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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新编
1.3.4.1 一、文学作品及其结构层次

一、文学作品及其结构层次

1.作为文学的存在方式的文学作品

我们在绪论中谈到文学现象时曾说过,文学作品是各种各样的文学现象里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一种文学现象。我们这样说,实际上是意味着,文学主要是以文学作品的方式感性直观地存在于人世间的。按西方现代文艺理论的思路,某个对象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这一对象的本体。既然文学的存在方式是文学作品,那么,文学的本体也就自然而然地在于文学作品了。

正因为如此,文学作为像我们在上面所定义的那样,是一种用语言表达的情感化、形象化的人文意识,其中涉及到的语言、情感和形象,以及人文意识等几个关于文学的关键词,就必定会对应地体现在作为文学的本体及其存在方式的文学作品的有机构成之中,成为我们进一步分析文学作品的结构层次的内在依据。

2.中西方两种文学作品结构层次观

在进行文学作品的结构层次的专门考察之前,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中国古代和西方现代文艺理论中两种各自独立,相互交叉,可以说是殊途同归的文学作品结构层次观。

先说中国古代。被称为六经之一的《周易》之《系辞》篇,从“言”“象”“意”三者的关系出发,最早提出了“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的命题,为后人研究一切文学的,或者非文学的文字文本的结构层次,设定了一个至今都难以逾越的逻辑框架。《周易》所谓“意”,指人对“道”的内心体验。在《周易》的作者看来,虽然人对“道”的内心体验,必须用语言来表达,但任何语言的表达都不会充分和完满。这就是“言不尽意”的意思。面对这样的语言困境,《周易》设计的解决方案是“立象以尽意”,即:在“言”和“意”之间增加一个“象”作为中介,人们可以先用语言对“象”(指卦象)加以描述,通过这种被描述的“象”,来暗示和象征“意”,以便较为充分和完满地表达自己对“道”的内心体验。这就是“立象以尽意”的意思。应该说,《周易》就“言”“象”“意”三者提出的上述命题,是一个天才的创意。它所涉及的符号(象),符号之符号(言),以及它们之间的能指与所指的关系,不仅对古代的思维科学,而且即便在今天,对当代的符号学,也颇具指导意义。除《周易》之外,《庄子》不少篇章也都论及了言意关系。例如,《天道》篇认为:“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外物》篇以“得鱼而忘筌”“得兔而忘蹄”为喻,论证了在言与意之间可能“得意而忘言”的道理。[65]三国时代才情横溢的青年学者王弼,在对《周易》“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的命题进行诠释时,将《庄子》“得意而忘言”的思路融入其中,使他的诠释具有了把《易》《庄》糅合在一起的,非同一般的玄学的思辨色彩。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部分说: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66]

在王弼看来,任何一个文字文本,无例外地都是由“言”“象”“意”三个层次构成的复合结构。从作者这方面说,是从“意”到“象”,即所谓“尽意莫若象”;再从“象”到“言”,即所谓“尽象莫若言”。除此而外,王弼还引入了读者的接受视角,反过来从读者这方面说,是从“言”到“象”,即所谓“寻言以观象”;再从“象”到“意”,即所谓“寻象以观意”。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不管是《周易》《庄子》,还是作为诠释者的王弼,他们关于“言”“象”“意”的结构层次分析,所指称的都不是文学作品,而是非文学的哲学人文科学论著。特别是其中的“象”,也并非文学形象,而是古人用以占卜吉凶的卦象。然而,他们有关“言”“象”“意”关系充满东方式智慧的绝妙思辨,因为与文学作品的实际正相吻合,所以,即使到了今天,对我们理解文学作品的结构层次,仍有其不可低估的指导意义。

可以用来和《周易》与王弼的“言”“象”“意”关系论互读互训的,在西方是20世纪波兰现象学美学家英加登的“文学作品四层面”论。他在《文学的艺术作品》一书里指出,文学作品由表及里可分为四个层面:①声音组合;②意义单元;③多重图式化外观;④再现的客体。按英加登的解释,第一个层面声音组合,作为字音及其高一级的语音组合,属于文学作品最基本的层面;第二个层面意义单元,是由声音组合所传达的意义组织,它是文学作品的核心层面;第三个层面多重图式化外观,是由意义单元呈现出来的事物的基本面目,大致相当于作品所写的题材;第四个层面再现的客体,即通过虚构而生成的艺术世界。英加登有时又补充说,在某些文学作品中,还可能存在第五个层面,他将其称之为“形而上的特质”,如崇高、悲剧性、恐怖、玄妙、丑恶、神圣与悲悯等等。他认为,这种“形而上特质”,并不属于文学作品必备的层面,而仅仅只在“伟大的文学”中出现。[67]

