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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比较诗学史
1.5.2.5.1 一、美——上帝的一个名字

一、美——上帝的一个名字

奥古斯丁在皈依基督教之后,修正了早年的观点,认为,美不过是上帝的另一个名字,“是你,主,创造了天地。你是美,因为它们是美丽的;你是善,因为它们是好的;你实在,因为它们存在。但它们的善、美、存在,并不和创造者一样;相形之下,它们并不美,并不善,并不存在”(71)。因为上帝是产生其他美的“至美”——“万美之美”(72)。这一点和普罗提诺是一样的,但是他却把普罗提诺的对手——毕达哥拉斯主义也拉进了同盟军。他说:“数始于一,数以等同和类似而美,数与秩序不可分”。“理智转向眼所见境,转向天和地,见出这世界中悦目的是美,在美里见出图形,在图形里见出尺度,在尺度里见出数。”(73)可以看出,奥古斯丁把数、秩序、上帝在美的名目下统一起来,其模式不过是神学三位一体理论的翻版而已。吉尔伯特和库恩称奥古斯丁的“数论”为“算术咒文”(arithmetical incantation):“数始于一。数以其相等和相似而为美,数为秩序之组合……一切事物之形成初皆有赖于与数相等与相似之形式、有赖于这种形式美之硕果,借最宝贵之爱,自一而始,一一相加,增殖不已。”(74)

奥古斯丁的另一个基本概念是节奏,并把它“视之为一切美的源泉。与此同时他把节奏的含义扩展到包括视觉节奏、形体节奏、心灵节奏、人自身的节奏、感觉与记忆的节奏、个别现象的无节奏和宇宙的永恒节奏等各个方面。”(75)对节奏和审美经验的分析,是奥古斯丁把心理学引进美学取得的进步,并引起了学者的特别兴趣。(76)

奥古斯丁说:“美是事物本身使人喜爱,而适宜是此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和谐。”(77)。很多学者以为他区分了美与善(美与适宜),其实中了他的障眼法。美和善是不同的“位格”,是统一的而不是分裂的。“天主是美善的,天主的美善远远超越受造之物。美善的天主创造美善的事物,天主包容、充塞着受造之物”(78),他还发挥道:“在某种方面,遵守教规是心灵美,由于这一点人成为美的,甚至身材佝偻丑陋的人也往往是美的。”(79)显然,奥古斯丁为了弥合理论的缝隙已经不惜强词夺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