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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比较诗学史
1.7.3.2.1 一、克罗齐的表现主义诗学

一、克罗齐的表现主义诗学

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1952),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文学评论家、美学家、政治家。他是20世纪以来西方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也是表现主义美学和诗学的代表人物。克罗齐最先是作为美学家被介绍到中国的,朱光潜先生在1947年就将他的《美学原理》译为中文。

克罗齐的哲学为精神哲学,而他的表现主义诗学与其整个哲学基础是分不开的,是其精神哲学的一部分。作为新黑格尔主义者,他继承了黑格尔把绝对和普遍的精神当作世界万物基础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但他往往又把这种普遍的精神与人的主观心灵相提并论,而否定黑格尔所认定的人以外的物质世界及自然界的存在,他认为这种观点不够彻底。为了建立一种彻底的精神哲学,克罗齐认为根本不需要承认自然界、物质世界的存在,也根本不需要像黑格尔那样去建立“自然哲学”,只要承认一种普遍的精神存在就行了。在他看来,除了精神,没有任何真实的存在,除了精神哲学,没有任何其他哲学,哲学的任务就是要研究唯一存在的精神活动;绝不存在什么不属于精神表现的东西;精神是以不断交替的形式发展的,单纯的自然对精神来说绝不存在;只有精神科学才具有价值和意义,精神哲学的完成就是历史哲学,真正的自然科学是不存在的。

克罗齐把精神分为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两个相互对立的方面,它们按圆圈方式彼此衔接起来。前者以直觉(艺术)与理智(逻辑)为其从属形态,后者以经济和伦理为其从属形态。人类行为就由直觉活动、概念活动、经济活动和伦理活动这四种基本和相互有别的精神活动组成。直觉活动是起点,属于低级的认识层次,可以不依赖概念而存在,是艺术的起点。克罗齐认为:“人类用认识的活动去了解事物,用实践的活动去改变事物;用前者去掌握宇宙,用后者去创造宇宙。但是认识活动是实践活动的基础”(4)。因为直觉活动是人类四种基本活动中的最基本的活动,那么,由此产生的美学就是最基础的科学,它不但不依赖于逻辑、伦理、道德,而且是它们的基础,所以美学既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又是一门与其他三种科学有关系的科学,是克罗齐整个心灵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克罗齐认为:“不把全部心灵弄透彻,要想把诗的性质或者幻想创造的性质弄透彻是不可能的;不建立美学,要想建立心灵哲学也是不可能的。”(5)直觉是克罗齐思想的基础,对于直觉的理解是我们理解克罗齐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

克罗齐认为,首先,直觉是一种知识,直觉活动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性。他说:“知识有两种形式:不是直觉的,就是逻辑的;不是从想象得来的,就是从理智得来的;不是关于个体的,就是关于共相的;不是关于诸个别事物的,就是关于它们中间关系的;总之,知识所产生的不是意象,就是概念。”(6)直觉即形式,直觉是想象的、关于个体的、针对个别事物的形象化意象。其次,直觉是一种心灵(精神)的赋形,是心灵赋予杂乱无章的质料以形式的存在。物质就其单纯为物质而言,是永远无法被认识的。心灵要认识到物质的存在,只有通过赋予该质料以形式,使之成为有形的东西,方能成为人类认识的对象。第三,直觉即表现。他说:“每一个直觉或表象同时也是表现。没有在表现中对象化了的东西就不是直觉或表象,就还只是感受和自然的事。心灵只有借造作、赋形、表现才能直觉。”(7)在克罗齐看来,直觉、表现、艺术几乎是同义词,“一个科学作品和一个艺术作品的分别,即一个是理智的事实,一个是直觉的事实”,“艺术是什么——我愿意立即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艺术是幻象或直觉。艺术家造了一个意象或幻象;而喜欢艺术的人则把他的目光凝聚在艺术家所指示的那一点上,从他打开的裂口朝里看,并在他自己身上再现这个意象。当谈到艺术时,‘直觉’、‘幻象’、‘凝神观照’、‘想象’、‘幻想’、‘形象刻画’、‘表象’等词就像同义词一样,不断地重复出现,这些词都把心灵引向一个同样的概念或诸概念的一个同样范围,一个大体一致的指定。”(8)在他看来,直觉与表现不可分开,艺术具备直觉—表现所应有的特征。

