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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新论
1.5.2.3.2 二、破产宣告

二、破产宣告

(一)破产宣告的概念及特征

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破产宣告是由法院主持的司法审判行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不可逆转地处于倒闭破产的境地,因此,破产宣告在破产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破产程序进入实质性阶段的标志。

破产宣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院依职权作出,被称为破产宣告职权主义;一种是法院依破产申请人的破产申请而作出,被称为破产宣告申请主义。各国立法一般采取申请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原则。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经过审查,如果发现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时,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又如在和解中,如果和解协议未通过或者已经通过但是未获得人民法院的许可,以及如果发现和解协议是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宣告债务人破产。[35]

(二)破产宣告的依据及障碍

破产宣告的目的在于认定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因此,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是破产宣告的基本依据。没有破产原因的事实存在,则不能进行破产宣告。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就应当被宣告破产,但在破产程序开始时,或者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因某些法定情形的出现,致使破产原因停止或消灭,法院不应再宣告债务人破产,这种情形即为破产宣告的障碍。如我国《破产法》第108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三)破产宣告的程序

1.破产宣告的裁定

破产宣告的裁定,是指法院依职权作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司法判定。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作出书面裁定。裁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基本情况、破产原因、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破产宣告的有关事项及裁定的日期。

一般国家的破产法均规定,债务人对破产宣告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我国破产法未做规定。我们认为,破产宣告的裁定不同于法院单独就破产程序作出的判定,它直接产生变更利害关系人重要实体权利的效力,使债务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发生变化,乃至消灭,特别是剥夺了债务人对其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因此,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允许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所为破产宣告的裁定提出上诉。[36]

2.破产宣告的公告

依据我国《破产法》第10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一般而言,公告的内容如下:(1)破产宣告裁定书的主文以及宣告破产的日期;(2)已指定破产管理人的,破产管理人的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3)破产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支付财产;(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四)破产宣告的效力

破产宣告的效力是指破产宣告对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法律效力,表现如下:

1.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

(1)债务人成为破产人。破产宣告使债务人沦为破产人,其身份和地位受到多方面的法律限制。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当债务人为自然人时,破产自然人的身份地位限制,主要表现为破产人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居住自由的限制及人格减损。[37]人格减损,是指自然人因破产宣告而丧失公法上或私法上的某些权利能力,如不能担任公务员、律师、会计师、证券经纪人、无限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人、公司董事或监事等。当破产人为法人时,法人人格因破产宣告而消灭,但在清算目的范围内,法律仍拟制其存在。另外,法人的董事、理事或法人代表将沦为准破产人,受到像破产自然人一样的人身限制。[38]

(2)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对破产人身份地位的限制效力,最终目的在于实现破产宣告对破产人的财产所具有的支配效力。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即成为归管理人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主要用于对全体债权人进行公平分配。

(3)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其全部财产构成用于清偿债权的基础,转变为破产程序的执行标的,故应由破产管理人统一管理和处分。

2.对债权人的效力

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表现如下:(1)破产宣告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需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可直接通过破产管理人就担保物优先受偿。(2)破产宣告使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沦为破产债权人。破产债权人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对破产财产的权利。

3.对第三人的效力

所谓第三人是指除破产债权人、债务人以外的,与破产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破产宣告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主要有:(1)破产债务人占有的属于他人的财产,其权利人享有取回权。(2)破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只能向破产管理人履行债务或支付财产。(3)破产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应当按照法院的通知,限定该破产人的银行账户仅供破产管理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