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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7.3.4 四、佛教的中国化

四、佛教的中国化

佛教自汉传入中国之后,必须适应中国的社会环境,必须与以皇帝为首的封建中央集权的体制相适应,与以儒家为正统的多元文化结构相适应,与中国民风民俗相适应,概括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助王化于治道”来适应中国古代的国家政权

中国古代封建君王专制主义强大,帝王要求臣民在一切方面服从,在伦理道德和礼仪等领域忠于君主,从而维护其封建统治。

印度佛教,认为出家僧侣是超出世俗社会之外的“方外之宾”,即等于同社会家庭永远隔离,不再接受任何社会价值规范的约束,所以,印度僧人不跪拜君王,有“沙门不敬王者”之说,但这对把封建王权作为至高无上的中国封建统治者来说,是大逆不道,是不能容忍的。

中国的古代封建统治者,出于其辅助教化、巩固王权的政治目的,对佛教基本采取了限制与利用的两手政策。当佛教的传播有利于净化人心、消除祸患、安定社会秩序的时候,他们就大力支持,千方百计地予以倡导和扶持,但当佛教势力无限膨胀,危及封建统治时,当权者又马上采取行动拆毁寺庙,沙汰僧尼的断然措施。北魏至后周先后发生的“三武一宗”废佛事件正是中国历史上佛教势力与王权政治发生冲突的集中体现。

佛教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也为了能够得到统治者的接纳和支持,不得不在某些方面作出必要的妥协让步与调和。一方面明确表示占信教人数最多的在家奉佛者必须遵守王法和纲常名教;另一方面强调僧人虽不在形式上礼拜王者,但可以通过传播佛法,协助皇帝教化民众,维护社会安定,即所谓“助王化于治道”,以获取统治者对佛教的扶持。

2.灵活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为佛教教理和戒律进行解释,以与儒家文化为正统的多元文化相适应和会通

中国文化是儒道互补,多元同一,且以儒家伦理为其核心内容的复合型文化结构,由于这种文化结构模式具有浓厚的伦理性特征,故而它对任何外来的异质文化,都有一种潜在的转化力量,佛教传入中国,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就是它的教义使某些政治伦理性质受到严重挑战。

从人生观和伦理道德上讲,儒家和中国传统视人生为乐,重生恶死;重今生,轻来世;重人间,远鬼神;重个体生命价值的开发和人际关系的构架;而佛教视人生为苦海,有生老病死四苦相,还要受因果报应,六道轮回之苦,所以要求人们四大皆空,六根清净,了断生死,超脱世俗,进入涅槃境界。因此,儒家思想是奋力入世的人生哲学,把人生价值实现在今生今世,佛教是消极避世的哲学,把人生价值放在来世的天堂,不重视今生今世的人际伦理,主张不跪王者,不敬父母。从教义上看,二者形成鲜明的反差和冲突,如不调合二者的矛盾,佛教很难在中国立足。

因此,佛教传入中国后,一方面承认儒家在现实社会思想文化、政治领域的绝对支配地位,认同儒家在正纲常,明人伦,实施礼乐刑罚方面发挥的作用是佛、道二教不可替代的,并强调佛、儒、道三教一致,认为佛教不仅不否定儒家的纲常伦理,而且自身的教义就具有这方面的内容,并可辅助国家用纲常名教教化民众,例如,将教义中零散的孝的内容突出宣传,如编《父母恩重经》宣扬报父母之恩。甚至以五戒、十善比附儒家的五常为中心的伦理道德等等,另一方面,宋代以后的儒家会通佛、道二教而建立的宋明理学,就是把佛教的心性论与儒家的性命学说结合起来的新儒学。

3.淡化、简化深奥难懂的教义和修行程序,强化、突出符合中国思维方式整体、直观的内容,以顺应民俗心理

印度佛教中有独特的逻辑方法和缜密的抽象思辨,并讲求繁琐仪式,注重历劫苦修的方法,而就中国传统文化以形成的民俗心理而言,善于整体思维和对直观经验的体会,总体上具有讲求实用、实效,崇尚简易、方便的特点。所以,中国民众普遍接受的不是这些高深莫测的思想,而是那些具体的形态和实体部分。如诵经礼拜,广行善事,舍财布施,捐塑佛像,使佛教在中国文化的过程中,不得不用通俗的直观的佛经故事和简化修行程序的办法来招揽信徒。比如唐代的变文就是把佛教教义直观化、通俗化的一种文学形式;而禅宗南宗得以战胜北宗就是其更简化修行程序,主张佛在心内,不在身外,只要禅定就可净心自悟,不必苦修和背诵大量经卷就可顿悟成佛,所谓“不立文字,直指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