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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9.2 第二节 礼仪的产生与流变

第二节 礼仪的产生与流变

原始社会的人们,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缺乏与社会、自然,尤其是与大灾害抗衡的能力,又不能正确认识和解释自然界和社会中的许多现象,因此,普遍存在着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神灵宗拜等。既然有崇拜,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崇拜仪式,以至完整的礼仪要求。

东汉人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礼,履也,所以事神敬福也。”徐颓笺则说:“礼之言履,谓履而行之也。礼之名取于事神,引申为凡礼仪之称。”《礼记·祭统》也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径,莫重于祭。”可见,礼就是原始宗教信仰的产物,是原始人祭神祈福的宗教典仪。

礼的繁体写法为“禮”,其中“示”字旁意为祗,指神或专指地神,右边的“豆”在古代指祭祀时使用的容器,形式如高脚盘,“曲”在甲骨文中写为“img27”,而“img28”实际表示盛各种祭物的行礼之容器。从礼的造字法也可窥见“礼”是原始人类祭神祈福的仪式、礼节。《礼运》也说:“夫礼之始,始诸饮食,……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据杨向奎先生的研究,礼起源于原始的交往,原始社会的礼尚往来实际是货物的交易。人们对于天、地、神进行祭祀,是因为他们已赠给人们许多礼物了。

由于文献不足,我们对原始人类的礼仪形式难知真微。但“夏道尊命,事鬼敬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这些记载说明夏、殷之礼是人们求神赐福的仪式。《山海经》中有黄帝与蚩尤九战不胜,回到泰山休整,曾向九天玄女讨教战法,“黄帝稽首再拜,伏不敢起”。传说伏羲氏在制定婚嫁制度以后还规定,“以俪皮为礼”,即以两张鹿皮作为彩礼。这些记载和传说都说明了礼产生于远古时期,出于人们对未知自然力量的恐惧和氏族图腾的崇拜而进行的各种祭典。古文献里有“自伏羲以来,五礼始彰;尧舜之时,五礼咸备”的说法。在古代民众的心目中,天地鬼神是令人敬畏的力量,因而要祭神可以说最初的礼仪即由祭神仪式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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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其后,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由对自然的崇拜转向对人类自身的关注与崇拜,礼的内容便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延伸到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之中,由许多不成文的习惯逐渐演变成为具体的条文规定。礼的形成,反映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将对天地神灵的祭祀礼仪导入人际关系,希望建立一种和睦的人伦关系,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它体现了人类管理社会的愿望与能力。而要建立秩序,就要确立等级。随着统治阶级及其思想家对礼的独特价值认识的深入,礼制中的等级观念越来越被强化,礼的治国安邦的功能越来越被强调,礼逐渐成为统治者维护自身地位和权益的有力工具。

系统的礼制形成于周代。《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相传周公写周礼。周人所说的礼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礼指一切关于政治、法律、社会、经济等典章制度。狭义的礼即今人所说的礼仪。广义的周礼的内容最主要的是确立宗法制度,宗法制度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宗庙祭祀制度。狭义的周礼包括: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类。《周礼·地官·大司徒》中记载:“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即周代以五礼规范百姓的行为。

西周灭亡之后,礼崩乐坏,旧的等级崩溃了,但新的等级依然存在,礼当然也不可能被取消。也正因为如此,先秦诸家对礼都未彻底否定,儒家政治主张的核心是礼治,而且“礼治”的思想对后代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礼治的思想是孔子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就是说,只有遵循“礼”的原则行事,才能达到“仁”的境界——孔子的理想社会风尚。

孔子主张“礼让为国”,明确提出:“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礼记·礼运》)“礼”看作是奉承天道的一种表现,净化民情的一种工具,治理国家的一种法宝。孔子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在孔子看来,“礼”在治国中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统治职能——刑罚能否正常发挥作用,关系到统治对象——人民能否安分守己,驯良服帖。

周主张“礼不下庶人”,而孔子修正了这个主张,提出“齐之以礼”、礼下于庶人的政治主张。《论语·为政》云:“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说,以行政的手段来诱导百姓,用刑罚来整顿百姓,只能使百姓暂时免于犯罪,不能培养百姓的廉耻之心;如果用道德的手法来诱导百姓,用礼仪来整顿百姓,却能使百姓不仅有廉耻之心,而且也就是守规矩了。

