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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9.5.4 四、宽恕

四、宽恕

宽恕作为为人处事之则,是处理个人与他人关系的基本态度和要求。所谓宽,就是宽容、豁达,平心容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所谓恕,就是推己及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在儒家思想中,宽恕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儒家在处理人际关系问题上,主张“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故君子之度己则以绳,接人而用抴(通‘曳’),度己以绳,故是以为天下法则矣;接人用曳,故能宽容,因求(亲近众人)以成天下之大事矣,故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夫是之谓兼术。”君子以道德准绳来衡量自己,对待别人要像船工曳船旁那样接引乘客登舟。用道德准绳来衡量自己,才足以成为天下的法则;用船工接引乘客那样对待别人,所以才能宽容,亲近众人才能成大事。所以君子有贤能而又能宽容懦弱无能的人,明智而能宽容愚昧无知的人,胸怀博大而能宽容浅薄的人,纯粹而又能宽容驳杂的人。子夏的学生曾经问子张交友之道,子张说:“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论语·子张》)意思是说:君子既尊敬贤人,又能容纳众人,既能够赞美善人,又能怜惜能力不够的人。

但是宽容不是无原则的宽容退让,《礼记·表记》中提到要“以德报怨”,即用善德对待仇怨,也有人主张“百忍成金”,甚至要有“唾面自干”的容忍。但是孔子不赞成这种无原则的退让,而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对待仇怨要从原则出发,该怎样对待就怎样对待。朱熹也强调“血气之怒不可有,义理之怒不可无。”

孔子把“恕”与“忠”相连,忠是尽己而为人,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且视忠恕为可以终身行之的“一贯之道”。《中庸》明确地指出:“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大学》中也讲:“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于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并且进一步把这种“恕道”具体化为“挈矩之道”:“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挈矩之道。”即对上级所做的令自己厌恶的事,就不要用来对待自己的下级;对于下级所做的令自己厌恶的事,就不要用来侍奉自己的上级。同样道理,对于前辈所做的令自己厌恶的事,不要用来对待后辈;对于身边左右的人所做的令自己厌恶的事,不要用来对待其他人。这就是处处测度方正的办法。

恕是设身处地,推己及人。如古代强调礼尚往来,但在往来中一定要体谅他人,为他人着想。《礼记·曲礼上》中说:对于去吊丧而没能力以财物资助丧家办事的人,不要去问他花费了多少;对于去探望病人而没能力馈送礼物的人,不要问他想送什么;去拜见某人而他又不留宿,就不要询问他住在哪里。赠予别人礼物不要说:“来取”,送人礼物不要去问对方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