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值与文学的价值
1.价值的概念
价值既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也是一个哲学和美学概念。对于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入手进行讨论的。而对于哲学和美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马克思则在别的著作中,就对象与人的需要之间的价值关系,作过一系列至今仍颇具经典性的论述。他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关系的物的属性”“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等的属性”“实际上是表示物为人而存在”。[2]
按我们理解,马克思在以上的几句话里,主要强调了三点:①价值体现的是对象与人的需要之间结成的关系,即价值关系;②对象与人的需要之间其所以能结成价值关系,是因为该对象确实具有能满足人在某方面需要,因而对人有用,或者使人愉快的某种属性,我们可以称之为价值属性;③对象及其价值属性表明,它是属于人的,它为人而存在,而且仅仅只是为人而存在。
综上所述,我们对哲学和美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不妨这样去界定:所谓价值,指对象具有的能满足人在某方面需要的某种内在属性。
在作了关于价值的上述界定之后,还须再补充说明一点:我们谈人的需要,是指人作为“类存在”的普遍性需要,而不是个体人的随便哪一种需要。理由是,在个体的人那里,并非其一切需要,都具有天然的合理性,都应当给予满足。事实上,个人的某些需要,如果超越了社会法律、政治或者道德的底线,那么,这样的需要就属于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需要,自然也就不应当给予满足。基于此,从正面立论,价值是指对象能满足人的需要的某种属性;但不能从反面立论,因为并不是凡能满足人的需要者,就一定有价值。
2.文学在人的需要系统中的价值定位
既然哲学和美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是和人的需要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那么,为了探究文学的价值,作为前提,就必须首先弄清楚,文学可以满足人在哪方面的需要?或者说,文学和人的需要之间,建立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关系?
人作为如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所说的利用符号进行文化创造的动物,简而言之即所谓文化的动物,其生命的整个需要,乃是一个包括从生理到心理、从物质到精神、从形而下到形而上的方方面面的复杂系统。对于这样的一个复杂系统,像弗洛伊德那样,仅仅将其归结为本能(性本能与自我本能,生的本能与死的本能),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那样在把人的需要问题动物化、欲望化、无意识化和病态化的同时,显然也是把人的需要问题极大地简单化了。大概正是有感于此,美国学者、被誉为心理学“第三思潮”(第一思潮指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心理学,第二思潮指华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代表人物的马斯洛,提出了由低级到高级,一层层递进的人的需要层次(也叫需要等级)理论。(如图所示)

开始,马斯洛只是论列了诸如人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需要和自尊需要等几个层次的基本需要。这样的论列,虽然比之弗洛伊德的本能论,已经大大前进了一步,但上述需要,恰如马斯洛在此后之所言,它们都只是因缺乏而产生的需要,即所谓“缺乏性需要”:一旦缺乏它们,就可能引起疾病;满足它们,就可能免于疾病;恢复它们,就可能治愈疾病。仅仅从这些“缺乏性需要”中,还看不出人的超越意向来。于是,马斯洛在上述几个层次的“缺乏性需要”之上,又提出了为人所特有的积极健康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正是这种自我实现论,以及作为人在自我实现之后的心理体验的描述的巅峰体验论,才使马斯洛大有别于弗洛伊德和华生等前辈心理学家,成为“第三思潮”的领军人物。[3]然而,他并未止步于自我实现论以及巅峰体验论的提出。为了使人的自我实现需要,以及这一需要得以满足时油然而生的巅峰体验,不至于被架空,马斯洛经过潜心研究,又在《通向一种关于存在的心理学》一书里,论证了其位置介于人的基本需要与自我实现需要之间,代表着人的存在价值的,被他称之为“发展的需要”。[4]鲁迅当年论及人的需要:“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其中第一点“生存”、第二点“温饱”,大致相当于马斯洛所谓基本需要,而第三点“发展”,与马斯洛讲“发展的需要”也是不谋而合的。可惜的是,鲁迅只是点到即止,不曾就“发展”二字作进一步的展开。鲁迅留下的空白,马斯洛加以填补。按其设计,在“发展的需要”这一层次上,容纳着人对包括真善美在内的多方面的精神追求。至此,马斯洛创造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已经开始呈示出作为一个心理学的科学体系的整体轮廓。
