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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11.2.1 一、中国近代科学技术落后的宗教根源

一、中国近代科学技术落后的宗教根源

宗教和哲学是任何民族文化的核心,科学技术本身就是文化,它的发展无疑会受到宗教和哲学的深刻影响,在古代尤其如此。

许多人类学家认为,巫术一方面直接导致了宗教,另一方面则导致了科学。原始宗教是一种多神论宗教,随着人类理智的发展,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人们开始需要有一个更高级的信仰,最终从多神中创造出一个单一的、至高无上的、正义的神来。

进入神教之后,各民族神学观念开始分化。西方基督教的源教——希伯来教使人相信,上帝并非内在于自然,而是外在于自然,人类则是自然的一部分(把神看成为自然的主宰)。这一“超越宇宙”的神学意味着,人类可以逐步地以纯粹的、理念的、抽象的术语理解上帝和自然。最终,希伯来教发展成为先知型基督教的神启观念和末世论。这种宗教认为人和神之间有绝对的区分,人绝不可能飞升成神。

进入文明时代的中国古代宗教,在人与神的关系上区别于西方诸宗教。聆听神灵训示,作其代言人,这本是巫师的职能。但是,进入阶级社会后,君主制度便使这种巫术的神奇力量制度化,君王都被赋予通神的异能或是具有这种通神异能之人的后代——天子。因此,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宗教活动,无论是占卜、祭祀、祈雨、神医都源于这种有特异功能的人与神之间的特殊关系。所有的宗教礼仪在其象征意义上,甚至在事实上都指向人和神的这种充满狂热色彩的原始契合。中国文化之中有一类英主、贤臣、学者被后人尊称神化为“圣人”,与三皇五帝如黄帝、尧帝、舜帝并列,他们实际上被认为是有神力的人(巫)。历代继任的君王并非都是大“圣人”,而就王权本身的特性而言,王室的祖先拥有这种神授的权力,他们能够听到上帝和祖先(神人)的启示,传达他们的旨意。中国文化中以对祖先亡灵崇拜(拜祖)的礼仪沟通了先人亡灵与其后人间的灵根,从而一直维系着神与人的原始契合,并由此形成神化祖先、拜祖胜于拜神的宗教传统。

这种神人相通观念对科学的发展有极其深刻的影响。神人不分,互有感应,人能通灵的宗教神学观念,导致了不同封建时期的宗教文化,由于宗教文化对人们基本生活研究态度的影响,因而也导致了中国古代不同于西方的生活态度和研究精神,形成了不同的文化、科技体系。既然中国古代文化假定(有些)人是通灵通神的,可以随时聆听神的旨意和它对自然现象的安排,那么人们就只需向这些人学习,以便知晓自然规律,而无需倾智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相比之下古希腊、以色列的王是人,是不能超越自然力量的,他必须通过两种方式来完成上帝的旨意,一是潜习、研判、执行教经,二是用眼睛和心智去领悟和洞察神置于自然之中的“戒律”。前者可以由教会加以修改完善;后者一直是古希腊以来人们探索自然,对自然知识执著追求的理由和动因。只是到了后期,教经日趋完备,在对自然界的说明、判断时将大量自然知识教条化、经典化,并借助信仰的力量,将教经凌驾于人们观察、理解之上,直至窒息人们对自然界的探索,宣称圣经全知万能,对自然界的自由探索被宗教禁止。文艺复兴解除了宗教圣经对人类理性的奴役,理性科学便产生和全面发展。

在中国古代宗教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的儒教,引导人们知“天命”,却不告知“天命”为何物。对天的自然属性,形成和发展规律(天道)的观念仍旧是上古时期神话观念,混沌之初,盘古开天地,坚信天上的规律(天道)应当和人类社会的规律相合,这种观念模糊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界线,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来说,它无疑湮没了人们对自然的兴趣,并且无视自然规律的守恒性,置其与多变的社会道德、社会关系相对性的位置上。大道没有其客观恒久性、普遍性,甚至没有精神方面的神圣性,逐步成为王者行为的诠释工具,自然科学研究丧失独立性,甚至没有存在的理由。

从封建时代开始,中国人便有了人人皆可通神而知天命的宗教神学观念。虽然儒教没有明确地指向一位至高无上的神,但我们仍旧能够发现,它具有超越因素与内在因素认同的倾向,以为“天道”存在于“人道”之中,使众信徒相信人和天的存在,人鼓励在“人道”中发现和体验“天道”。

实际上,儒教学说中的天命并非源于自然性规律,而是因人而异的神的分别赐予,因而人也就有不同的天命。无须也不可能通过认识、了解自然现象而预知天命。这—点区别于先知型宗教的创世学说的自然观和人生观。在神创的世界中,到处充满着神的不变的巧妙安排,这种安排对人人都是不变的,等待人们去观察领悟或聆听神训(通过神的使者或读圣经)。这种世界观包含了一个与人无干的神的秩序,一种与人的行为、德性、意志不可逾越屏障的自然秩序(规律)。

所以当中世纪之后,西方学术摆脱宗教神学的奴役,冲破对圣经教义的盲信之后,摆在西方学者面前的是一个广阔无垠、充满奥秘且独立于认识主体的自然界,达·芬奇、伽利略式的学者开始把向神求知的热忱投向自然界。“到自然界去”、“读自然界那本书”,这也是西方科学复兴与宗教改革同时进行的原因。早期的西方科学家(如哥白尼)自诩所得到的自然规律是上帝安排自然界的奥秘。反观我国封建时代宗教自然观的天人合一观念,如何能够提供一个认识自然规律所需的独立于认识主体的自然界呢?

