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文书保存与研究
经济类古文书为人们开启研究明清史的新视野。以往对明清经济类古文书资料的研究,多放在土地、财产、赋役、诉讼、商业等类。而对民俗、两性、文化等层面的关注较少。
现今着力于收藏明清契约文书数据的单位,有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与厦门大学南洋所,北京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徽学研究中心,北京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与香港科技大学华南文化研究中心,广州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和台湾史研究所。近年来,各地文化中心及国史馆大量出版原件契约文书。
(一)古文书研究的困境
1.台湾推动古文书网络数字化的难题
如何让网络数字化成为学术研究的好帮手,前提是数字化单位与学术单位能够跨领域合作。问题是隔行如隔山,沟通上就极其困难。除非数字化单位与学术单位都愿意耐心沟通,放弃本位主义,彼此精诚合作,否则难以如愿。
2.古文书出版不易
随着民间对古文书的重视,将古文书的文化价值跟金钱价值相互结合,让有心推广的单位望之却步,使学界对于原始资料的整理与出版、脚步更为缓慢。
为了解决古文书原件搜集不易,以及公单位经费有限的问题,于是发展出合作出版的方式。为搜集逸散之古文书,加强史料整理,促进学术合作交流,提升研究成果,国史馆台湾文献馆订出古文书合作出版实施要点。其合作对象为搜藏古文书之民间团体及个人。合作出版标准:首先,以单一区域或单一研究主题,且数量足堪出版成册之古文书为原则。其次,无偿提供所藏古文书,质量俱在一定水平以上,足堪出版成册者。
3.古文书群组被商人分割出售
近年来,随着各地民众对古文物重视,使民间档案文书受到另一种形式的破坏。原本成系统的古文书群组被商人分割出售。本人在北京琉璃厂有亲身体验,古物商把一张张的契约文书,当成奇货可居的商品,卖给外国人当装饰品。
学者们面对更多散裂的文书档案,虽然,学术单位与地方政府之承办文化事务相关单位,大力征集古文书,耗费人力、财力,将古文书出版之后,却制造出另一个古文书在使用上的问题,反而让古文书在研究上的难度加大。以台湾近年地方政府与国史馆、台湾大学等学术单位个别出版的古文书出版品为例。现今面临着古文书被重复出版,又因为标示古文书的来源、规格等数据,没有统一规格,制造使用者在辨识古文书是否有重复这个问题上,又增添极大困扰。
4.须加强辨识古文书真伪
古文书商品化,也使得市面上流通的古文书膺品量增加,研究者又增添一项辨识文书真伪的工作。为此,学界在研究古文书的方面,须加强古文书辨识、说明的研究,并将成果公诸于世,让古文书更容易被辨识与使用。
(二)中国相关研究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以《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为主,进行农村社会、土地制度的实际调查,许多清代以来相关契约文书的成果因而产生。
最初注意到契约文书,将其作为明清史研究的是傅衣凌,中日战争期间在福建永安县,发现明清契约文书百余件,并进而检讨以租佃关系为中心的相关问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随着相继发生的土地改革,使得全国数量庞大的土地文书因而受到焚毁及废弃。
20世纪50年代后半到60年代,开始进行契约文书征集。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地大量的文书史料再遭浩劫,明清契约文书的搜集和研究也完全停止。
到了“文革”结束的70年代末,文书研究再度展开。到了80年代正式受到重视。80年代以后的研究重心仍旧是徽州和福建的契约文书。
关于徽州文书研究,有北京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徽学研究室和安徽大学徽学研究所,他们长期从事徽州古文书的征集与研究。
至于福建的契约文书,以傅衣凌、杨国桢为首的厦门大学研究群以及福建师范大学唐文基等人为代表,搜集了总计约一万件的文书并刊行许多研究成果和资料集。
从80年代开始,在中国各地,进行文书史料的收集和研究。代表性文书,有河北获鹿县的户籍文书、山西丁村的土地文书、山东曲阜的孔府档案、甘肃清河州的土地文书、江南三角洲的各种文书、浙江山谷地区文书、浙江兰溪县的鱼鳞图册、广东珠江三角洲的土地文书、四川省自贡的盐业文书等。
以下介绍较具特色的古文书,包括:古农书、山林契约文书、侨批,以及徽州古文书。
1.古农书
