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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8.2.3 三、礼制

三、礼制

奴隶社会典章制度的成熟和完备是在西周时期。为了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加强对分封诸侯的控制,相传“周公制礼作乐”。周礼的内容极为广泛,它包括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举凡政治、经济、军事、行政、法律、社会、宗教、教育、伦理、习俗,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国家典章、行为规范,以及吉、凶、军、宾、嘉五类礼仪制度都属于礼的范畴。尽管礼的内容庞杂,但其核心是“亲亲”、“尊尊”。尊卑有分,亲疏有别,贵贱有等,长幼有序,等级森严,不可逾越。礼同时还是调节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一种手段。奴隶主贵族的一生都是在礼的规范中活动,受礼的约束,各行其是。也就是说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由高到低形成了阶梯式的等级制度。不同等级的奴隶主贵族在政治、军事、行政、法律、经济、宗教、教育等方面享有不同的权利。即就是在生活方面,不同等级的奴隶主贵族使用的酒器、穿戴的服饰、乘坐的车马、住的房屋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这样以来,奴隶主贵族内部各执其事,各享其乐,相互间的纷争就有限了,政局也就相对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