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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看美国
1.10.3.4 枪支论战的对立论点

枪支论战的对立论点

拥枪派有“全国枪支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简称NRA)这样的全国性组织,与此相对,反枪派也有类似组织,其中最著名的是“手枪管制有限公司”(Handgun Control,Inc.)该组织在反对枪械上的强硬态度和游说能力,使它成为与“全国枪支协会”针尖对麦芒的死对头。但总的来说,所有反枪组织在政治上的活动力都远不及“全国枪支协会”,可以说“全国枪支协会”是将枪支问题一直保留在美国政治议程中的首要操纵者。

公民持枪是一把双刃剑,既体现公民自由权也能导致恶性犯罪,美国拥枪、反枪两派各执一端,形成两大阵营,水火不容。拥枪阵营除前述声名显赫的“全国枪支协会”外,其同盟者还有“武器持有权公民委员会”(Citizens’Committee for the Right to Bear and Keep Arms)、“持枪人行动联盟”(Gun Owners Action League)“宪法第二修正案基金会”(Second Amendment Foundation)、“美国持枪人”(Gun Owners of America)、“持枪人有限公司”(Gun Owners Inc.)、“持枪人全国联合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to Keep and Bear Arms)等等,在社会的不同层面各守一方,共同致力于阻止国家对枪支的进一步控制管理。

反枪阵营的主要组织有“手枪管制有限公司”(Handgun Control,Inc.)“终止枪支暴力联盟”(Coalition to Stop Gun Violence)、“暴力政策中心”(Violence Policy Center)、“反暴力母亲协会”(Mothers Against Violence in America)等,其中的领军者是“手枪管制有限公司”。该组织拥有40多万强硬的核心成员,它在反对枪支上不遗余力的所作所为,使它成为美国最知名且最强硬的反枪团体。随着时间的推移,该组织的初衷被残酷的政治现实所改变:尽管美国人大都支持对枪支的完全取缔或禁止。面对这样的情势,“手枪管制有限公司”只好放弃原来“完全禁止”的主张,将宗旨改为游说和推动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销售以及使用实行最严厉的管制(尤其是手枪和杀伤力很强的自动武器),例如著名的“布莱迪法案”(Brady Law)就是在它的策划和游说施压下通过的(该法案要求手枪购买者在买枪这前必须有五天的等候期,一是让警察有时间对购枪者的背景进行核查,二是让购枪者可能的愤怒情绪有时间得到缓冲,使其能够理性地使用枪支)。

美国的枪支问题虽然政治化,与两党的政治纠葛纠缠在一起,但关于枪支的政治论战几乎都发生在上述利益集团之间,这些政治圈外的民间组织是公众意见的代言人,并致力于通过游说立法机构实现自己的意愿,且都透过出版书籍和固定期刊以及设立网站系统表达自己的理念,双方的理论重点和理论依据各有侧重。概括言之,各自的论辩焦点主要集中在六个问题上。

反枪派的主要论点:

美国宪法并不保障枪支的拥有权和使用权。第二修正案指的是民兵而非所有公民个人的携枪权。研究宪法的反枪人士解释说:第二修正案是针对那些参与国家防卫的特定人群而言的。因此,联邦最高法院多年来一直允许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普通公民的枪支拥有权和使用权进行限制。

枪支暴力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武器严加限制和管理是减少枪支暴力的有效途径。根据联邦调查局的统计,美国每年发生的谋杀案有66%左右与枪有关。

枪增加了自杀和意外走火的危险性。使用枪械的自杀事件在美国一直居高不下,因枪支走火造成的伤亡事件也在世界高居前位,尤其威胁少年儿童的生命,许多青少年就是在玩枪时冤死在枪口下。还有一些伤亡事故则与用猎枪打猎有关。只有颁布严厉的枪支管制法律,才能使这类悲剧的数字大幅下降,这是减少此类危险唯一有效的办法。

枪使暴力升级。美国发生的许多校园枪杀案、办公室枪杀案以及公路枪杀案都显示:一桩平常的口角纠纷往往会因为枪支而增加暴力的程度。而且当一个人想用枪来解决争端时,被射杀者不仅仅是当事人个人,常常会牵涉一群在场的无辜者被滥杀。如果法律禁止或限制个人拥有枪支,很多民事纠纷是不会导致死亡惨剧的。