马斯洛认为,在通常情况下,人的需要是按照由低到高的层次,一层层地被激发起来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在满足了最低层次的需要之后,他才可能产生紧挨着这一层次的上一个层次的需要。但是,马斯洛又提醒人们,不要过分拘泥于人的需要层次,因为其间多有例外。特别在一些心理健康者那里,他们可以凭借自身心灵的超越功能,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基本需要尚未得以满足的情况下,跳过若干层次,径直去追求发展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的满足。马斯洛正是通过对上述超常规情况的论证阐述,使其关于人的需要层次理论,越发的趋于缜密、完善。
以上,我们介绍了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如果以这一理论为坐标,文学之于人的价值究竟应该如何定位,问题也就不难解决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文学作为用语言表达的情感化、形象化的人文意识,它完全是为了满足人追求真善美的需要,亦即作为人的发展需要的核心部分的审美需要而存在,而显示其价值的,因此,要说文学有什么价值,它的价值也就必然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审美价值。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拿文学与社会生活各层面作一番价值方面的逐一比较。关于社会生活的层面结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通常将其划分为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政治法律制度与社会意识形态等四个层面;普列汉诺夫的《唯物主义史论丛》将其区别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精神道德状况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等五个层面;而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则将其简化和概括为经济、政治和文化等三个层面。这里,我们就以毛泽东的三层面论作为文学与社会生活各层面进行价值比较的参照。
首先,拿文学与经济的价值作以比较。经济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其产品不管是工业产品、农业产品,还是其他行业的产品,都是用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尤其是其中的生理需要的种种物质产品。因此可以说,经济所创造的完全是物质价值。文学与经济不同,它从事的并非物质生产,而是纯粹的精神生产。诗歌也罢,小说或戏剧、影视文学也罢,它们作为文学的精神产品,与人的基本需要,尤其是生理需要之间,谈不上什么满足不满足的价值关系。为什么望梅可以止渴,画饼不能充饥呢?就因为所望的梅毕竟是物质产品,而所画的饼,充其量只是与文学产品一样的精神产品。鲁迅先生的话:“一首诗吓不走孙传芳,一炮就把孙传芳轰跑了。”其所以是至理名言,道理正在于此。文学的精神产品,虽然不能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尤其是生理需要,但它们却可以超越人的缺乏性需要,在存在的意义上,满足人的发展的需要,更具体地说,是满足人追求真善美的精神需要。由此而论,较之经济层面提供的物质价值,文学体现的只能是一种精神价值。
其次,再拿文学与政治进行价值的比较。政治作为经济的集中体现,处在上层建筑的核心部位。它既是社会的立法者,同时又是社会的执法者和司法者。它可以通过带有强制性的权力,以及作为这种权力的标志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文,通过一整套的国家机器,管理国计民生,以保障全社会的生产和生活能够和平、安全、有秩序地进行。因此,政治管理给人直接带来的是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和尊重需要等基本需要的满足;同时从间接的意义上,它对经济的管理,也能转化为某种可见的物质效益,从而给人带来生理需要的满足;对文化的管理,还能转化为某种精神效益,从而给人带来发展需要以及精神需要的满足。概而言之,它给人带来的是一种全方位的管理价值。和政治层面这种以权力的强制性表现出来的管理价值根本不同,文学与有着追求真善美的精神需要的人之间的价值关系,完全建立在共同的人文情怀和共同的精神旨趣的基础上。一方面是文学的写作者,另一方面是文学的接受者和欣赏者,他们的结合是不带任何强制性的灵魂的自由结合。恰如列宁所宣称:“无可争论,文学事业最不能作机械的平均、划一、少数服从多数。无可争论,在这个事业中,绝对必须保证有个人创造性和个人爱好的广阔天地,有思想和幻想、形式和内容的广阔天地。”[5]正因为文学在本性上是自由的,而且它所展示的主要是人文意识,所以,其体现的精神价值,如果深究之下,乃是一种自由的人文价值。