道教与儒教同是中国封建时代影响较为广泛、持久的思想体系,同源于上古时期人神相通的宗教观念。如果说儒教思想代表了济世求仁的主动趋向阳的一面,在政治统一,社会安定时代占有统治地位的话,那么,道教思想则代表了清静无为的消极被动倾向,趋阴的一面。由于道教的自然主义倾向使它对我国古代自然观和自然科学的影响较大,但这种影响仍旧不能催生近代自然科学的独立发展。

道教提倡一种性情和生活方式是“无为”,这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指没有任何造作的行动,不过分,不为行为置目的,即人合于道的生活方式。德是普遍的道的具体化,这样,儒家所倡导的德行如仁义皆落入相对之中,人只应该效法太极之道,远离尘嚣,放弃世俗尊崇的价值观念,与“道”融为一体,才能得到绝对的快乐,即一种超然于世的,甚至超越生死的快乐。对超然不死的信念和追求,一方面使道教对长生术情有独钟,从而发展了炼丹术和修炼内功的武术,另一方面使道教对中医术有独特的贡献。

道教自然主义的生活方式、态度表现出道教比儒教更多地保存了上古宗教的自然崇拜成分,使得道教在中古时代比儒教更多地接近自然界,对古代自然科学和自然观产生了更深广的影响,成为中国古代自然知识的发源地,并且在古代化学、中医等领域有着重要贡献。但就道家对自然的态度而言,道家并没有把自然界摆在一个与人对立和至上的位置上,仍旧认为天人合道,置“道”于不断流动的不定之中,并认为道不可言,不可知。而在基督教等先知型宗教中,上帝创造世界的秘密是永恒静止不动的,是通过圣经明示的、可知的。

道不可感知。“道可道,非常道。”它的意思是说,可以用语言表达的道不是永恒的“道”,这就为“道”蒙上了一层神秘不可知的面纱。然而在道家无名之道却是太一的真理,不可知不受限定,但一切可知的已成的万物皆由道而生。“渊兮倾万物之宗,象帝之先,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见,道在宇宙形成之前就存在,是不变的第一真理,是万物之始,万物由它而生。在道家看来对道的追求不是通过五官去认识它、把握它,而是要放弃任何主观目的性、主动性的感官知觉,排空心灵,用“忘我”的神秘智慧去毫无遗痕地顺服它,即“无为而为之”、“静坐而悟道”。所以道家的自然是一个循世的处所(肉体的和心灵的),而非一个认识的对象,一个充斥着、流动着“道”的精神世界,而非声、色、味的感觉上的实在的物质世界。因此,道家思想形似科学,实际是反科学的。从认识论的角度看,道教不是把一个客观真实的自然界摆在人们的对立面,而是把一个至上的自然之道摆在信徒的心中,并且告知此道不可言喻、不可感知,应当遵从之。这样,在道面前,认识主体就变得模糊不定,丧失独立性,仍旧无法实现认识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过程。

源于上古的通神的宗教观念,还隐含着这样一种价值取向(特别是对经院人士):人们可以通过努力修炼,将自己提升至神、圣、仙、佛一般地位、资格,可聆听、传达神、先圣、先师、佛祖训诫,又可发布新的戒律。这样儒、道、佛由此成为开放式的、能够兼收并蓄的教条体系,不断得到充实发展,这在其他宗教是较为罕见的。这种价值取向决定了儒、释、道三家学者理论至上的学术风气,他们极欲将自己置于形而上学的象牙塔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超凡脱俗、飞升成神,以致有故弄玄虚之风。与基督教徒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为涤罪之凡人相比,被这种价值观导引的学者更加重思辨,轻实践,拉大了学者与工匠的距离,拓宽了学术与技术在人们精神、文化态度上的鸿沟。然而学者和工匠之间的结合,正是导致西方科学摆脱宗教桎梏,走向复兴的重要原因。

欧洲从13世纪开始脱离人类中心主义的宗教观念,显示出对客观世界浓厚兴趣,直至16世纪中叶文艺复兴的自然主义和文学中的现实主义,以达·芬奇、伽利略为代表的学者使用工匠们的方法(实验)求证、检验、修正自己数学化的自然科学理论,从而发展了近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在这几百年间,中国封建学者仍在致力于坐而悟道,修身养性,从人道中(特别是从自身中)发现天道之门,以求飞升成仙,修德成圣,坐化成佛;而工匠们仍旧卑恭地、勤奋地用一次次地实践改进着已近绝顶的实用技术。直到清朝末年,学者们仍在倡导所谓三教合一,以抗御西洋科学民主精神的强烈冲击,拒绝放弃唯儒独崇、唯道独尊、唯佛为大的价值观念,拒绝走下圣坛、道坛、佛座,采用工匠们的实验求证自己的理论。这是近代学者和工匠的悲剧,更是导致中国近代科学技术落后的顽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