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空间管理机制
土楼空间规划,受限于地理环境条件。选择山高林密的闽西作为居住环境的时候,也显示自我对空间有文化内涵的要求。《闽部疏》:“闽西诸郡,大都两山壁立中行一水,亡问巨川细流,中皆悍滩,怒石撞击澎湃。其傍隙地壅为癒亩,升塍百圩,仅如盘盂。久行登顿,山麓忽开。”[27]闽西山区所建土楼,有如古之栅寨、城堡,除聚族群居[28]特点外,还具有防兵乱、防械斗、防盗贼、防兽害、防火灾等作用。将族人维护在高大土楼建筑中,一座土楼内可以大到有三四百间房间,住上几百个人不成问题。在生产力不足,社会动荡不安的时候,群居保障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29]土楼空间单位以居住许多同宗共祖的为多。不同宗族,数姓联合起来建造土楼的例子也有。
为了确保彼此间拥有隐私,永定振成楼,一楼楼梯间走廊规划拱门,一楼木门关起来,一道楼梯通楼上,则自成一个小单位。打开各单位间的门户,又是大单元空间豁然开朗起来。他们各有自己的财产、炉灶,所谓:“一户一口灶”,表示经济独立。
居间确有设计许多不可分割的公共空间、公共财产,[30]显示彼此间关系紧密。土楼同时间聚集这么多人共同生活,为了维护土楼生活秩序,订立许多规范,种类分别有:乡约、族规、楼规。
(一)乡约
闽西北边的明溪,由于山高林密,在唐以来大批中原汉人迁入此地。萧家山村周围林竹茂密,农田分布在聚于村庄10多里的山下,村里拥有原始古建筑民居。经过调查发现一方清代禁约碑。竖立在村尾隘口,材质为花岗岩,长方形,碑身高22公分、宽100公分、厚30公分。碑文刻有9条禁约。《禁约碑》内文:
禁乡内后龙四周各山荫养古木松杂,成林数目,草干不许侵害盗砍,是为一乡风水,后人受福,各宜守足。
禁乡内老鱼塘四周畜养放水,并不敢荒旱牧小栽种禾草。
和都严禁生通乞丐刁,不许给还逐留,倘有刁顽呈官究办。
禁各处山场坟头古木松、杉、茶、竹树木,不许侵害、砍伐,各有其主。
禁乡村间永禁不许开张花会、铺赌,不敢引诱匪类,拒顽者公众理论。
禁猪、牛、鸭苗,并不侵害资生,如有牧牛牵至田中残禾苗者重赔。
禁放火烧山,残害祖坟树木,侵害此乃有逆,各宜谨防无扰。
永禁各田薯、芋、瓜、姜,不敢盗伐、盗摘、盗偷,担柴菜者重罚重赔。
禁门首洞塘埂边不许栽种番瓜、冬瓜、豆角、蔓瓜,并不得搭木架,瘴疯乡间,并不敢拨黄鳅,挖冬春笋各有主者,日后犯作罚钱五千文正。
以上立有诸条照大小事理论,小则公罚。此事各项可有见者,报知者,公偿钱八百文,此事大则呈官究治,各应慎情,各宜知悉。
清咸丰三年(1853)合乡公众等同立[31]
基于聚族而居的必要性,乡约是规范共同生活的定型化契约。为了谋求生存,觅得落脚的地方,于是发挥中原人的文化智慧,开垦荒林。等到生活稍微稳定之后,便开始营造居所。2005年8月永定初溪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新近签署的《初溪村村规民约》,呈现村民共同经营土楼的愿景:
1.维护农村生产、经营秩序方面的内容。保护水利设施,合理使用水资源;封山育林,严禁一切野外违章用火,禁止滥砍乱伐;保护田园,禁止牲畜进入耕地,保护好公路和其他集体设施等。
2.维护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内容不偷盗、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不赌博、不损坏他人财物等。
3.落实党的政策,履行国家法律方面的内容自觉缴纳税款,实行计划生育,落实义务教育,自觉服兵役,珍惜土地,不侵占耕地等。