有关中国华南地区的农业相关文书典藏单位,广东省广州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属于收藏古农书最丰富的单位之一,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农史室创始人梁家勉制定多项古农书整理计划并典藏明代农业土地等古文书。近年来,农史室教师先后承担多项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项目,出版项目《救荒本草校注》和《历代荔枝谱校注》。此外,还有顺天府宝坻档案、四川省巴县档案等地方官府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出版。
2.山林契约文书
明、清以来,居住在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的苗、侗等少数民族就开始从事木材采运贩卖的商业活动。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经济文化活动,都用契约文书的形式表达。1960年代初,贵州省民族研究所杨有赓进行田野调查,在锦屏苗寨发现农民家里成捆成扎,用汉字书写的山林契约文书。
1984年锦屏县档案局成立不久,马上调查征集契约、家族谱、碑刻等民间档案数据。征集到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至宣统三年(1911)的契约原件280份。1998—1999年年底,又大规模征集民间档案,搜集到2,875份清代契约原件、34份复制件。
2000年10月,广州中山大学张应强到锦屏进行社会调查,2001年县档案局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合作搜集研究林业契约。县档案馆目前共保存契约原件13,666份,复印件59份,山林帐簿9本,民国时期相关资料36份。
2005年1—9月,县档案局又征集到契约原件1,576份,山林座谱3本,族谱3套12册以及三朝歌书和屋歌各1本。
2006年,地方政府准备将这批山林契约文书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山林契约出版状况。日本学者武内房司连续三次到锦屏进行考察,搜集了800多份契约文书。2001年3月,唐立、杨有赓、武内房司主编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第一卷出版。到2003年,汇编已经出版3卷。主要是贵州省锦屏县文斗寨和平鳌寨苗族祖先留下的林业契约。这是第一次对锦屏契约文书进行的系统整理。
《清水江文书》是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与贵州省锦屏县合作的项目成果。其中收录各类文书约8,000件,将为中国西南地区的社会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的研究,也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研究,提供了极其珍贵的资料。
2007年1月由中山大学人类社会学研究中心结集编成的《清水江文书》[8],共13册搜集近5,200件文书。
3.侨批
在广东省汕头市的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从事整理潮汕地区侨批。侨批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民间文件,是海外潮汕人通过民间管道寄回国内,连带家书或简短附言的汇款凭证。侨批是社会历史的真实记录,是研究华侨史、华侨创业史、金融史、邮政史的可贵的第一手史料。
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的《潮汕侨批集成》,预计出版多达120册。最近第一辑36册已出版,所收录的潮汕侨批超过25,700件,是一批数量可观的珍贵史料。
4.徽州古文书
在北京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徽学研究室所,长期搜集的徽州古文书。徽州古文书大规模的发现并确认,是在1950年代中期。当时就发现有近10万余件,被誉为是甲骨文、汉晋简帛、敦煌文书、明清档案发现之后,中国历史文化上的第五大发现。
《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清、民国编》[9]共40卷。沈寂一段时间之后,又整理出版《徽州文书》[10]第1辑,共10卷,影印了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伯山书屋”和黄山市祁门县博物馆所藏徽州文书4,000多份。