克罗齐认为诗充盈着直觉—表现。在1948年所写的《美学或艺术和语言哲学》一书中,他写道:“早在我年轻时,‘文学’的名词往往带有贬义;但是,人们这样说,并不是指别的,也并不是想要指别的,无非是想说:诗不是文学,而是音乐,也就是说,是纯艺术。”(9)克罗齐认为,直觉—表现非指所有的艺术,唯有纯诗才能称得上直觉—表现的内容。他的纯诗就是纯艺术,是艺术的最高范式。通过音乐表现出诗学的纯粹性,“纯诗最本真地显示了‘纯粹的直觉’和‘纯粹的表现’,没有理性和外在杂质,因此成为真理作品。”(10)克罗齐的艺术观点表现在对直觉—表现说的理解上,艺术观是克罗齐诗学的主要内容。

与众不同的是,克罗齐不是通过给艺术以正面的肯定说明,他反其道而行之,即通过指出艺术不是什么,提出他的先破后立的艺术观。即要说明艺术是什么,首先要做的是说明它不是什么,通过不是什么的分析,得出它是什么的结论。在这方面,他提出了著名的五个否定说:

其一,艺术不是物理事实。艺术即直觉从某种程度上是对艺术是物理事实的否定,按照本体论对事物的认识,物理事实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物质,包括自然和人工的制成品。艺术即直觉说明艺术是通过心灵的赋形而成为艺术的,纯粹的客观物质是不存在的,是心灵赋予了杂乱无章的、无形式的质料以一定的形式。克罗齐对传统进行了反驳,即通常人们认为,自然的行为是美在具体的物质形式上,如说什么形状美,什么具有美丽的颜色等等,或者通常人们认为的艺术是诗、散文、小说等文字的组合,是歌剧、交响乐等的声音的组合,是绘画、雕刻等线条的组合,说这些具有艺术性,无非是说它们所外显的文字、声音、线条等具体的形式媒介上。这些在克罗齐看来都是错误的,他指出:“物理事实并不拥有现实,而许多人为之献出毕生精力并从中得到崇高乐趣的艺术则是高度真实的;物理事实是不真实的,因此,艺术不可能是物理事实。”而为了说明艺术为什么不是物理事实,克罗齐补充道:“当我们自己要去看透艺术活动的本质和方式的时候,用物理方法去构成艺术完全是无用的。”(11)因为它们不是心灵的事实。因此,周宪教授认为,克罗齐在这里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划分,即“在美学研究中,任何把艺术的本质等美学的本体论问题等同于物理事实的方法,实际上都不过是一种还原主义的倾向,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界说”(12)。这一观点与朱光潜的驳证是相同的。克罗齐突出艺术不是物理的事实,一个有力的说明是他反对传统美学的摹仿说,提倡他的表现说。艺术不是物理事实无疑是对以往美学上的自然主义和机械的摹仿与反映现实的纠正,但克罗齐走向了另一极端,即完全否定了艺术与现实的联系。

其二,艺术不是功利的活动。这显然深受康德的影响,康德的审美无功利思想是对克罗齐观点最合适的注解,也是近代美学、艺术理论对康德思想的具体运用。克罗齐仍然从人类的四种基本活动开始论述,认为直觉活动是四种活动中最基本的活动,是其他活动的基础。艺术就是通过直觉—表现完成对艺术之为艺术的认同。而功利活动主要体现为追求效用和功利目的。所谓的功利通常与寻求感观的享受相关,也即满足生理上的快感。所以克罗齐反对快感主义,尽管这种说法很有历史并具有极大的市场。克罗齐认为:“快感对于审美活动和对精神活动的任何其他形式都是共有的,在我们断然否定艺术和快感同一的时候,在把艺术同快感区别开来和把艺术定义为直觉的时候,也无意否认这一正确的因素。”(13)说明快感伴随着对艺术欣赏的过程,但是快感并不是艺术的功能或本质,艺术只有通过直觉表现出来。通过对功利性的否定,克罗齐强调了艺术的精神性。

