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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间妇女生活史料的发掘与运用
1.4.2.3 三、女性终身成为“他者”的角色

三、女性终身成为“他者”的角色

社会对人类性行为的控制大致有以下四种方式[81]:一是知识控制、二是风俗习惯的控制、三是道德控制、四是法律控制。中国知识分子握有书写权力,书写妇女时(尤其是民间女性),惯以公权力来制作出符合社会意识形态主题的妇女文本。这类书写模式,一直都存在于中国社会,历史典籍里屡见不鲜。明、清被称为集体制造烈女节妇机制成熟时期,社会上要求每一个女性生活在一个内在、自我克制的理性空间,使欲望不致于超越集体利益,社会秩序可以在自我的情欲上,发生控制效果。这种以规约、束缚和禁欲作为取向的女性活动空间思维,是建构社会秩序不可会缺的条件。

一个失去配偶的女性,同时也丧失一般人所拥有的生活空间。寡妇藏在家庭里,让别人见不到她。最好永远不要走出“门”去参与公共活动,否则容易引起非议。《嘉义管内采访册》所描述的节妇形象,最后是洗尽铅华,人罕见其面,可见得她已经自绝于社会,不在公共空间中活动。而这类妇女被社会尊崇,享有很高的社会道德评价。但令人怀疑的是,她自己又何从了解自己的社会评价。因为她已经将自己禁锢终身。《嘉义管内采访册》对节妇林许氏是这样形容的:

林许氏……女年二十,自打猫西堡新港街林再为室,持操内政,井井有条,伉俪七年,育一子。再没,氏年二十七岁,矢志守节,屏绝铅华,缟素终身,不通庆吊,人罕见其面。[82]

和以往论述所铺陈出一个众所皆知的女性生活史,跟女性生活在一个单一、封闭的演进式的历史叙述不同,本节试图讨论女性生活空间中,女性内因和外因主导行为发生的背景。女性透过权力媒介、书写符号,了解权力主体诉求,承认他方(男性)的选择为选择。除此之外,媒介(以民间戏曲这类容易被女性接纳的媒介为例)也常有激发女性接受他方要其选择而选择的动机。因为他们促使女性接纳其他人的选择,而这种接纳又转化成未被期待的对象。这种选择和动机关系,因为掌握书写权力的那一方(他者),可以对女性产生联系,使得女性在做选择的时候,受到引导,终身成为“他者”的角色,女性自我就此模糊化。

透过地方和对象物,给予空间个性而使空间有明确的定义。经过分析男性书写对女性空间的描述,体现女性角色被模糊掉的自我。随着对女性研究日益深入,历史上的妇女研究不再只是从妇女本身来讨论妇女,而是从性别来研究。因为女性在性别角色差异上的认定,不是由于本身生理特征所决定,女性角色的确认,倾向讨论一种社会文化的价值建构为其研究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