世影响颇大的女教著作,该书模仿《论语》,专门阐述妇女为人处世的原则。此书后被人列入“女四书”,和《女诫》一样成为女子教育的必读书,在社会上几乎家喻户晓。宋氏五姐妹(宋若莘、宋若昭、宋若伦、宋若宪、宋若荀)是贝州清阳人(今河北清河)人,出身儒学世家,是名闻天下的才女。她们发誓不出嫁,而愿尽孝于父母,以学问扬名。贞元年间,五姐妹被唐德宗征召入宫,皇帝尊称为先生,公主驸马尊为师。宋若莘充任宫中女官,若昭官拜尚宫。《女论语》共分12章:立身、学作、学礼、早起、事父母、事舅姑、事夫、训男女、营家、待客、和柔、守节。《女论语》宣扬女性应遵循的行为法则,核心内容是贞节柔顺,借曹大家的名义宣扬男尊女卑,基本原则承继《女诫》,但内容更加细致具体,对女子的一言一行都有详细的规定,显示唐后期礼教强化趋势下女性生活的礼仪化趋势。《女论语》适应了平民教育的需要,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宣扬女性的行为规范,标志着教育普及和印刷术进步的背景下,女教也发展成熟并向大众普及,女教进一步走向平民化。

女教著作大量出现的同时,法律制度也在走向完备和成熟。唐高祖在建国初年就下令制定《唐律》,至公元637年完成了修订工作。高宗时,又令长孙无忌等撰写《唐律疏议》,解释法令条文。作为中国古代的第一部完备的法典,其下启宋元明清,在法律史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唐律疏议》的制定和完善也标志着古代的各种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走向法制化。其中有大量条文是关于两性关系和女性行为的规范,进一步以法令的形式确定了女性在国家和家族中的地位,确立了男尊女卑的社会性别等级,充分体现了礼法合一的中国政治文化的特色。

(三)佛教等级观渗入传统文化

古代社会性别制度趋于严密化的过程中,佛教理论起了重要的作用。唐宋时期,中外文化交流十分频繁,许多域外的宗教在中国传播开来,源自印度的佛教理论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女性的生活产生了深入的影响。佛教自东汉末年传入中国以后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与中国的忠孝仁义观念结合,至唐基本上完成了本土化改造。由于南北朝以来佛经的传入和对教义的不同阐释,形成了许多佛教宗派,如天台宗、净土宗、法相宗、华严宗和禅宗等,它们在全国各地各个社会阶层广为传播。佛教僧侣通过多种形式宣扬报应,提倡孝道、贞节,夸大性别差异,维护父权制。唐代的女性普遍崇信佛教,热衷于布施、吃斋、念佛、烧香等各种宗教活动,心理上深受佛教因果报应和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

佛教表面上宣扬众生平等,但它对世俗生活的解释充满了不平等。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都进行灵魂不灭、因果报应、六道轮回等说教,但教义略有不同。小乘佛教不允许种族低贱的人信佛出家,不许女人信教,女子只有在轮回中先转生为男人后才能信佛成果。大乘佛教主张妇女和男子同样可以成佛,同时又认为:人间的尊卑、贫富、贵贱、男女之分是前世业缘所定,因而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的法则。宋初李昉等人编的大型类书《太平广记》中记载了很多的宗教故事,充斥了性别歧视的内容。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两则女子因立功受奖励生为男子或还为男儿的故事。一则是民间少女陈九娘的故事。陈九娘幼年病故,因生前隐没阿姐钱二十万,至阴间后仍需偿还此钱。她历经万般辛苦,终于偿还此钱,并且获得“生为男子”和“获寿”的奖赏。[17]另一则是侠女红线的故事。红线是智勇双全的侠女,其生平事迹耐人寻味。红线是唐潞州节度使薛嵩家的侍女,擅长弹琴,又通经史,负责替节度使处理公务文书。红线的前身是一行医的男子,在替人治病的过程中对一孕妇下错药,结果害死了妇人及腹中二子共三条人命,受到神灵的严厉处罚:降为女子,并沦为卑贱的婢女。但是,红线女足智多谋、胆艺超群,在人世建功立业,为国家保全了城池,还保全了成千上万百姓的生命,因得“赎其前罪,还其本形”,即得到了重新还为男儿的奖励。[18]陈九娘和红线的故事都表明:在宣扬众生平等的佛教世界,女子仍是低于男子的二等人,今生生为女人是前世所定,是因前世的过错,所以忍受苦难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女子在今世建立了不朽的大功,就可以得到“升”为男子的奖励,来世就不必忍受生为女人的种种磨难。

佛教讲求因果报应,往生的业决定现在的果,现在的业又决定来世的果,世世行善积德,才能进入天国。在中国古代,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将夫妇关系等同于神圣的天地关系和君臣关系,儒家理论将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神圣化、绝对化。而广为流传的佛教理论与故事和儒学的传统相结合,用轮回的理论进一步维护父权制下父子相传的继承制度,用妖魔鬼怪的故事惩戒世间的女子。