最后,再拿文学与同处于文化层面的哲学人文科学作一番价值方面的比较。以上说,文学体现的是精神价值和人文价值。其实,哲学人文科学就价值而论,也是如此。这是文学与哲学人文科学作为人学的共同之处。所不同者,哲学人文科学运用抽象的思想与概念显示其精神价值和人文价值,重在以理服人,而且它们给人的,往往不是单一的认识价值(如哲学),就是单一的教育价值(如宗教、道德);而文学则是将思想与概念包孕在情感与形象的系统之中,重在以情(情感)感人、以形(形象)动人,给人的是把认识价值和教育价值包孕在娱乐价值之中的综合的审美价值。为什么我们平时看一本小说与听一场讲座,常常会有不同的感觉。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区别于哲学人文科学思想和概念式的、单一的认识价值或教育价值,文学的价值,乃是一种感染性的、综合性的审美价值。
我们在作了三个层面的价值比较之后,确认文学的价值是一种不同于经济的物质价值的精神价值;一种不同于政治的管理价值的人文价值;一种不同于哲学人文科学的单一认识价值或教育价值的审美价值。我们作这样的比较和确认,对讨论文学的价值形态,无疑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恰恰是文学与经济、文学与政治、文学与同属文化层面的哲学人文科学在价值方面的这些不同,才决定了文学在人的需要系统中的价值定位。无论在任何时代,也无论在任何民族、任何国家的社会生活里,文学都是不可或缺的,也都是不可取代的。
诚然,文学的审美价值,在满足人的需要的轻重缓急的程度上,和经济的物质价值、和政治的管理价值,甚至和同属文化层面的哲学人文科学的认识价值或教育价值,都难以作等量齐观。因为经济、政治,也包括一部分人文意识形态(如道德等)所能满足的人的需要,作为缺乏性需要,大多属于基本需要。有如马斯洛所论,一旦这些基本需要不能予以满足,对个人而言,就会产生疾病以至死亡;对社会而言,就会发生灾难以及动乱。相对地说,文学所能满足的人的审美需要,是人在解决了生存和温饱问题之后,为使精神方面有所发展才提出来的一种超越性需要。就它对于人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而论,肯定不能和前述基本需要相比拟。然而,我们切不可因为它对人不那么重要与紧迫,就将其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文学离不开人的生活,人的生活也同样离不开文学。我们不能设想,一个民族、一个时代,倘若连最广义的文学都没有,那将是一番多么可怕的图景!十年文化大革命,林彪、“四人帮”推行封建专制主义,我国的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包括文艺在内的整个精神文化生活,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饥荒。此种后果,大家从刘心武的小说《班主任》、张弦编剧的电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中,可略见一斑。不管是小说中的宋宝琦和谢惠敏也好,也不管是电影中的小豹子和存妮也好,他们都是精神上的畸形者。上述这些人物,就天性而论,各有其爱美之心。但是,历史却把他们安排在了一个如毛泽东所谓的“没有诗歌,没有小说,没有戏剧,没有散文”的文革时代。既然他们作为读者无书可读,无美可审,文学没有给他们提供能够满足其追求真善美需要的可能性,那么,由此而产生精神上的畸形,产生从人性到动物性的退化,自然是在所难免的了。
说到这里,不由得又想起本章一开头所引用的马克思关于价值概念的论述。其中有一句话特别地耐人寻味:价值“表示物为人而存在”。马克思在此强调的是以人为本,或者说人本主义的价值尺度。为什么在“文革”时期,会产生诸如宋宝琦和谢惠敏,以及小豹子和存妮这样的悲剧呢?除了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原因之外,在文学价值问题上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人本主义的尺度,也是很要紧的一个方面。作为我国古代主流话语的儒家文化,基于其政治、道德的功利主义,往往把诗和文学的价值定位于“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或者“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或者“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白居易:《与元九书》)上面。[6]受儒家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的毛泽东文艺思想,也更多地将文学的价值取向,引导到为政治服务、为阶级斗争服务的方向。在这样的语境中,文学的价值本位,也便不由自主地发生了挪移:从人的本位逐步变成为政治本位、阶级斗争本位等等。真善美被当作资产阶级的奢侈品,假恶丑就乘虚而入大行其道。在搅乱了的价值尺度的指挥下,文学界有如当年狄慈根所形容的那架“发疯的钢琴”,除了无休止地散播极“左”的政治噪音以外,再不可能从事任何像样的审美创造了。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们今天讲文学的审美价值,就是要让文学回到人的本位,说得更明确一点,回到能满足人追求真善美的需要的审美本位上来。经济也罢,政治也罢,同属文化层面的哲学人文科学也罢,它们作为与文学比邻而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向文学发出这样那样的召唤,施加有形无形的影响。但所有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尊重文学的人本位、尊重文学的审美本位这一价值尺度的基点之上。倘能如此,我们伟大民族的文学复兴,应该是指日可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