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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比较美术学
1.2.3.3 三、“中西比较美术学”不是“中西美术比较”

三、“中西比较美术学”不是“中西美术比较”

本章第一节我们就探讨了“比较美术学”与“美术比较”两者的不同,有此基础,就好理解我们为什么从学理上称“中西比较美术学”而不称“中西美术比较”。在这里我们主要从本体和视域的层面对“中西比较美术学”与“中西美术比较”二者的本质差异,作较深入的学理上的探讨。

中西比较美术学是作为学科提出并构建的,而中西美术比较是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我们可以把中西美术比较看成是中西比较美术学中的一个研究方法。有很多研究者的研究成果,诸如我们前面列举的《中西美术比较》(孔新苗)、《中西绘画比较》(洪惠镇)、《中西美术题材比较》(廖阳)、《中国山水画与欧洲风景画比较研究》(李倍雷)等都不是属于中西比较美术学的研究范畴,而是这个学科下展开的一个研究工作成果,这是二者的主要本质区别。例如创造一幅油画作品,创作油画作品是美术学中艺术创作部分的内容,但艺术创作本身不是美术学,只能是美术学下展开的艺术创作的实践工作。

作为一个学科,中西比较美术学是需要自身的体系结构来实现的。譬如中西比较美术学的发展历史、中西比较美术学的性质、学科定位、中西比较美术学本体论、中西比较美术学的方法论、中西比较美术学的类型论、中西比较美术学的视域论、中西比较美术学的范例论、中西比较美术学的思潮论等,都是中西比较美术学这门学科的基本构架。它们共同构架了中西比较美术学这门学科。凡在这个构架下的实践研究成果,都属于跨视域的研究成果,即中国同西方任何一个国别或民族跨视域美术间的研究,都是在中西比较美术学的框架中运用了其中的一种研究方法。凡是单一的国别或民族美术的研究,本质上就不属于中西比较美术学下的研究。因为中西比较美术学的性质就是要求研究者需要有一个比较的视域,这个比较的视域是跨越中国与西方诸国家或民族美术的关系。单项的国别或民族的美术研究,没有跨越的视域,故不能属于中西比较美术学的研究成果,故此,不属于中西比较美术学的范畴。

中西美术比较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内在规定性,其目标就是把两种或两种以上异质的美术作为研究对象。就是说这里的“比较”是方法,而不是视域。中西美术比较中的“比较”是直接把两种异质文化背景下的美术形态或思潮进行比较研究。在这种比较研究下,我们就会看到很多这样的比较方式。譬如“凡·高与徐渭比较”、“石涛与后期印象派比较”、“中西美术题材比较”、“中西美术比较”、“中西绘画时空比较”等。因此,中西美术比较中的“比较”,强调的是方法。

由于“比较”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研究者往往就容易局限在单纯的“比较”层面,结果就会造成没有可比性的“拉郎配”式的比较。这种“X+Y”的比较模式就是源于把“中西比较美术学”认为“中西美术比较”所犯下的错误。“X+Y”的简单比较方式往往还容易造成比较异质美术形态或思潮双方的高低、优劣,带有过多的价值判断,最后失去了比较研究的意义和价值。不可否认中西比较美术学需要“比较”的方法,但“比较”的方法决不是中西比较美术学的全部,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研究方法而已。当然,“比较”作为方法可以看作是“美术比较”的全部。为了避免发生“拉郎配”式的比较模式和“X+Y”所造成的无可比性和价值判断,需要对中西比较美术学的学科加以规范,用中西比较美术学的学理加以视域上的汇通,加强研究者的视域通视的能力。

中西比较美术学强调比较视域内质的可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是中西比较美术学的一个基本内在要求和生存的基础。中西美术形态和美术观念,必然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元素或相似的基本元素,更多是不同的元素。我们认为,相同或相似性是比较的基础,不同和差异是比较的价值和意义。就是说,如果中西美术完全异质,就会失去比较的基础;如果完全相同也就失去了比较的价值和意义。这是作为方法的“比较”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中西比较美术学要求研究者有一个跨视域的通视能力,即研究者必须有通视中国和西方之间各种美术关系的能力。只有把“比较”这种方法置放于中西比较美术学视域的体系中,才能用“比较”的方法通视中西美术形态和美术观念,寻求异质美术形态和美术观念的可比较性,避免“拉郎配”式的无可比性的比较状态,或“X+Y”那种简单的价值判断的比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