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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概论
1.7.3.1.3 三、票据的更改

三、票据的更改

(一)票据更改的概念

票据的更改,是指有变更权的人在票据上变更记载事项的行为。

票据的更改属于票据原记载人对其票据所记载事项的改写。

(二)票据更改的情形

1.交付前的更改

票据在交付前,由出票人在票据记载事项上的更改,属于交付前的更改。

2.交付后的更改

票据交付后,出票人发现票据记载存在错误,经后手同意,可以对票据进行更改。

任何的更改,均不得违反票据法的规定。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为不得更改之记载事项,对之更改将使该票据无效。

(三)票据更改的效力

票据记载事项被更改的,更改人应当在更改处签名。票据更改后,更改后的记载事项代替了原有的记载事项,依票据更改后的文义发生法律效力。票据更改前的签章人依票据更改前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义务;票据更改后的签章人依票据更改后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