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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帝陵历史之谜
1.9.4 四、满汉通婚

四、满汉通婚

在议论清朝婚姻时,人们往往会说上一句话: “满汉不通婚”。其意思是说,当时的清朝,满族人与汉族人之间是不能有婚姻关系的。其实,熟读历史的人对此是有不同看法的。因为在历史上,满、汉族人是可以通婚的,只不过受些约束限制而已。

也许有人认为,清朝满、汉族人之间可以自由通婚,那也是清朝晚期时候的事情,当时那是慈禧太后为显示自己的开明而作出的样子。慈禧虽然同意满汉官民通婚,但她还是不同意汉族女子入皇宫的。因此说,慈禧太后所允许满汉通婚还是有限制的。然而事实上,虽然清朝在关外时期的皇帝后宫中没有汉族女子,但入关后的顺治帝,却是第一个让汉族女子进入皇宫、成为皇妃的皇帝,是大清国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帝王。埋葬在孝东陵的恪妃、唐福晋、牛福晋都是汉族女子。

顺治五年(1648)八月二十八日,顺治帝谕令户部:

朕欲满汉官民共相辑睦,令其互结婚姻,前已有旨。嗣后,凡满洲官员之女,欲与汉人为婚者,先须呈明尔部,察其应具奏者即与具奏,应自理者即行自理;其无职人等之女,部册有名者令各牛录章京报部方嫁,无名者听牛录章京自行遣嫁。至汉官之女,欲与满洲为婚者,亦行报部。无职者,听其自便,不必报部。其满洲官民娶汉人之女,实系为妻者,方准其娶。

顺治帝的这道谕旨,虽然对满、汉族通婚的自由性还有所限制,但毕竟为满、汉族通婚打开了方便大门。于是,汉族女子滦州的石氏进入了皇宫,成为顺治帝的一名妃子——恪妃。通过查地方州志得知,那时候的滦州,即是现在河北省唐山市的滦县。

据《永平府志》记载,石氏进入皇宫后,很是得宠,因为被册封为妃,属于皇宫中的内廷主位,不仅能居住在西六宫的永寿宫,还被允许穿戴汉族冠服。她的生母赵淑人可以乘肩舆进西华门,至内右门下舆进入皇宫,行家人礼,顺治帝还赐宴、赏赉等。恪妃病死后,康熙帝辍朝3天,大内以下,宗室以上,3日内皆素服,不祭神。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都统、尚书、子以下佐领、骑都尉以上,照例齐集致祭。之后不久,又被追封为皇考恪妃。

关于恪妃,清朝私人笔记有很多传奇记载。其中,《池北偶谈》上有这样一个故事:

恪妃的爷爷叫石维岳,是明朝万历年间的进士,曾在某省任副按察使,主管刑事诉讼事务。当时,有一个王爷被府里的太监下毒害死了,可是却诬陷是王妃害死了王爷。由于很多官府的官员都接受了贿赂,于是,王妃就被地方官员定了死罪,准备将其上报朝廷处死。这件事情被石维岳知道了。他认为这件事情很是蹊跷,王妃很可能是被冤的。于是,他就坚持重新审理此案,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这件冤案被昭雪平反。后来,石维岳的儿子石申的夫人生下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不但容貌异常漂亮,而且知书达理,精通笔墨字画。传说此女是那位王妃为报恩投胎转世而来的。这件事情被顺治帝知道了,就将此女选入皇宫作为自己的妃子,她就是恪妃。

以上故事,是真是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清朝虽然对满、汉通婚有所限制,但总体来说,并不是完全禁止的。

【注释】

[1]戏彩娱亲: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2]朔望,这里是指农历每月的初一日和十五日。

[3]中元,这里是指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