3.文学作品的结构层次

如果把《周易》和王弼的“言”“象”“意”关系论,与英加登的“文学作品四层面或五层面”论加以比较,我们即可发现,二者尽管表述各异,但总体的思路却是不谋而合,异中有同的。英加登讲“声音组合”和“意义单元”,大体相当于《周易》和王弼所谓的“言”;英加登讲“多重图式化外观”和“再现的客体”,大体相当于《周易》和王弼所谓的“象”;而英加登讲“形而上特质”,则大体相当于《周易》和王弼所谓的“意”。

惟其如此,我们今天分析文学作品的结构层次,完全可以在承继中国古代的“言”“象”“意”关系论的基础上,适当地参照与吸收西方现代的“四层面或五层面”论作为补充,在中西结合的大框架下,建构一个既有中国特色,又不乏现代意味的文学作品结构层次观。

我们认为,文学作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结构,由表及里,应该区分为三个层次:其表层,自然是由一个个方块汉字或一行行拉丁字母组成的文学的语言组织;其内层,应该是由文学的语言组织表达的文学的情感和形象系统;其深层,则无疑是由文学的情感和形象系统暗示的文学的意义世界。现图示如下:

img4

这三个层次,和我们在以上关于文学所下的定义中所特别强调的语言、情感与形象、人文意识等三个要素,也正好是一一对应的。下面,我们再就此做一些说明。

首先是文学的语言组织。其中主要是文学语言,也包括作为文学语言的安排程序的文学结构和作为文学语言的修辞手段的文学手法等。此种语言组织,由语音的物质外壳和语义的精神内涵,按语法的规则与潜规则组合而成。因为此种语言组织以文字形式直接裸露在读者的视野之下,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文学作品的表层结构。

其次是文学的情感和形象系统。文学语言不同于哲学人文科学的语言,它首先和主要的一点,是把语言当作情感符号和形象符号来使用。它通过抒写、叙写与描写相结合的手段,造成了文学情感与文学形象既对立又统一的文学的情感和形象系统。这种情感和形象系统,看似二者,实为一体。在诗歌那里,表现为形象化的情感;而在小说和剧本那里,则表现为情感化的形象。因为其整个系统,处在文学语言组织的表层结构之下,我们可以称之为文学的内层结构。

最后是文学的意义世界。文学语言,如前所述,首先和主要的,是作为情感符号和形象符号来使用,但与此同时,它也作为思想、概念以至于象征的符号来使用。由此决定了,用这种多功能的语言符号所表现的文学情感,必然在情感当中渗透着多方面的思想蕴涵,即所谓情中有理,情理交融;用这种多功能的语言符号所塑造的文学形象,必然在形象里面包含着多方面的概念内核,即所谓形中有神,形神兼备。这个情中之理(渗透在情感中的思想),这个形中之神(包含在形象里的概念),随着情感和形象的统一,而逐渐结合在一起,形成被中国古代诗学称之为“神理”的文学主题,亦即文学的意义世界。这种意义世界,作为文学作品中情感化、形象化的人文意识,因为它处在文学作品的核心部位,于是,便对应地构成其深层结构。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文学作品的结构层次,下面,我们以臧克家的《三代》一诗为例,做一点简单的分析:

孩子    

在土里洗澡;

爸爸    

在土里流汗;

爷爷    

在土里葬埋。

诗中朴实无华的文字,和那种对仗式的排列与分行形式,作为诗的语言组织,构成作品的表层结构;诗中流露的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以及与泥土打交道的三代人的不同形象,作为诗的情感和形象系统,构成作品的内层结构;诗中通过情感和形象所表达出来的基于农耕文化的土地情结,和由此而生发的爱国主义精神,作为诗的意义世界,构成作品的深层结构。

上述三个层次,与《周易》和王弼所讲的“言”“象”“意”三者大致相仿。恰如王弼论述的那样:“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文学意义全部渗透和包含在文学的情感和形象系统之内;文学情感和文学形象,也全部被表达在文学语言组织之内。反过来说,文学语言,其一字一句,全都指向文学的情感和形象系统;文学情感和文学形象,其一枝一节,也全都关涉文学的意义世界。在真正的文学作品中,如同不渗透和包含意义的情感和形象是不存在的一样,不表达情感和形象的语言也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