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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8.2.1 一、神权与王权

一、神权与王权

我国奴隶制社会产生于夏朝,发展于商朝,繁荣于西周。这个时期,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处于未然阶段。雷鸣闪电、洪涝、冰雹、地震等灾难降临人间时,人们既无奈又无助,惶惶然以为是天上的神对地上的人进行地惩罚。风调雨顺、日丽风和则是天神对人们的赞许和帮助。天神以如此巨大的威力左右着人们,使其或者丰衣足食或者遭遇灭顶之灾。由此,人们对天神既畏惧又崇拜。那时,人们相信人的肉体死亡后灵魂还活着。在远古时期,人类的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具有丰富生存经验的长者对于氏族部落的生存和繁衍有着重要意义。于是,出于对已经去世的长辈的眷恋、怀念,以及对死亡的恐惧感,人们相信祖先在天上看着在地上生活的后人们,并且对后人可以佑福或作祟。所以,人们对祖先深怀崇敬和畏惧,频频的祭祀祖先,祈求祖先在天之灵保佑子孙后代免遭灾难,幸福安康。祭祀活动加强了人们共同拥有一个祖先的观念,从而增强了同一血缘关系的人们的凝聚力。这对于在恶劣环境下求生存谋发展的人们具有重要意义。在原始社会,人们祭拜的神是多种多样的。国家产生后,统治者为了使自己具有无比的威慑力量,把自己与威力无穷的天神联系起来。有的统治者把自己装扮成人类与天神沟通的惟一中介,有的统治者说自己是天神下凡。比如,商朝统治者宣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玄鸟》)。既然统治者或是天神的代表、或是天神的化身、或是祖先的代言者,那么统治者当然具有人们所不敢抗拒也无法抗拒的力量。统治者或发动战争、或镇压人民就是“替天行道”,是“天讨”、“天罚”。人们不听从统治者的指挥所遭到的惩罚也就是祖先、神灵的惩罚。神权与王权就这样得到了统一。

到了西周时期,奴隶主阶级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周公总结了殷纣王暴虐统治而导致商朝灭亡的教训,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强调:光靠天是不行的,只有具备了德,才能承受天命。有德者受命,无德者坠命。显然,周公把着眼点已经从天上转到了人间,表达了“天不可信”和事在人为的见解。尽管周公仍然相信天命迷信,但是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指导下,他注重民众的感受,尽量裕民、惠民、勤政、任贤,从而摆脱了夏商两朝统治者专事鬼神不看重人事的局面,把神权学说与现实政治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得奴隶主统治思想更加完备。

在我国历史上,国家是在氏族公社基本没有瓦解的情况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奴隶主国家都是以君主为中心,带有原始民主制的残余影响。王权受到宗法和地方势力的制约,也受到贵族的限制。同时,王权也受到神职官员(掌管祭祀和贞卜)的制约。因为贞卜者将甲骨钻凿烧灼,依照各种各样的裂纹来解释天神和祖先的指示。王不能不听贞卜者的解释。尽管如此,王仍然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王通过发布誓、诰、命、训、令来行使权力,通过掌握军队来维持王权,通过祭祀、贞卜,即各种宗教形式来巩固和加强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