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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8.2.2 二、分封制度与宗法制度

二、分封制度与宗法制度

奴隶社会的地方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封诸侯、建藩卫”的制度,即分封制度。分封制度到西周时已经发展的相当完备。所谓分封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周天子(王,也称天子)把土地和民众分封给兄弟子侄、异姓亲戚和功臣(已经被推翻的前一王朝的王的亲属也会得到一块封地),形成国,即封国。封国的国君是诸侯,即封国里的最高统治者。各个诸侯控制着自己封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掌握着军队。当然,所有诸侯都要共同捍卫周室,维护周王朝的统治,并且对中央王朝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诸侯要定期朝觐周王。诸侯朝见周王,表示承认自己与周王的君臣隶属关系;诸侯要向中央王朝缴付纳贡,诸侯缴纳贡品,表示自己对周天子的服从;诸侯还要蕃屏周室,这是他们的重要责任。烽火戏诸侯,说的是周幽王为博得褒姒一笑竟点燃烽火,诸侯速速悉至,至而无寇,褒姒大笑。这个故事说明诸侯有出动军队勤王以蕃屏周室的义务。周王分封诸侯,叫做“建国”。每分封一个诸侯国,王要发给受封者文告,叫做“册命”,说明封地的疆界,辖区内人民、土地的数量,所赐给的下属官吏、仆役、奴隶,以及礼器兵器、车马、旗服等等。

诸侯在自己的封国之内把土地和民众分封给自己的兄弟子侄,受封的兄弟子侄被称为卿大夫。诸侯分封卿大夫,叫做“立家”。卿大夫所得到的封地称作采邑。有时候周王也直接分封一些卿大夫采邑。卿大夫在自己的封地上就是最高统治者。卿大夫又在自己的采邑之内给子弟分封土地和民众,受封者被称为士,其封地称作禄田。

天子把王位传给嫡长子。王位代代相传,都是由嫡长子继承。诸侯国国君的位子、采邑里卿大夫的位子也都是由嫡长子继承、世袭。周天子姓姬,由于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因而姬姓是天下的大宗,同姓的各个诸侯则为小宗。但是,各个诸侯在其封国内是大宗,卿大夫则为小宗。而卿大夫在自己的采邑里是大宗,士则为小宗。这种以一个具有家长或家族族长地位的男子(比如周王)为中心,以与这个家长(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尊卑为根据,来确定在这个家族或宗族中的其他成员的地位、身份并调整其间关系,从而维持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制度,就叫做宗法制度。异姓诸侯和贵族也是实行嫡长子继承爵位的宗法制度,并通过婚姻与周王室结成亲戚关系。西周王朝统治者通过分封制度和宗法制度将国家与自己的家族牢牢地联结在一起,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了夏商朝已经出现的分封制,形成了家国一体的政治局面。

周天子扩大和完善分封制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进步。因为在商朝虽有分封制,但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商朝统治区域很大,遍布全国的方国、部落,时而臣服,时而反叛,连年战争使得人民苦不堪言。周武王灭了商朝以后,具备了统一于一个“共主”的条件,周天子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扩大和完善分封制,结束了商朝时期小邦林立的局面加强了与四周方国部落的联系,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局面,客观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西周前期,周王朝取得了相对稳定的局面,成为我国奴隶制历史阶段的鼎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