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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8.1.4 四、法家政治思想

四、法家政治思想

在先秦,真正能相应政治而讲政治的,只有法家。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政治处于大变动时期,这个时期奴隶制趋于没落与瓦解,封建制度逐步形成。具体来说就是周王室衰微,诸侯国崛起。各个诸侯国为了争雄和称霸天下,纷纷实行改革。儒家对社会、政治、人生都提供了一些原理,但在当时显得有些迂阔,并没有像后来那样被统治阶级重视。墨家虽主张尚同,对统治阶级有利,但对于各个诸侯国急于成就称霸大业来说,显得力度不够,使统治阶级难于遵从,故很快被束之高阁。道家对社会、政治、人生有较深的感受,但因破坏大于建树,往往被看作历史的反面角色。在这样一个重要时期,对当时社会转型贡献最大的是法家。由于法家的理论和实践,才使贵族政治趋于瓦解,并促成郡县制取代封建制。战国早期的法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都是各国变法的倡导者。韩非总结前期法家在政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集法家之大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学说体系。韩非在“法”方面主张明法令,设刑罚,奖励耕战以富国强兵。他认为商鞅只言法而不言术,难以防止臣下发展他们个人得势力,削弱君主的权利。他认为申不害只言术而不定法会造成政令不一的恶果。他主张法、术兼用。“法”是官府公布的成文法,是封建官吏统治人民、维持封建统治秩序的国法条规。“术”是君主暗藏于心中的权术,是驭臣治民的手段。韩非认为“术不预见”而“藏之于胸中”,是为了使群臣猜测不到统治者的任何企图和想法,使人与外在的一切都隔绝,既不能相知也不能相通,更不能兼听兼信。臣民对主人只能百依百顺。“势”就是权力,君主能够发号施令,是由他所处的地位,所具有的权力决定了的。君主一旦失去了地位,没有了权力,即使有尧那样的才能,也管不好小家,更不要说去管理国家了。一国之君要想巩固统治,就得权力独掌,实行独裁专制。只有如此才能加强中央集权的威势,去推行法与术。中国古代数千年一直保持着高度的中央集权制,这固然与处于比较封闭的地理环境中的农业经济有着直接的关系,也与法家“重势”的思想脱不了干系。

儒、墨、道、法四家的政治思想在先秦时期各有分际,秦汉以后逐渐合流。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大都采用阳儒阴法的手段,把德治与法治结合起来实行统治。但是这里所说的法治并不是现代制度意义上的法治,而是指各个朝代都颁布有法律条令以维护其封建专制统治,皇帝则超然于法律条令之上。历代皇帝皆重视法家的“任术”、“重势”观点,并把法家的这些思想发挥的淋漓尽致。中国古代的德治说到底是人治。

在中国历史上,墨家、道家的政治思想往往被未取得统治权的政治改良派或农民革命运动的发动者所采用,而他们一旦取得统治权便很快采用阳儒阴法的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