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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间妇女生活史料的发掘与运用
1.6.3 第三节 清代贵州山林契约中的苗族女性

第三节 清代贵州山林契约中的苗族女性

清水江流域深广腹地蕴藏盛产的林木天然资源,其支流江河所构成的水道,成为运输木材的便利管道。林业经济利益在山区原住民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山区原住民除了拥有山林土地、栽种林木产生收益之外,还可以在河里占便宜,就是分段流放客木,收取费用,取流通之利。民间唱本《争江记》说:

明朝太祖坐江山,天下太平万民安。贵州要定十五府,上七下八各一方。下游边界黎平府,管辖一带清水江。卦治王寨和茅坪,三寨轮流当木行。[127]

以区域社会分析贵州苗族山林经营形态,由不同时空背景所产生的反复离合聚散的动态状况,了解族群关系和其同认知体系。所谓“地域社会”是:以综括人类生活的基本场所为目的之方法概念。贵州原住民将林业生产视为经济生活主业,共经济活动促使其必需性明确界定空间。标示确实山区空间,这种空间感有助于提高族群认同,并抵御外族入侵。以林业契约来探讨原住民生活中的地域特性,探讨原住民与汉人社会互动之后所产生的变化。并以契约中涉及女性相关记载,作量化处理,以求知道贵州女性在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