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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间妇女生活史料的发掘与运用
1.4.2 第二节 男性书写中的女性角色失语现象——以清代南台湾戏剧文本为例

第二节 男性书写中的女性角色失语现象——以清代南台湾戏剧文本为例[37]

古代要求妇女必须“三从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就是妇女必须具备的“四德”。微妙的是,班昭的《女诫》提醒妇女:

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38]

班昭明白指出:女性虽应四德兼备,但不求表现出众。究其原因,不过是怕妇女气势过于凌厉,压过男性,威胁到男性的主导地位罢了。古代男尊女卑,女性从属于男性,被要求“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以夫家为家,侍奉公婆,相夫教子,其角色全然框定在丈夫的家庭之内,毫无独立自主性。

儒学道德至上,以伦理为本,企图以礼“正人伦”来保持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性。孔子提倡“克己复礼”,便是将人欲纳入人伦的规范当中,以礼来调节可能的冲突。男人的克己,强调节制欲望泛滥;女人更被要求克己,不允许有欲望存在,必须坚守贞操,必要的时候还得殉节明志。

民间女性职责是“主中馈,守妇道”。在家庭制度设计之下,女性终其一生被安置在家庭生活空间里。在那儿,足以应付妇女的经济与感情两方面的需求。严密的社会秩序控制下,妇女常得承受超高道德标准的要求。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被要求承担以传宗接代的重责大任。女性在两性关系中,被设计成当成为无性欲的生物。如果一个妇女能够恪守“三从”的训诫,在父权庇荫之下,成为终生被监护的一方,她就可以平安顺利地过一辈子。

女性在家庭空间中得以安居,而不幸被排除于家庭之外的女性,就算她经济上可以自给自足,感情需求也能够排遣,也不免要被社会视为异类,甚至视为祸乱社会秩序的根源。西方人有句俗话说:“每个女人身上都有一点女巫的成分。”这在中国社会里,可以改成:“每个女人身上都有一点淫荡的成分。”地方官与乡绅们把女人视为祸乱的根源,尤其是美丽、有钱、有才艺足以自谋生计的女人[39]。原因在于这类女性,她们脱离社会控制,独自生活于这男性社会体系之外,成为破坏父性社会价值体系的根源。

这种另类女性,往往不仅被社会中的男性另眼看待,也会遭受其他女性的严重排斥。高彦颐说:

即令妇女从属于父、夫或子的社会等级地位,作用为分化妇女,使士大夫人家之妇女与下层妇女长期处于分散离析甚或对立状态,无从以“性别”为根基成立一抗衡力量。[40]

明代以来的贞节牌坊,适足以说明:所谓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社会道德规范,实为一种高度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剧往往是真实人生的缩影。所以本节拟以“男女情感”类的戏文为讨论女性生活空间的文本。

不足为外人道的男女感情,因为制造戏剧张力的需求,在舞台上,务求透过男女主角细腻的表演,使观众看得一清二楚。由于女性观众最爱看男女感情的戏,处理男女感情的戏时,会特别注重表达女性的感性本质,设法得到女性观众的共鸣。结果剧本的文字表现,有两种反差极大的面向:一方面文字书写者是男性知识分子,书写方式为公开化文字,力求通俗易懂;另一方面被书写对象,却是民间女性情感世界,阐述内容更是私密性十足的情欲问题。以这样的剧本作为讨论塑造女性形象的文本,开发女性研究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