枪给人的安全感是不真实的。许多人买枪的目的是为了自卫,以防在家或在外被坏人攻击、抢劫,但拥有一支枪实际上并不能保障人们免遭坏人袭击,反而更会伤害家人的安全,每年的数据表明,枪支放在家里所导致的伤亡远比它所拯救的生命要多很多。据美国《精神创伤》杂志(Journal of Trauma)的一项调查,美国民众置放在家的枪支所伤害的亲朋好友是入室行窃者伤害的22倍。而且,用枪支来对付暴力攻击,实际上是把自己置于更危险的境地,许多入室行窃者往往将那些用枪来对付他们的房主置于死地,有些案例则是没带枪的闯入者夺下主人的枪将主人打死。

枪支造成的伤亡耗费大量纳税人的钱。美国每年因枪支暴力造成的费用高达数百亿美金,其中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诸如医疗费、伤残费、警察费用、涉及法律程序的检控费、监狱费、受害人薪资损失费等等。根据美国司法部的估计,平均每件枪击案所造成的综合费用为179万美金,如此庞大的巨额花费,绝大部分是用美国纳税人的钱来支付的。

拥枪派的主要论点:

美国人拥有和使用枪的权利受宪法保护。拥枪派坚称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是每一位美国公民特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这一权利如同言论自由权一样受宪法保护神圣不可侵犯。公民拥有枪支是保障国家安全与自由的方式之一。

管制枪支的法律并不能防止犯罪行为。管制枪支的法律根本无法阻止罪犯使用枪械,绝大多数罪犯不会通过合法途径去购买武器,他们用的枪基本上都是从黑市交易等非法渠道获得。因此,对枪支的购买与使用实行登记注册、背景调查、携带限制等一系列规定,所限制的对象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对犯罪分子毫无约束作用。换言之,严格的管制法只会增加一般公民合法购买枪支的难度,却不能阻止犯罪分子非法获得武器,更不可能遏止社会暴力罪行的发生。美国有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枪支管制法最严格的地方,恰恰是使用非法武器犯罪率最高的地方,以纽约州为例,该州是全美枪支管制法最严厉的州之一,全美20%的持枪抢劫案便发生在此地,可见“枪支管制法能降低犯罪率”的说法是有问题的。

民众拥枪是自我防卫之需。枪支管制法会大大降低诚实公民在抵抗袭击时的自我防卫能力。大量事例表明,有枪者和无枪者在遭遇袭击时对袭击者的威慑力截然不同,当无枪者遭遇持枪抢劫时,除束手就范外,几乎没有抵御之力。枪支是民众自卫最有力的武器,限制枪支,也就是限制民众的防卫能力。

枪能阻止犯罪。枪的威慑力可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当罪犯知道攻击对象有枪时,一般都会退缩,不敢贸然下手。1993年,旅游胜地佛罗里达发生系列枪击外国游客的枪杀案,凶手后来坦承,之所以挑选外国游客下手,是因为他们身上肯定没有带枪。

枪支控制很难强制执行。美国当年立法禁止烈酒的生产和销售,其结果是催生了烈酒黑市的兴盛和有组织地违法,由此例可知限制普通大众习惯和欲望的法规很难成功,同样道理,严厉的枪支管制法也会导致黑市的发展,使枪械买卖转入地下,非法获取武器的现象会更加频繁,对社会造成的威胁更大。

枪支管制的法令会损害民众的责任感。在严格的枪支管制法之下,许多有责任感的公民会不得已在黑市购买非法武器,例如当一位兢兢业业的小商店老板屡遭歹徒行抢后,想要立即拥有一支枪放在店里自卫,为了尽快拿到枪,他只有违反枪支管制法,而在他得到枪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一个违法公民,而且由于是非法取得的武器,他不敢去练习射击,也不敢参加有关安全射击的训练,他拥有和使用枪支的行为就完全成了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类似这样的人在遭遇歹徒攻击时用枪来自卫,事后往往不敢向警察报告案情,担心自己会被起诉非法拥有枪支,这也是对公民责任感的一种损害。由此看来,严格的枪支管制法实际上会鼓励人们采取不负责任的行为。

总的说来,拥枪派的观点是一种“责怪使用者”的观点,认为枪本身不会杀人,而是使用枪的人在杀人,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限制武器,而且要教育武器的使用者(包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安全存放、安全射击等),不能因为让人用枪犯罪就将全体公民的拥枪权限制或剥夺。反枪派的观点是一种“责怪武器”观点,认为枪支泛滥是造成美国社会恶性犯罪的重要祸根,如果立法严加管控,让人们无法获得武器,枪支造成的伤亡势必大幅下降,唯此才能清除笼罩在美国人尤其是美国青少年头上的枪支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