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接受的概念
1.接受概念在接受理论中的含义
文学接受作为一个新概念,是德国康斯坦茨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姚斯和伊瑟尔在20世纪60~70年代之交创建的接受理论中最先提出来的。这一概念,因其内涵的独特性而值得我们注意。可以说,接受理论的着力点,及其整个运思方向和理论风貌,很大程度上都和接受的概念有关。我们知道,姚斯和伊瑟尔都是德国人,而德语中接受一词,就词义而论,本身即意味着主体对于对象的积极主动的占有。这一词义,不仅在汉语中,而且在英语和法语等其他西方语言中,也都是很难对应地加以体现的。正因为接受本身包含有主体占有之意,所以,接受理论一经提出,读者在文学活动中的地位,便发生了某种根本性的变化。传统文学理论虽然也都会多多少少地涉及到读者,但因为这些理论在结构图式上,不是以世界为中心(如摹仿理论),就是以作者为中心(如表现理论),或者以作品为中心(如文本-形式理论),所以,读者在它们那里,充其量只是陪衬而已。既定的思路往往是这样的:世界提供什么,作家创造什么,文本表达什么,读者就接受什么。在这样一个习惯性思路中,读者命定地只能充当被动、消极的角色。而接受理论则不然,接受一词从其母语所带来的主体占有的意味,标志着读者已由附庸变为文学的主人,已从边缘走向文学的中心。正如姚斯之所言:“在作家、作品和读者的三角关系中,后者并不是被动的因素,不是单纯的作出反应的环节,它本身便是一种创造历史的力量。”[1]把读者的角色定位一下子提到“创造历史”的高度,相对于传统的文学理论,这不啻是翻天覆地的一场革命。尽管这样做,因为不无情绪化的成分,而多少有矫枉过正之嫌,但无论谁也都得承认,像过去的理论那样,仅仅把读者当作受众显然是不公允的。读者作为与作家一样的人,作为接受活动的主体,理应站在前台,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主角。
综上所述,接受理论提出的文学接受概念,是一个旨在凸显读者在文学阅读过程中的主体性的概念。关于读者与作品的关系,如果说,传统的文学理论强调的是作品对读者作为受众的灌输和教化,那么,接受理论反其道而行之,强调的则是读者作为主体对作品的占有。此处所谓占有,可以理解为读者对作品意义的阐释和创造。这一点,是接受理论赋予文学接受概念的要义所在,也是我们理解文学接受概念的核心所在。
2.文学接受与文学鉴赏
在传统的文学理论中,涉及读者的文学阅读问题,通常是用文学鉴赏,亦即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之类术语来加以表达的。为了使有关的概念能够衔接起来,下面,就有必要对文学接受与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两组概念的区别和联系作一个简单的分析。
先说二者的区别。如果从一般的意义上去理解,文学接受与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二者,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或者说,在文学接受的概念里,本来也就包含有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这层意思。但是,由于两组概念的理论背景各不相同,因此,二者的含义也就有了明显的差异。传统的文学理论,基于其各自有别的结构图式,认为文学的意义要么是世界赋予的所谓真意,要么是作家带来的所谓原意,要么是作品固有的所谓本意。这些说法,尽管互不相同,但作为交集点,它们都从逻格斯中心论出发,坚信文学作品确实存在着一个终极意义,而且只存在一个终极意义。按它们的理解,文学的这种意义,作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蕴藏于作品的字里行间,有待读者像采矿工人那样,通过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去将其发现并开掘出来。而接受理论作为读者中心论,从文学接受的对话性特点出发,认为文学的意义,不只是世界所赋予的,或作家所带来的,或作品所固有的,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并非在阅读之前就已存在,而只有当文学的阅读过程得以展开,在读者主体与文本对象的交互作用中才能生成。姚斯形象地指出:“一部文学作品并不是独立自在的,对每个时代每位读者都提供同样图景的客体。它并不是一座独白式地宣告其超时代性质的纪念碑,而更像一本管弦乐谱,不断在它的读者中激起新的回响,并将作品文本从语词材料中解放出来,赋予其以现实的存在。”[2]这也就是说,文学作品的意义,只有在读者的创造性阅读中,才能获得现实的存在和生命;否则,若是离开读者的主体占有,离开读者对文本意义的阐释和创造,这种意义自然也就难以存在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文学的意义,是否包括文本自身的意义,亦即所谓文本的客观性问题,接受理论各个学派的看法是不完全相同的。作为这一理论的创始人,姚斯和伊瑟尔的观点较为折中,他们在强调读者拥有对意义的阐释和创造的主导权的同时,也还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文本的客观意义。从姚斯的上述引文,其态度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其实,伊瑟尔也是如此。他下面的一句话:“文本和读者的相会使文学作品真正进入存在”,[3]便足以说明问题。美国的读者反应批评是接受理论的极端化发展,其代表人物费希一再宣称,文本的客观性只是一个幻想。为了说明这一点,他曾经打比方说,阅读好比野餐,作者带来文字,读者自带意义。这样,文本的客观意义就完全被抹杀了。而东德的瑙曼则努力把接受理论马克思主义化,反对读者决定论,认为文本本身是一个“决定性结构”。由此可以见出,传统理论讲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把读者的工作仅仅局限在,通过作品的阅读,对其中客观存在的某种意义(或是世界的真意、或是作家的原意、或是作品的本意)加以发现与开掘,而不需要他们有什么主观性的发挥或创造;而接受理论讲文学接受,其任务主要不是去发现和开掘什么隐藏的客观意义,而是要通过读者与文本的双向建构,去生成和创造文学的意义。这种意义,不能笼统地归结为世界的真意、作家的原意或者作品的本意,而应该更多地看做是读者个性化、多样化的创意。
再说二者的联系。无论是文学接受,还是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虽然在意涵上存在着上述种种不同,但它们毕竟都是在读者阅读文本基础上进行的意义阐释活动。因此,假如我们把传统理论中使用的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概念稍加改造,更多地强调以及凸显读者在欣赏和批评过程中的主体性,更多地强调以及凸显读者对意义的阐释和创造,那么,这组概念就完全可以纳入文学接受论的理论框架。因为任何文学阅读,作为文学接受的出发点,都不会停留在对于文本的一般性了解,而必然要指向其内在意义的生成和创造方面。这后者,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对应地理解为文学鉴赏,也就是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因此,如果说文学阅读是文学接受的入门或者初级阶段的话,那么,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毫无疑问,就可以当作文学接受的深化或者高级阶段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