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前 言

img2

编著者简介:

郭名询(右) 男,1969年10月生,江西宁都人。2004年6月获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书法艺术教育)硕士学位。现任职于赣南师范学院,副教授,书法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文字学、训诂学、言语教学研究和书法等课程教学。

于有东(左) 男,1979年12月生,江西东乡人,民革党员。现为赣南师范学院书法教师、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导师为欧阳中石教授和刘守安教授。主要从事书法文化及书写实践的教学、研究。

前 言

“书法”一词,涵义丰富。其本来意义是关于汉字书写的规则或技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书法的对象是汉字,其目的是将汉字写得正确清楚、美观快速,同时强调书法的文字记录功能,即书法的实用性。然而,汉字书写在此基础上尚可引入一个新境界:书写者将笔的性能、笔法技巧与极尽变化的汉字形态、表达空间以及高尚的审美理想高度融合,创作出一幅幅独特的令人赏心悦目的文字画面。这个意义上的书法称为艺术,它已成为中国艺苑中的一朵奇葩。尤为可喜的是,中国汉字书法伴随数千年文明的积淀,作为中国人的人文精髓之一,在今天衍化为一门学问,即“书学”。现在,书法在许多高校由一门课程建设成一门专业,不仅为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立功,而且为祖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培养艺术人才和研究专家。因此,书法是以汉字书写与研究为核心内容的一门技能、一门艺术、一门学问。

本书是赣南师范学院教材基金资助项目,所编内容适应当前我国师范学生技能教育与语文基础教育的要求。教育部于1992年和1994年先后颁发了《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要求》和《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对师范生汉字书写技能教育作了明确要求。之后,教育部2001年和2003年又先后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了识字与书写教育的基础地位,并强调了书法学习的实用与美育意义,对书法教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鉴于以上要求,可知师范高校的书法教育不容忽视,尽管当前书写工具已不限于各类笔墨,但执笔书写仍意义重大。绝大多数师范院校仍然重视书法教育。作为书法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的依据——教材的编写,也被迫切地提到重要日程。

本书分为理论篇与实践篇,系统性较强,知识讲授与技能解析相结合,强调其应用性;技法中介绍了毛笔字、硬笔字、粉笔字的书写,突出毛笔字、硬笔字楷书与行书技法学习的基础作用;附图选用字形方正的碑帖,方便对临;语言表达简洁,概念解析充分、准确;适用于师范类院校学生的书写技能教学和广大书法爱好者的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