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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比较美术学
1.3.2.2 二、形态研究的基本原则

二、形态研究的基本原则

形态研究是一个有效的研究方法,拓展了中西比较美术学的研究空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寻求或划定一个中西美术关系中共同关注的问题或共同研究的主题,避免乱比附或“X+Y”或“拉郎配”模式的现象。譬如我们有时看到“徐渭与凡·高比较”,比较的结果是徐渭是后印象画家,这样硬性简单的比较,是不足取的,必须引起我们的警觉。因此,形态研究应该有一个可比较的研究范围,使研究出的结论具有有效性。“可比性”是形态研究的基本原则。

为了在中西比较美术学中展开有效的形态研究,就必须视可比性原则为研究者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说,形态研究要以可比性原则为根本。为了更好地作有效性的形态研究,避免简单的比附,就必须在形态研究中划定可比性的比较范围。划定比较研究的范围,是为了具有可比较性。譬如从艺术发生学的视角看,无论中国还是西方,艺术的发生都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性质。这主要源于人类初期阶段都具有共同的思维意识,荣格的集体无意识为我们研究美术的创造性动机提供了理论基础。这就是说,把中西美术的起源或发生作为比较研究的范围,是具有可比性的研究范围。我们在比较中西美术作品时,一定要注意把比较的切入点契入一个相同问题的层面,找出相关的可比性的研究问题进行比较研究。李倍雷在《中国绘画与西方绘画比较研究》中,采用发生学的方法对中西不同时期的绘画进行分段比较研究,就避免了中国山水画与西方风景画不同步的问题。也就是说把起步时间相差近千年的中西美术,按照发生、成熟和流变三个发展阶段划定,进行比较研究。尽管中国山水画与西方风景画“时差”较大,但是我们按照它们的发生及其发展走向来作比较研究,就把共同的问题框定在一个可比较的研究范围。[13]如果仅仅依赖于时间的同步进行比较研究,中国山水画与西方风景画就难以有一个共同的时间范围,相差近千年就无法比较。实践证明,按照发生学的方法划定研究范围是有效可行的。

质言之,形态研究的基本原则,就是中西美术之间具有一个共同关注的基本问题。譬如“相似造型”、“相似母题”、“相似题材”、“相似主题”、“相似类别”、“相似性质”、“相似特征”、“相似观念”、“相似审美倾向”、“相似的手段”以及“相似的美术思潮”等等。有了一定比较范围,就相对可以找到共同关注的问题或重点。譬如在审美形态方面,中国美术中所体现的“澄怀味象”和西方美术中所显现的“审美静观”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宗炳的“澄怀味象”与康德“审美静观”,颇有比较的价值和意义,体现了中西比较美术学中“异中求同”的形态研究。“澄怀味象”与“审美静观”具有相似的审美观照方式,“澄怀”与“静观”二者都是审美的基本条件,都是要求在审美过程中,强调审美主体的心理达至一种宁静的无杂念的状态,唯有在这种状态中,审美才能够在深层次境界中完成。

通过对中西比较美术学中的形态异同的研究,反观这些异同的审美形态如何在中西美术中体现,我们就能发现并深入地了解中西美术各自的审美形态背后的美术形态生成的某种深层动因。

形态研究应避免容易产生的两种倾向:一是容易带来价值判断,从而比高低、比优劣、比长短,失去了比较的意义;二是容易带上自己文化逻辑偏见,诠释和解读异质文化的造型形态、审美形态和观念形态。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警觉的。比较的目的不是比谁高谁低,更不是比谁优谁劣,作毫无意义的价值判断。而是在比较中,使中西美术更好地相互理解、认识和相互尊重与共存,宽容地对待“他者”文化,理解和包容异质文化中形成的美术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