在封建的父权制下,政治权力和家族财产都是父子相传的,女子在家族中无权处置财产。《礼记·内则》曰: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没有丈夫的允许,妻子在家庭中毫无财产的处分权。即使丈夫去世,财产将被儿子继承,母亲在家庭中被儿子尊为长辈,受到尊崇,但仍然无财产处置权。女子擅自动用家中财物是违背法律的,擅自动用自己家中的财产送人属于盗窃行为,属于“七出”之一。佛教僧侣用故事警告那些主管家政的主妇,如果她们任意处置家庭财物,会遭受残酷的惩处。《太平广记》卷134的《李信》和卷436的《王甲》,叙述了两则母亲私自用粮食接济女儿而遭受报应的故事。前一则叙说的是:显庆年间,一位女子瞒着丈夫送米给贫穷的女儿,结果母女一起变成两匹马,在儿子手下干苦力,“以力偿债”。后一则故事记载的是:隋代大业年间,母亲瞒着儿子送了五斗米给女儿。为这样一小件事情,这位母亲受到可怕的处罚,她被变为驴子为儿子干了五年苦力以偿还此债,以至于母亲被儿子鞭打,满头是血。华夏文化历来有尊崇长辈、尊崇母亲的传统,但这位辛劳一生的母亲却仅仅因背着丈夫,给嫁出去的女儿送了一点米,就被罚变为驴,而且要在自己的儿子家做苦力。作者写作这类故事的目的很明显:维护父系的财产继承制度,告诫和恐吓那些敢于违规的主妇。

家中的主妇无权处置夫家的财物,未出嫁的女子也没有任何的财产权。她们被告诫:不得任意取用娘家的财物,否则会遭到可怕的报应。《太平广记》卷134《韦庆植》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唐贞观中,魏王府长史韦庆植有女先亡,韦夫妇痛惜之。后二年,庆植将聚亲宾客,备食,家人买得羊,未杀。夜,庆植妻梦见亡女,着青练裙白衫,头发上有一双玉钗,是平生所服者,来见母,涕泣言:“昔常用物,不语父母,坐此业报,今受羊身,来偿父母命。明旦当见杀,青羊白头者是,特愿慈恩,垂乞性命。”母惊寤,旦而自往观,果有青羊,项膊皆白,头侧有两条白,相当如玉钗形。母对之悲泣,止家人勿杀,待庆植至,放送之。俄而植至催食,厨人白言:“夫人不许杀青羊。”植怒,即令杀之。宰夫悬羊欲杀,宾客数人已至,乃见悬一女子,容貌端正,诉客曰:“是韦长史女,乞救命。”客等惊愕,止宰夫。宰夫惧植怒,但见羊鸣,遂杀之。既而客坐不食,植怪问之,客具以言。庆植悲痛发病,遂不起。京下士人多知此事。

韦庆植的女儿仅仅因为未经父母的同意动用家中财物,死后还要变成一只羊来偿还父家损失的钱财,并且被父亲亲自下令杀掉,以招待客人。另一则故事《赵太》见于《太平广记》134卷,内容与上一则大体相同。一位女子爱好打扮,偷了父母的钱去买脂粉,结果在死后两年化为青羊白头偿还父母。

唐人的笔记小说中还记载了大量女子“妒忌”而遭受报应的故事,如《太平广记》卷129的《胡亮妾》记载:

唐广州化蒙县丞胡亮从都督周仁轨讨僚,得一首领妾,幸之,将至县。亮向府不在,妻贺氏,乃烧钉烙其双目,妾遂自缢死。后贺氏有娠,产一蛇,两目无睛。以问禅师,师曰:“夫人曾烧钉烙一女妇眼,以夫人性毒,故为蛇报。此是被烙女妇也,夫人好养此蛇,可以免难,不然,祸及身矣。”贺氏养蛇,一二年渐大,不见物,唯在衣被中,亮不知也。发被见蛇,大惊,以刀斫杀之。贺氏两目俱枯,不复见物,悔无及焉。

贺氏夫人因为忌恨烙瞎了丈夫宠妾的眼睛,将其逼死。自己也遭受报应,生下了一条蛇,在蛇被杀后又受到了双目失明的可怕惩罚。

类似的故事在唐人笔记小说中比比皆是。这些广泛流传在社会各个阶层的故事对于虔诚的女信徒们有极强的震慑力,在维护封建父权制方面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宗教是一种束缚人的力量,其中的赎罪理论可以约束人们自觉地遵守社会的规诫,忍受人类性别、种族、阶级、辈分等不平等所造成的苦难。所谓赎罪,是要人们为了未来幸福的口头许诺而忍受现实的痛苦。佛教的理论和故事将两性间的生物差别看成是天经地义的,认为女子的不幸与苦难均为前世注定,女子应当忍受现世的一切苦难,为来世造福。这些说教驱使女性听天由命,在对来世的憧憬中忍受现世的种种磨难。它们和三纲理论一样起到了神化和强化父权制的作用,巩固了男尊女卑的社会等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