这些是1990年代新发现,种类繁多,有田地、山场、房屋等的大小买卖文约、招承租约、宗族文书、立议合同书、乡音字类、风水图册、各种日用类书等。内容包括徽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民间交往及习俗、信仰等。本书编写也呼应现代社会学术研究的新趋势,走向专个案处理。明显的特点是采归户性。编辑者从收购、典藏到整理,有意识地保存了文书的归户性,使一家一户的文书得以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由于文书得自于民间,各户文书,或是编者自己亲自到农户家中收购,或是通过小贩收购,是真正来自于民间的藏品,来源相当分散。难得的是,该书收录了“伯山书屋”藏黟县文书10户、祁门博物馆藏祁门文书5户。《环砂程氏文书》总计1,300多份,文书最早时间为明宣德四年(1429),最晚为民国20年(1931),前后时间跨度达500余年。
借助这些资料,解读家庭活动状况,诸如家庭会遇到的问题:招赘与过继,以契约书明原委。这种方式是家庭延续出现状况,无法衔接时,常用来传承香火的两种方法。明清徽州文书中,关于招赘和过继的契约不少。解读这些文献,有利于认识徽州社会的家庭观念、招赘与过继的方式,以及社会影响。可以对家庭单位活动内容进行分析,属于珍贵的第一手中国传统社会实证数据。
由于中国现在持续进行全国各地文书史料的搜集与整理,地方档案的微缩胶卷化与出版,以及地方档案馆对国内外研究者也逐渐开放,清代史古文书、档案研究将更趋活络。
大陆古文书较具规模的出版工作,分别集中在安徽徽州、四川巴县、山东孔府以及福建等地。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对古文书研究专门著作,例如:杨国桢《明清土地契约研究》[11]一书,透过土地契约文书反映出来的土地所有权内部结构及其历史运动,以此揭示明、清社会的演变。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12]一书,收录明清徽州地权分配状况,从万历初年的地租簿看当时徽州地区的土地关系,共有相关16篇文章。
(三)台湾相关研究
日本统治台湾,对清代契约文书研究有《台湾私法》、《满州旧惯调查报告书》。中日战争期间,以《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为主,伴随旧满洲、华北为中心的农村实际调查。对于番俗习惯调查、台湾私法所作的调查研究报告,对于研究台湾当时社会的实际现况,也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沿海地区的台湾社会,属于移民性质的社会,汉人到台湾除了开荒垦地外,与原住民之间的经济互动,从当时契约文书文字叙述方式的演变过程,可以了解,新的文化正在互相交流、沟通中产生。
此外,方豪拥有的徽州文书为他自己在70年代初期购入,从1971年到1973年为止,连续发表介绍国共内战时期购入的徽州文书。80年代初期,赵冈根据徽州文书,定量分析讨论明清时期的地价及租佃制度。
台湾土地类文书在1898年儿玉总督时代,1900年成立台湾惯习研究会。1901年成立台湾旧惯调查会。此类单位机构汇整出《台湾旧惯调查报告书》10册,《台湾私法》17册,《番族调查报告书》等13册,共40册的资料,是研究清代台湾各种制度、民俗、习惯、拓垦及原住民的第一手史料。
民间古文书的搜集,包括官方发给民间的公文与民间的古契约等研究资料,在上述《台湾私法》17册、《台湾旧惯调查报告书》10册内容中都有收录。但原件没有留下,不知去向。
《新港文书》则是荷兰人教导平埔族的罗马拼音所写成的平埔族与和汉文对照的契约文书。其内容是研究平埔族人与汉人地权转移的最佳材料。随着台湾本土意识抬头,人们逐渐重视台湾古文物搜集和保存,其数量与日俱增。
目前台湾古文书,透过各地文化中心与省文献会的努力,印刷成册,定期性的发行,成果颇丰。
民间也陆续将私藏或者家族文件提供官方单位出版。
(四)以地区发展为主的古文书类
以下将台湾古文书出版品分北、中、南三个地区略作说明:
1.北部
(1)道卡斯族逢山社群古文书辑[13]:全书介绍道卡斯族逢山社群的田野调查资料,大甲东社、大甲西社相关逢山社群分布情形。
(2)道卡斯族后龙社群古文书辑[14]:全书介绍道卡斯族后龙社群的田野调查资料,相关后龙社群分布情形。
(3)宜兰古文书:1995年台大人类学系与宜兰县立文化中心合作,将初步理出来的51件宜兰相关古文书出版1册《系藏宜兰古文书》。宜兰县立文化中心从1994年开始,先后出版《宜兰古文书》现已到第6辑。