4.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邻里团结、相互帮助、互谅互让;家庭和睦、孝敬老人、爱护儿童;反对封建迷信,倡导新风尚;讲卫生、讲文明,自觉搞好家庭卫生、公共卫生、美化生活环境等。
5.旅游兴村方面的内容:
◎不准在景区内占道摆摊设点,乱堆杂物,家禽、家畜要圈养;不得捕杀野生动物,损毁景物和林木植物等,自觉维护旅游秩序等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旅游十不准条例”。
◎为了维护初溪村与景点的共同利益,村民凭免费接待票参观集庆楼(凭初溪村户口本向村两委领取免费接待票,每年每人二张,过期作废)。坚决杜绝无票参观的行为。
◎对违反《初溪景区保护与管理规定》、《旅游管理条例十不准》与《村规民约》者,给予教育、罚款,行为恶劣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本村规民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初溪村村民委员会2005年9月1日[32]
(二)族规
族规属于一般民约范围,跟乡约是有差别的。产生于同宗族里头,由族长们协议,共同约束族人的规范。仅适用于本地区同宗和本族亲人在外的支系、后代,而不适用于同区域的异性族人。族规的强制力,因为集中实施,所以规范力道较强。对于制订的行为规范、族产处置,有一定强制力。像是房产、田产继承方法,与惩罚方式,皆说明清楚。祭祀公业管理,交由专门管理的长辈处理,任何子孙没有继承权,收益用于楼内的共益事业、维修费用、祭祀费用,是维系整楼的经济基础。为避免争端,公田交给各大房轮流耕作。耕作者可以留下当年一半营收,一半交公家处理。彼此间的生活空间关系密切,因此,子孙如果穷困不支,需要出卖田产或房产,必须经过本楼长辈同意认可,尽可能交给房亲承买。特别是房产,土楼内大家比邻而居,更不许卖给外人。陈炎荣以遗经楼为例:“本楼实在找不出买主时,可由管公田的长辈用公款暂行买下,使本楼房产不致落入外人之手。”[33]
初溪土楼除了前载村规民约外,《徐氏族谱》另载明自己家中规范:
1.古来巨室名门,奸邪险佞之徒,敛藏莫逞,畏长吏乎,畏家督也。予族烟火散居豫章,良士瞿瞿,踵相接矣。然智愚不一,或从匪类,或陷淫秽,不予创惩,谁其畏之,陈宗法以当国宪,毋滋良莠,乱我黍苗,志家规焉。
2.百行莫先于孝悌,凡我子姓,务宜敬父、恭兄、饰纪、庸,倘有触忓高堂,凌轹兄长,不孝不悌者,初犯将本人重惩,再蹈即行黜族。
3.风俗端尚廉洁,吾家世传清白,从无败常坏俗之人,嗣后或作奸犯科,灭伦乱纪者,将本人重惩,并行黜族。
4.地方最宜安靖,保甲屡严稽查,嗣后或有引诱外方宵小,潜入境内,窝藏为盗者,合众攻击,定将本人送官并行黜族。
5.祖宗各处坟墓,子孙世世保护,不得侵犯。倘有妄生觊觎或骑龙截葬,或倚祖傍葬,惊动祖垄,罔顾生灵者,立将本人罪惩,押令悔改,或更有强梁之辈,贪族人秀穴,欺其孤弱,预设局谋,押己,原傍私坟,朦混载谱,冀图异日飘葬,此等灭祖欺族,丧心魑魅,情理难容,嗣后或本人查出,或合族风闻,加等罪责,立行迁改,如有左袒徇庇者,一并重惩。
6.立继关系,宗祀应继承祧无敢越次,国律森严,在本生父母不得溺爱,相阻,而继父继母亦不得钟爱乱规,至前代有抚养,异姓之子篡我宗支,本应删除,但世传日久,绝彼醮扫,殊为可悯,权以养子注明,若其身尚存且有可继之人,而抱螟蛉以为子,不许与醮入谱,至新编谱牒,各支或将养子混载入,日后查出即行削出,断不存留。
7.乡党务宜和睦,吾族敦忠禀厚,揖让相先,不乏其人,而傲倪佻达,纵情咨肆,目无尊长者,亦间有之,自后父诏其子,兄勉其弟,毋强凌弱,毋卑虐尊,违者先戒父兄后惩子弟。
