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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间妇女生活史料的发掘与运用
1.4.1.2 二、传统知识分子对妇女角色的期望

二、传统知识分子对妇女角色的期望

中国传统道德意识中对妇女角色之期望与妇女社会地位,先作一简要的回顾。顾炎武在《日知录》言:“宗法立而刑清,天下之宗子各治其族,以服人君之治,罔攸兼于庶狱而民自不犯于有司。”[8]自从秦朝仓促的结束王朝生命,后起的统治者深信,光是强调法律和权利义务,不足以持续王朝命脉。唯有致力社会的和谐与保持民心稳定,才是持续王朝命脉的护身符。所以,历代有心长治久安的帝王,莫不大力提倡“兴教化、重人伦、厚风俗、明礼仪”这等教谕。而知识分子对于女性的要求,自然以阃中教化为第一要务。

中国的妇女在知识分子的细心规划之下,生活重心被局限在家庭之中,高彦颐论及三从下的妇女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说:

即令妇女从属于父、夫或子的社会等级地位,作用为分化妇女,使士大夫人家之妇女与下层妇女长期处于分散离析甚或对立状态,无从以“性别”为根基成立一抗衡力量。[9]

女性四德中强调,妇人在“德、言、容、功”的教育上,不可或缺,但班昭的《女诫》言:“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10]”将个人纳入全体社会活动当中,由家庭推及社会,晋级到国家,这也是中国社会结构稳定发展的一大要因,若由此来看,“女性”就算是简单的事务性家庭活动,对于社会经济活动的促进,亦发挥必要的功用。

社会对于妇女角色的期许,既然仅局限于以“家庭”为主要目标,以致“女子无才便是德”变成了妇女“修身”的一个基本准则。中国社会中的妇女教育文字叙述,多半附属于家训、族规之中。一般倾向于教导妇女如何遵守“三从四德”。其中亦或有识之士,体认出女性在家庭中所负担的工作,对于家庭影响范围非同小可,不可等闲视之,故而大加详述者,南宋·袁采曾说: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人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11]

后有曾国藩所著家训,曾言:“家中兴衰,全系乎内政之整散。”[12]载明曾氏重视家庭中的妇女教育工作,虽偏向于实际家务操作,对家中主妇所扮演的角色重要性,曾国藩不曾忽视。也正因为家训中对妇女的规范,表现在家庭生活的经营与要求之上,显示出社会经济活动的务实面。这种务实的态度,呼应了中国人脚踏实地的生活哲学。庶民生活文化与传统道德思想间的融合、折衷、冲突,由家训中一览无疑。

明、清女性主要经济活动范围,多半归属于“家庭事务”操持运作之类。一个家庭之所以兴或衰,女性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自古以来,女性所受教育的目标就是把一个家庭打理好,永续地经营家庭生活。谚云:“教妇初来,教子婴孩”。传统家训、家规着重叙述家庭女性成员的教育目标与内容。班昭以女性的身份,感同身受地写下妇女如何应付家庭生活中的难题,被后人视为中国传统妇女教育的重要成文教材。《女诫》前言,便开宗明义地说:

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于今四十余载矣。战战兢兢,常惧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劳。……吾性疏顽,教导无素,恒恐子谷负辱清朝圣恩。……男能自谋矣,吾不复以为忧也,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吾今病沉滞,性命无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怅。间作《女诫》七章,愿诸女各写一通,庶有补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13]

曹大家所写的《女诫》7章,可以视为一个母亲对女儿日后家庭生活实务的《工作指导手册》,殷殷切切,真情流露。故清代蓝鼎元论及各家女学,语重心长的说到为女性选择一部适当的教材,相当困难,他分析各家女性教育教材如下:

秦汉以来,惟班氏《女诫》,最为亲切,而章句无多,学者少之。刘向《列女传》,择焉而不精。郑氏《女孝经》,语焉而不详。……《女训》、《女史》、《闺范》、《女范》之类,补苴杂出,难以枚述。大约简不能该,繁不能尽,鄙陋浅率,难登经史之堂。[14]

女性因为身处闺房之中,往往不知人间世事,养成个性、行事上的缺陷,导致家庭不和,引祸上门。清人陈弘谋说:“谨按妇女深处闺房,不知世事艰难,习成骄悍情性……取辱于嫌疑之际,往往不免。”[15]所以,明清社会面对妇女教育,多抱持“认同”的态度。(清)贺瑞麟撰文《妇女一说晓》说:“妇女贤,皆由教,父兄丈夫要知道。有多少,少家教,落得旁人来耻笑。”[16]但是,妇女所接受的教育,要到什么程度呢?各家说法略有出入,一般认为庶民妇女以识字数百为限,多了反而有害无益。(明)温以介所撰《温氏母训》说:“妇女只许粗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字,无益而有损也。”[17]抱持相似看法的,有清代蒋伊著《蒋氏家训》也说:“女子但令识字,教之孝行、礼节,不必多读书。”[18]