(4)竹堑古文书[15]:素有书痴之称的刘峰松在旧书摊发现一批新竹古文书,便不惜高价购入。事隔多年,新竹市立文化中心主任洪惠冠征得刘峰松同意,由该中心出版这批古文书。刘峰松乃委托张炎宪整理,于1998年出版《竹堑古文书》,使这批珍贵史料公之于世。这批古文书虽不是相续连贯的上下手契,但地区集中于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边和中港一带,与竹堑社关系密切,是研究该地区的重要史料。
2.中部
(1)水沙连埔社古文书选辑[16]:《水沙连埔社古文书选辑》收录的古文书共84件,分为9大类。[17]不计大租调查书所录古文书,文书最早年代为咸丰一年(1851),最晚为明治三十六年(1903),时间前后长达52年。该文书内容特色是:自从清中叶之后,各族群竞相移入,形成中部地区族群大迁移,该古文书具有多元族群色彩。
(2)《台湾古文书专辑(上、下)》[18]:以中部岸里社古文书为主。
(3)《大肚社古文书》[19]:康熙台湾舆图明载标示,大肚社分为南大肚社、北大肚社、中大肚社。大肚社古文书共收录79件。不计大租调查书所录古文书,文书最早年代为乾隆二十五年(1760),最晚为明治三十四年(1901),时间前后长达140年。该书前半部为编者对大肚社古文书之研究。先探讨文献上荷据、明郑、清领时期大肚社的人口与历史。次就古文书所提供的数据进行解读。卷末附大肚社古文书清册、文献上之大肚社古文书20件、社人表、以及大肚社印记。
(4)《笨港古文书选辑》[20]:云嘉南地区素来少有大规模古文书出土,本书收录古文书共188件。其中包括:土地买卖契约、人身买卖契约、阄书、书信、禀状、捐纳执照以及各式单据如串票、完单等。除少部分为日治时期文书外,大多数为清代乾隆到光绪年间的古文书。相关地点包括云林、嘉义等地。其中又以笨港[21]为主要相关地。这些古文书系由本港文化会馆工作人员所发掘、征集,并进行初步整理。
3.南部
(1)《力力社古文书契抄选辑——屏东癳顶力社村陈家古文书》[22]:来自于福建永春移民陈喜,为此古文书“契抄簿”内所登录土地持有人的最后一人,适足以提供研究闽南移民家族在台湾南部发展的第一手资料。也可以从契约中所载的四邻成员,了解平埔族力力社人与汉人的生活圈消长状况。透过地契,可以了解当时的平埔族生活领域跟社会状况。温振华指出:
运用各社给垦的地契内之四至,配合山川地形,可拼画出社域之梗概。平埔社域空间之建立,是观察平埔族社会的基础。[23]
将史料经过时间的安排,排序之后,可以观察该地开发的先后顺序。
(五)以家族典藏为主的契约文书:
1.《泉州·台湾张士箱家族文件汇编》[24]
《泉州·台湾张士箱家族文件汇编》,记录张家自康熙四十二年(1703)东渡台湾之后,成为闽南人经台湾转往海外发展的代表性家族个案[25]。张家渡台发展,以乾隆年间为鼎盛时期,在科举、拓垦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在台湾以投资土地为主要经营项目,拥有庞大数量的土地以及大小租、水租、山园等租税收入,建立跨两岸的庞大家族经济体系。
由文件汇编有家族的田契、阄书、水租、田租、完粮执照、来往账手折、各类契字、书信、渡台证件等。台湾最早以契约文书来做家族个案讨论的是尹章义。他开启了家族史研究,根据张氏家族文书,讨论清初闽南士族移民台湾的过程。
严格地说,张士箱家族移民到台湾来,并没有发展出台湾张家。只有居住在大陆的族人和台湾的族人,以及居住在大陆时期的张某,和居住在台湾时期的张某。无论家族或个人,透过祭祀、共业、亲情和科考,都有密切的往来。[26]
2.《竹堑北门郑利源号古契书》[27]
《竹堑北门郑利源号古契书》所收录的古契书,是新竹郑华生先生典藏的,共计368件。这些古契书的年代,起自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迄于明治二十九年(1896)。几乎包含台湾旧社会的所有种类之契字文书,例如:借地、借银、"垦、土地买卖、垦约、隘务、风水(墓地)买卖、典借、卖子、阄书、字据、手折、租谷纪录等各类契字,提供了解认识不同种类的古契书之实证。《竹堑北门郑利源号古契书》是郑氏家族产业发展与经营的完整缩影。也记录了郑氏祖先的奋斗史,是台湾历史上的重要史料,具有以下文献价值:
(1)史料价值:新竹北门郑家过去家族事业辉煌,资料可帮助研究者勾勒出郑家在新竹发展的轨迹。
(2)家族史料:有关新竹北门郑家长房第5世的郑用谟(武力)、4房第4世的郑崇和、4房第4世郑崇科,郑氏家族共同合作发展的纪录。
(3)新竹横山地区开垦史料:垦户金全兴对新竹横山地区之开垦,有助于地方史志的探源研究。
(4)郊商经营情形研究史料:其中的借银还包括官方、民间等不同身份者,亦足供学者据此作进一步了解清朝新竹地区郊商的经营。
3.《神冈——筱云吕玉庆堂典藏古文书集》[28]
《神冈——筱云吕玉庆堂典藏古文书集》收录的是神冈吕家第16世吕汝玉逝世后遗留下来的产业作为7房公业的相关古文书契,共415件。古文书年代从清雍正十三年到日昭和二年(1735—1927),大多为吕家当时经手的土地契约书及其上手契,地域特色鲜明。主要范围为今之神冈乡、潭子乡、丰原、台中市及大雅乡。