礼在封建社会中具有很大的制约力与亲和力。它是人们行为的规范,制约着人们的道德、思想、价值取向、生活情绪和社会实践。它又能调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使所有的人都能做到以礼事君、以礼相待,没有僭越,没有争斗。告诫人们“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要想在社会上立身,就必须学好礼。奉劝君王重视礼:“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只要君王好礼,按礼治理天下,就会受到百姓的拥戴。

法家的主张与儒家似乎水火不容,但法家著作中除了《商君书》某些篇章对礼有所批判外,一般也把礼看作治国的基本手段之一。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把礼与法并提,认为礼与法的本质都是“立公义”(《威德》)。道家曾痛斥礼是杀人的罪魁与刀刃,老子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老子·三十八章》)庄子也说:“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庄子·知北游》)而在《庄子》的《在宥》、《天道》、《天地》等篇中,还是给礼留下了一席之地,认为在以道治国的前提下,礼仍发挥作用。墨家指斥儒家“繁饰礼乐以淫人”(《墨子·非儒下》),但它反对的是儒家的繁文缛节而不是礼的本身。

《礼记》是儒家经典“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中最重要、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部。全书内容庞杂,但有一个突出而鲜明的主题,就是“以礼治国”。

《礼记》认为,礼对于治国安邦有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它以大量的篇幅论述这个问题,如:

“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经解》)

“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仲尼燕居》)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荏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曲礼上》)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曲礼上》)

总之,礼是社会得以正常发展的最基本的前提,“故坏国丧家之人,必先去其礼。”(《礼运》)

在《礼记》的作者看来,礼之所以能起到治国安邦的作用,其根本在于它的教化功能。《经解》说:“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未形,使人日徒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隆之也。”礼的教化是潜移默化的过程,它能在邪恶的事情还没有形成时就加以制止,它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远离罪恶而走向善良,因此先王都重视礼。

东汉的班固、东晋的葛洪、隋文帝都提出了“以礼治国”的主张。

历代帝王虽然口头上高喊“礼治仁政”,而在他们统治实践中更多的是采用“礼法兼用”的手段。不过汉代以后主张“礼法兼用”的政治思想家,一般都主张以德治为主,以法治为辅。

礼仪在古代中国世代相传,具有极大的稳定性和权威性。礼治秩序下的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呈现的是一种定型化的风貌,这与礼的特质有关。它有万变不离其宗的基本内容,又有随时可以损益的灵活的形式。《礼记·大传》中载:“立权度量,考文章、考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意思是说制定度量衡、考订礼乐法度、改变岁时历法、变易车马崇尚的颜色、使用不同的旗帜名号、改换军旅所用的器物、更定各等级衣服的规格,这些都是可以随时代递迁而要民众进行变革的。那不可能变革的也有:亲属互相亲爱、卑者敬尊者、幼者敬长者、男女之间的区别,这些就是永远不能改变的,是任何时代都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中亲亲、尊尊是最根本的内容。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异常频繁,礼治秩序却坚不可摧,根本原因便在于尊卑名分的等级制是不变的。除了这个原则外,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中,其他的一切都可以变。如易服色,商朝以白为贵,周代以红为上,秦则以黑色为尊。现在看古装戏,皇帝总是穿黄袍,实际那是从隋朝才开始的。古人席地而坐,许多礼节是根据实际制订的。如坐姿、按规矩是从膝到脚着地,把臀部靠在脚后跟上。臀部提离脚跟叫跪;直腰而跪叫跽;若腰和大腿都伸直,人跪成一个直角,叫长跪;向前弯腰,两手撑在地上,就是拜了;坐、跪、拜连成一体,是很自然的。《礼记·曲礼下》中说本国的士拜见国君,国君不答拜。特别提出士,因为士在贵族中最贱,所以可以知道国君对卿大夫是要行答拜礼的。待到后来有了桌椅,人们不再席地而坐,这一系列礼节的使命也就随之结束。臣见君当然还要跪拜,甚至三跪九叩,君则不答拜,因为这时答拜就要离开座椅,站出来下跪还礼,不但麻烦,更大失君主的威严,不像席地跪坐时只须向前轻轻一俯那么方便,无妨“屈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