清人蓝鼎元在他自己所编著的女性教育专书,说明女子教育和男子教育有其学习年限差异。因为男子穷经皓首,可以花一辈子出入经史百家。但是女孩子求学时间,前后约十年时间,女子求学时间太短,不能与男子同等对待。《女学》自序中明述,女子教材目标设定与男子不同的原因:

女子入学不过十年,则将任人家事,百务交责,非得专经未易殚究,学不博则罔有获。泛滥失归,取裁为难。女学一书,恶可少哉![19]

可见妇女教育要求目标,以实际家庭生活内容为主,在家训、族规当中也就和经济活动产生密切关系。

女性一生所受的教育,全是针对她的活动范畴来设定,过程之中如果没出什么意外的话,“家庭”应该就是她生命的全部舞台。细究妇女在家庭生活中所奉献的劳动力,是推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要件之一。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这一部分,容易被涵括在“家庭”区域之中,冠以牺牲、奉献这等温情思想,而后相当理所当然地,女性无论是未嫁、已婚身份,其对娘家、婆家所贡献的劳动力长期遭受忽视,女性社会劳动力量被放到台面下,略而不见。

以“家庭”为轴心,对于明、清妇女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角色加以分析。妇女受教育之初,即确定妇女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妇女持家主中馈、勤家务”。所谓“勤家务”除了家庭生活起居的琐碎杂务外,这类归于上文所述:“台面下的社会劳动力”,“台面上”看得见的妇女经济生产效益,主要在纺纱织布方面,基于传统中国社会分工形态:“男耕女织”,(清)欧阳兆熊:“吾乡农家妇女勤于纺绩,市人则以针黹为务。”[20]妇女纺织工作为家庭带来经济效益。《潮州志》:“妇女多勤纺绩,凡女子十一、二龄,其母即为豫治嫁衣,故织刺绣之功,虽富家不废也。”[21]就算是贵为官宦之家的主妇,也不改纺绩的习惯。《水窗春呓》,上卷,18《夫人俭朴》[22]

曾文正夫人,为衡阳宗人慕云茂才之妹,冢妇刘氏,即?抚霞仙中丞女也。衡湘风气俭朴,居官不改常度,在安庆署中,每夜姑妇两人纺棉纱,以四两为率,二鼓后即歇。是夜不觉至三更,稢刚世子已就寝矣。夫人曰:“今为尔说一笑话以醒睡魔可乎?有率其子妇纺至深夜者,子怒詈谓纺车声聒耳不得眠,欲击碎之,父在房中应声曰:‘吾儿可将尔母纺车一并击之为妙。’”翌日早餐,文正为笑述之,坐中无不喷饭。

正因为主妇有固守家庭的天职,一旦发生主妇失去丈夫,如果想改嫁的话,连带的也影响到家族的共同经济利益。总的来说,明清社会对于家族内的妇女改嫁多半持着反面看法,见诸于族谱中的家规说:“妇人再醮者,不书。而于子下书曰:‘嫁母某氏所生。’”[23]将再嫁妇女由族谱中除名,视之为惩罚的手段。若不嫁出去,采取招赘夫的方式,也一样不被家族认同,族谱中屡屡得见这类禁令:“妇人不幸夫死,不得借招夫养子之名坏乱伦纪。”[24]

南宋以来,招后夫,合力养前夫之子的这种接脚夫式的变通婚姻,不失两全其美的婚姻方式,在明清社会中,显然不被社会所认同,这点从族谱中的家规可以看出来,明清社会中的家族共同经济利益,不容许外力入侵,对家族的安定性产生丝毫危害。

知识分子对女性的定位体现在妇女教育内容之中,知识分子除了透过“文字”记载与“家庭生活”上身体力行的实践以外,公共舆论的形成,也促使女性教育逐渐因应舆论压力而典范化。由知识分子的家庭间,逐渐形成一套有共识的价值观与道德模范,如同明清士人对贞节烈女的看法一般,费丝言从明代贞节烈女看贞节观念社会化,她对舆论的成形详加描述于下:

士人社群甚至可以基于这些共同的使命与关怀,在“教化”的号召之下,发挥其整个社群的凝聚与动员能力,“主动”地集结、参与,实践它们的教化理想。[25]

同样地,妇女教育呈现出知识分子间所逐渐形成的共同舆论压力,迫使妇女教育走向定式化的是这一套道德观在所谓的“教化”之下,已经变成女性所不得不依从的唯一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