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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比较诗学史
1.5.4.3.1 一、关于诗的定义

一、关于诗的定义

诗歌是一个民族文化大系统中精神文化子系统的一部分,精神文化本身就是文化中的深层结构,而诗歌则是深层结构中更深的部分,因为诗歌揭示的是一个民族内心的文化积淀。对于古代阿拉伯民族来说,诗歌不是宗教胜似宗教,它在漫长的阿拉伯历史上几乎是阿拉伯文学乃至文化的核心内涵。正如贾希兹所说,诗歌是“阿拉伯人的档案”。诗歌是最早出现的阿拉伯艺术形式,因为有了诗,才使阿拉伯人的意识世界和情感世界得以扩展,才使部落与部落强化了交流和沟通的欲望,才使人们有了共同的审美价值体系。阿拉伯民族对于生命、死亡、自然、爱情、家庭、社会等等的所有文化观念都融合于诗中。所以如果说诗歌是阿拉伯文化之源,阿拉伯精神文化成果建立在古老的诗歌基础之上,这话并不为过。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建立之后,伴随着广大地区的阿拉伯伊斯兰化,对阿拉伯语言、伊斯兰教的研究日益繁盛,而所有的研究无不以古代诗歌作为理解的媒介。包括《古兰经》、《圣训》等在内的阿拉伯典籍在注释的时候,都需要引用古诗以证明其内涵意义。从古至今的各种阿拉伯大型词典在注释词汇的时候,无不引用著名古诗为佐证。阿拉伯语法学、修辞学更将贾希利亚诗歌、《古兰经》和伊斯兰教初期诗歌作为学科的基本依据。由此看来,阿拉伯诗歌不是一种纯粹的文学艺术,它的魅力在于它是诸多艺术和学科的混合体,具有极高的经典价值。

因此,诗的定义对于阿拉伯人来说显得特别重要。贾希兹认为所谓诗就是“有感于心,出之于口”,伊本·拉西格则进一步说:“诗人是感觉者(诗一词在阿拉伯语中来自动词‘感觉’),所谓有感觉是说能够深刻了解语言的意义,用恰当的话语表述出别人无法表述的心境”,“诗歌是那些美妙动听、激动人心、听来神魂颠倒的东西。”这种观点成为阿拉伯诗学的主流。当然阿拉伯诗歌不排除摹仿——再现,他们的古代诗文中就有大量对客观事物和场景详尽的描写与刻画,有不少战斗、狩猎、欢庆、饮酒、男欢女爱的故事,但是这种观念在阿拉伯诗学领域只是支流。可见,古代阿拉伯诗学特别重视语言在诗歌中的作用。

朱光潜先生曾经概括地说,东方人富于情感,倾向于诗是情感的产物,诗歌即“情感——表现”;西方人富于理性,倾向于诗是历史的记录,诗是“摹仿——再现”。阿拉伯诗学中关于诗的定义体现了富于情感的东方人对诗的概念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