台湾古文书搜集从地方搜集,逐渐受到“中央”重视。台湾“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筹备处的前身——台湾史田野研究室——自成立之初,致力于各类契约文书的搜集工作。
1993年台湾史研究所筹备处成立之后,为了有利于此类史料的搜集、整理,进一步设立“古文书室”。网络上亦有台湾史研究网站,将各类经过影像处理的古文书分类整理后,古文书原件数字化处理完毕,目前在网络上,已部分开放给读者查阅。
2000年以后,台湾各学术单位,陆续推动古文书数字典藏,目前网络上可以见到以台湾大学、台中市立图书馆、“国史”馆、“中央研究院”各相关研究所等,分别所建置的台湾古文书相关网站。
台湾大学数字典藏研究发展中心建置“台湾历史数字图书馆”台湾史料数据库,提供全文检功能。数据库包含“明清档案”[29]与“古契书”[30]两文献集。古契书台湾数字历史图书馆已开放,学界可以注册使用[31]。
惟台湾古文书目前阶段多半停留在搜集整理阶段。诠释古文书内容与用词的相关入门书籍,有2007年出版的刘泽民《台湾古文书常见字词集》[32],将台湾契约文书的惯用词,逐一解释。
(六)日、韩相关研究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国古文书研究日趋活络,促使日本明清史研究者也注意到契约文书。研究重心是徽州文书。同时研究福建的土地文书、北京的水买卖文书、苏州的地方行政文书、香港地区的各种文书、台湾或贵州等地的少数民族文书等国内外所藏的文书。此外,宝坻、巴县、淡新、太湖厅等地方档案的研究,也正式展开。
日本中世史、近世史的研究,一直是以丰富且多样的地方文书,为基本史料群。最初着手徽州文书研究的是仁井田升。仁井田升于1961年利用傅衣凌、韦庆远介绍的土地文书,检讨明末徽州的庄仆(佃仆)制。1975年,东洋文库明史研究室编印之《中国土地契约文书集(金—清)》(东京:东京文库,1975)。收录文契423件,另附解读用的契约15件,可以说是一部集中国土地文契大成的书,也是很有用的研究地权参考书,包括的时代很广,最早文契出于1188年(金大定二十八年),最迟出自1911年(清宣统三年),以清代文契占大宗。相对于此,目前为止的明清史研究,除了少数例外的史料,几乎是以编纂文献为社会经济史、法制史的素材。
关于清末、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社会,日人进行很多契约文书的研究。对于清末租赁关系文书和江南鱼鳞册,也有累积精辟的研究。于1988年以后,徽州文书数据集不断出版,累积一定成果,徽州学、徽州文书的研究兴盛起来。#谷裕子用南京大学历史系资料室所藏的“会簿”,详细分析祭祀组织“会”的营运状况。日人滨下武志等编《中国土地文书目录.解说》[33]。最近根据休宁县山村的田野调查,并活用碑刻和民间传说,重新活现棚民和山林经营的社会关系。铃木博之根据文书史料,分析清代族产经营并发表相关论文。
1993年,大田由纪夫根据1992年出版《契约文书》收录元末、明前期土地契约文书,采定量分析货币使用的变迁。臼井佐知子,在1995年开始进行关于明、清徽州的家产分割、继承文书、文物管理保存等研究。岸本美绪翻译并介绍周绍泉、栾成显的文书研究,作为明清契约文书研究的总论。
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以后,大约每月举办“契学文书研究会”,以岸本美绪、臼井佐知子为首,进行以徽州文书为主的契约文书研究。韩国朴元説近期也已着手研究徽州社会史宗族问题。
(七)欧美相关研究
欧、美主要是从社会史开始,进而从事有关明清时期古文书的研究,其中主要是有关于徽州文书的论述。莱登(Leiden)大学Harriet T.Zurndorfer,以宗族和商业问题为中心,讨论徽州地域社会史的专著,就参照了叶显恩等人的徽州文书研究。
美国国会图书管居密(Mi Chu Wien)也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南京大学等地调查徽州文书,发表介绍及分析租佃文书、佃"文书等相关论文。
再者,剑桥(Cambridge)大学的Joseph P.McDermott,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任职国际基督教大学时,在中国调查徽州文书,最近出版了透过明末乡约、民间宗教仪式,研究帝权渗透乡村文化的相关著作。
Edgar Wickberg指出根据徽州文书在定量分析中有效性。在法国Michel Cartier也介绍关于徽州学的诞生。
整体而言,或许是史料解读上的困难,在欧、美虽然充分认知徽州文书的意义,但是专门着手研究古文书学者仍很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