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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体育与健康
1.17 附录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附录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一、说明

(一)为了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四)本标准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小学三、四年级为一组,小学五、六年级为一组;初中、高中每年级各为一组,大学为一组。

小学一、二年级组和三、四年级组测试项目为三类,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二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初中、高中各组,大学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

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五)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本标准的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片》,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七)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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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身高标准体重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肺活量,握力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握力。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

附表1 大学一至四年级男生身高标准体重(体重单位: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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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身高低于表中所列出的最低身高段的下限值时,身高每低1cm,实测体重需加上0.5kg,实测身高需加上1cm,再查表确定分值。身高高于表中所列出的最高身高段时,身高每高1cm,其实测体重需减去0.9kg,实测身高需减去1cm,再查表确定分值。

附表2 大学一至四年级女生身高标准体重(体重单位: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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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身高低于表中所列出的最低身高段的下限值时,身高每低1cm,实测体重需加上0.5kg,实测身高需加上1cm,再查表确定分值。身高高于表中所列出的最高身高段时,身高每高1cm,其实测体重需减去0.9kg,实测身高需减去1cm,再查表确定分值。

附表3 大学男生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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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大学女生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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