其三,艺术不是道德的活动。这与第二点基本上是相对应的,因为道德活动与功利性是相通的,它们都是实践活动,而如前文所言,艺术是一种认识活动。“直觉就其为认识活动来说,是和任何实践活动相对立的。……艺术并不是起于意志;善良的意志能造就一个诚实的人,却不见得能造就一个艺术家。……一个审美的意象显现出一个道德上可褒或可贬的行为,但是这个意象本身在道德上是无所谓褒贬的。世间没有一条刑律可以将一个意象判刑或处死,世间也没有一个法庭,或一个具有理性的人会把意象作为他进行道德评判的对象:如果我们说但丁的弗朗切斯卡是不道德的,莎士比亚的考地利亚是道德的,那就无异于判定一个正方形是道德的,而一个三角形是不道德的,因为这些意象有着纯艺术的功能,它们就像是但丁和莎士比亚头脑中的音符一样。”(14)克罗齐认为艺术的趋善避恶、改良风俗以及教育的功能都是白费力。“克罗齐否定艺术的道德功用是和他否定传达为艺术创造的组成部分一致的,都是否定艺术的社会性和社会功用。”(15)周宪教授认为克罗齐的这一观点是对现代艺术自律性及其发展趋势的敏锐把握。(16)这一观点也反映了克罗齐对艺术与道德的严格区分。

其四,艺术不是概念或逻辑活动。概念活动或逻辑活动与定义有关,而且概念活动与艺术同属于认识活动,这很容易让人们将艺术与这类活动联系在一起。其实,也就是艺术能否被定义的问题,显然与科学的定义是要分开的。克罗齐也区分了同属认识活动的这两种活动,认为直觉是先于概念而产生的,依靠想象,是关于个体的,诸个别事物的,产生的是意象的活动,克罗齐突出了艺术的意象性特色。而概念总是对事物的归纳、概括,是直觉后的产物。他认为:“我们用艺术即直觉这一定义,否定艺术具有概念知识的特性。在其纯正的亦即哲学的形式中,概念知识总是现实的,目的在于确立与非现实相对的现实,或者降低非现实,使之作为隶属于同一现实的阶段而包含在现实之中。而直觉恰恰意味着现实和非现实的难以区分,意味着意象仅仅作为纯意象,即作为意象的纯粹想象性才有其价值;它使直观的、感觉的知识与概念的、理性的知识相对立,使审美的知识和理性的知识相对立。”(17)显然暗含了他关于语言与艺术的关系的论断,这与20世纪的语言学研究转向是不谋而合的。

其五,艺术不可分类。从艺术即直觉的观点出发,克罗齐反对艺术分类。他说:“当我开始从事美学的新的建设时,我就把诸如‘文学类别’、‘美的变化’理论和‘艺术划分’理论等其他东西抛之九霄云外了,而且我把它们从诗的理论和‘修辞学’艺术的理论中驱除出去,我反对‘修辞学’尤其强烈,因为在每一篇有关修辞的文章里,我都觉得有一种对属于诗的东西的否定和侮辱。”(18)应该指出的是,克罗齐突出了艺术美学的共性,但是忽略了历史上艺术分类的存在,而艺术分类是必不可少的,这显出了克罗齐的局限。

其实,克罗齐的艺术观仍然关注艺术的本体地位,这与作品论是不矛盾的,也说明了表现主义与其后的形式主义相通的一面,即首先关注文本的研究。尽管我们始终认为表现论诗学重在研究作家,突出作家的情感表现,但是作家的情感表现仍然离不开艺术本质的存在,克罗齐就是通过论证艺术的这一特性展开他的理论的。克罗齐的艺术观点突出了艺术的独立性地位,也说明了他对“为艺术而艺术”观点的偏爱。而且,他的表现主义美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和目的,就是试图证明艺术的独立存在,从而证明美学作为一门科学的独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