8.士民当习本业,况士为民首,责望綦重,本家世阀江左,赖兹绅士,光大宗枋,凡有志读书者,须讲艺陈经,宵旦勿忘,至农士商贾,各守其业,专志不纷,倘游手游食,放浪街头,白首无成,贻笑烟族,日后修谱,必填注不肖,以为垂戒。
9.众业本属醮祭之资,其界断契约详明,子孙当世世守之,嗣后倘有奸贪之辈,将公做私,或私契照或行盗买、盗卖,察出倍罚,违者鸣官究治。
10.众山秀听各支位下开择安葬,但各房老坟界内,及私蓄上下左右,护坟火界内,仍各照各业,不得借口原属众山,或在界内篡葬或在界内开劈,致起争端,违者立将本人惩儆。
11.各房领谱之人,宜小心防护,即兵燹之秋,亦当加意爱护。限定每年一次,即清明日捧出众看,验明字号,如有收藏不密,或致毁破,量行商改。倘无故疏失,贿卖异宗者,合族攻击,以不孝罪论,重惩黜族,慎之毋忽。
12.前条规文,子孙宜各凛遵,世守勿替,毋得视为具文,弁髦、故犯、致干法惩,有伤族谊,宗人勉哉。[34]
国有国法,族有族规。村落共同体制生活中,族规作为庶民的道德条目,以之维持村社内的善良风俗。族规在维护传统中国社会秩序安全上,起了很大作用。
(三)楼规
土楼在空间规划上,坐向、采光、通风各方面,都没有明显差异。在圆形土楼内尤其清楚,采利益均沾的模式。内部管理以楼内安全防火、清洁卫生等为主要工作,各楼订有楼规提示大家,也有采刻石为碑,镶嵌在楼门进出口明显处。内容诸如:
启者众议决门楼不准堆积等物,如敢堆积者,将此堆积对象拖丢。无论亲房与及外房,一律平等。特此通知。
中华民国廿六年(1937)十月初六重修门楼众立。[35]
水井也是公共空间的重要地点,用水规约,属于楼内规约之一。
经过土楼居民的努力开垦,依山而居聚落定型之后,明显地可见山区的经济利益渐次产生:“闽山所产,松、杉而外,有竹、茶、乌臼之饶。竹可纸,茶可油,乌臼可烛也。”[36]为了避免族人贪图私利,破坏共同居住的环境,由族群推选族长管理人群,产生共同生活规约,过去纳入族谱,列为家规。如今则由村里的村民推选委员会,集体通过村规民约,规范村民。
(四)执行规范的方法
土楼中的家户私人空间里,一个房间只有一个门。出了家户那扇门,个人家庭领域不可能独立存在,个人在集体生活中消失。楼规、族约等涉及人群互动关系会产生纠纷的约定。土楼内敞式的空间,显而易见地,有其互相监督的效果。但是,跨出土楼大门,涉及山林空间及自然生态的生活禁约,在功德说和罪罚说的赏罚原则下,经由内化后涵养出对自然万物的善行慈德,因此不管是严守道诫或自计功过,都在中国的底层社会中发挥极大的正面的功能。这是中国式的素朴环保意识。宗教性的戒律意义更能激发居民信守规律的决心,实践方法有二:
1.神灵禁忌:
注意人在宇宙中的角色扮演与地位,特别强调天地宇宙秩序的重建。人在天地万物之间最为尊贵,同时也负有调和天地阴阳秩序的责任,大自然有神灵存在,山有山神,井有井神,“神”不但为人们心灵之依靠,且提供村民日常生活行事之准则,为了与超自然维持合谐的状态,村民之行为举止进退均要征得神明的同意,以免冲煞天地与触犯天道之禁忌。人类不仅要“顺服天地”,更要求去“参赞天地”。余谋昌《生态文化论》[37]以“天人合一”为道家生态伦理学的基础,“道法自然”则是自然规律向生态道德的转化。
2.家祠仪式:
人死后,如有后世子孙持续的祭祀,则具有仍为家族关系网络中一员的意义,成为能降祸或授福于后世子孙的“祖灵”。家庙祠堂举行祭祀祖先仪式之后,将香炉灰烬撒在后山风水林周围一圈,由祖先神灵来守护山林,期望经由仪式唤醒人类对于土地、自然的敬畏情绪。这是祠堂祭祀功能中所呈现的宗教性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