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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概论
1.8.2.3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因而,任何合同都必然有缔约双方当事人。就保险合同而言,至少要有保险人和投保人参加,他们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另外,保险合同还有与一般合同不同之处,即一般合同多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合同则可能为自己亦可能为他人之利益而订立,所以,在一些保险合同中,除投保人之外,还有受益人的存在。不仅如此,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合同性质,保险人的赔付履行与否,取决于某一偶然事故是否发生,而偶然事件在其财产或其人身上发生的人,即为被保人。受益人和被保险人,被称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现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