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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10.1.3 三、书院——学术自由的形成

三、书院——学术自由的形成

春秋时代的私学(如孔子),出仕是其受推重的;至汉,私学不影响出仕;隋唐科举之兴,私学也无不围绕着科举而转。及宋,书院制度出现新精神。

书院名称的出现始于唐代。唐玄宗开元六年(公元718年),唐皇室的藏书、校书之所,被称之为“丽山修书院”和“集资殿书院”,但当时这些书院并未成为聚徒讲学的教育基地。真正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起源于南唐时期的庐山国学,即著名的白鹿洞书院的前身。北宋初年,讲学之风勃兴,书院成为著名学者授徒讲学、培养人才之地。当时著名的有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和江苏江宁的茅心书院。

南宋是书院的兴盛时期,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和制度之完善,堪称空前。据统计,宋代共建书院173所,南宋占136所。南宋书院的突出表现,就是它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组织制度,在教学上形成了鲜明特色,对后来的书院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具体特点如下:

1.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

当时书院的主持人和主讲都是著名的学者,书院的讲学是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学术的深入发展,又有利于其成果的传播。

2.教学实行开放政策

学生可以不受地域和学派的限制,允许学生中途易师。对于外来的学生,书院设专人接待,这比一般学校的关门办学和门户之见进步了许多。

3.建立了“讲会”制度

不同学派、门派的学者可往来问学,进行学术交流,使不同思想出现在同一书院的讲坛上,体现了一定的“争鸣”精神。

4.在教学中注重问难辩论

当时的书院一般以学生个人读书钻研为主,重在自己理解,教师只对学生的疑难作解答或分别指导,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问题的习惯。

5.书院中师生关系融洽,师生间情谊深厚,尊师爱生的传统体现得尤为突出

明清两代,书院教育得到空间发展。明朝中期,湛若水和王阳明大兴讲学之风,形成“讲会”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书院的发展,使书院建设达到新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明代书院达1500所以上。但是,封建专制社会腐败,对自由讲学之风的扼制和对所谓“异端”、“邪说”的痛恨,多次用残酷的手段大规模地摧毁书院,明朝中后期相继出现了四次摧毁书院的破坏性行为,最后也是最严重的一次是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发生的对东林党人的大残杀。当时宦官魏忠贤不仅残杀东林党人,而且下令“拆毁天下书院,首及东林”,演出了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一幕惨痛的悲剧。另一方面,自元代至清末,官方对书院的控制日趋严格,加强了财政、思想上的监督,允许书院推荐学生参加科举考试,使官学、书院、科举逐步一体化,书院从民办逐步纳入官办,失去了书院的本来特色。清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清政府正式下令创办书院,至此,书院开始从僻寂幽静的山林向中心城市发展,各省城相继建立了书院。

清代书院虽已官学化,但由于政府的允许和经费有所保证,学生有参与科举考试的出路,其发展又大大超越前代。在清政府所统辖的19个省区中,书院遍及城乡。直到1901年,清政府下令将书院改为学堂,书院这种教育形式才在经历了1000余年后结束了其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