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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1.7.3.2 二、佛教的基本教义

二、佛教的基本教义

释迦牟尼涅槃之后,他的弟子们将释迦牟尼生前所说的佛法理论、佛教戒律及弟子们对佛法的阐释编辑成经、律、论“三藏”,并经多次补充修订,汇编成书,被称为《大藏经》。

依据《大藏经》,佛教的基本教义是以“四谛”说、缘起论和业报轮回说为教理,主张依据“三藏”修持戒、定、慧三学,以断除烦恼,摆脱痛苦,达到“涅槃”的境界。

1.四谛说

谛,即真理。四谛说是佛教关于人生为何具有苦恼和如何摆脱苦恼的四大真理。四谛指苦谛、集谛、灭谛、道谛。

苦谛,是指人生的各种痛苦。按佛教的解释,在现实生活中,苦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是任何人也摆脱不了的,而只有明白了人生是苦的,才能进一步追寻受苦的原因以及如何才能解脱苦的方法,因此,关于苦的理论是佛教所有教义学说的根本出发点。

集谛,是指引起痛苦的原因和根据。佛教认为人生充满痛苦,而引起痛苦的原因,则是人与生俱来的“烦恼”和“业”,而正是这些“烦恼”和“业”使人陷入三世轮回的痛苦。

灭谛,是佛教修行的最终目标。灭,指人生烦恼与痛苦的解脱,灭谛就是讲灭除烦恼与痛苦,使自己永远不再轮回于生死苦海,进入涅槃境界。

道谛,是指为脱离“苦谛”和“集谛”的缠缚,达到“灭谛”这种理想的境界所需要的修行方法和途径。

2.缘起论与十二因缘

缘起论是四谛说依据的根本原理,也是佛教所有教义的渊源。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缘”指条件、起因。“起”表示“缘”的一种功用,一切事物都由缘而起。佛教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于一定的因果关系中,依赖某种因果条件而存在,并依靠一定的条件而演变,这种依赖于某种条件而存在、变化的学说就是缘起论。佛经中常见的解释是: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

佛教的缘起说主要以人生问题为中心展开。它认为人生由彼此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十二个环节(十二因缘)构成,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十二个环节构成了人生因果循环的总链条,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和相邻的环节互成因果关系。十二因缘的理论是把人自身的“无明”看作是人生一切痛苦的根源,而佛教的一切修行,就是把灭除“无明”,获得彻底的“觉悟”作为最终目标。

3.业报轮回说

业,本意是“造作”,泛指有情众生的一切身心活动,即内心的思维活动和由内心思维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语言、行为、动作、意志等身心活动。佛教认为,有情众生的内心思维活动以及随之而起的自身的语言和行动,必定会引起一定的后果,而且当一个人的行为终了时,这种后果并不随之完全消失,而是形成一种残留的余力。这种余力还将作用于行为者。这种由有情众生自己所造的“业”产生的、并作用于行为者本身的力量,就称为“业力”。而一切有情众生的行为有善有恶,所以“业”也有善恶之分,善的业将引起善的果报;恶的业则会引起恶的果报。这就是“业报”。

佛教的业报轮回说认为,一切有生命的个体,总是依据其自身的意识和行动所产生的结果,即业力永远在六道(指天、人、畜生、饿鬼、地狱和阿修罗——古印度神话中一种常与诸天神发生争斗的神灵)中生死相继,如同车轮那样不停转动,因此称为“六道轮回”。

佛教的业报轮回说是佛教人生观的一个组成部分。佛教的最终目标是要从轮回中寻求“解脱”,即斩断那无始无终的轮回之链,终止生命的轮回,使之处于一种不生不灭,寂然不动的永恒境界,这就是佛教所说的“涅槃”。

4.五蕴论和四法印

五蕴论是佛教的哲学理论基础。蕴,和合相聚之意。佛教认为世间一切事物,包括物质和精神现象,都是由色(地、水、火、风四种元素及其所造的一切东西)、受、想、行、识等五种基本因素构成。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聚合,又在一定条件下离散,因此众生的生灭是无常的。既然一切事物无非是由因缘和合而产生,那么,它们就没有常住不变的实体或规定性。人的生命既然生灭无常,而伴随着无常又有种种痛苦产生,所以人就不应当贪恋短暂易逝的人生,而应当追求摆脱一切苦恼的涅槃境界。

由五蕴论结合人生的关系可推出佛教的四法印,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有漏皆苦,涅槃寂静。诸行无常,是说一切事物、现象生灭不定;诸法无我,是说一切事物现象没有主宰者和常住不变的本性;有漏皆苦,是说世间有无量之苦;涅槃寂静,是说永远超离生死苦恼的涅槃境界是清净永恒的。由于这四点是对佛教教义的哲学概括,被认为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是真正佛教的标志,所以称之为“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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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