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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概论
1.7.1.1.2 二、票据的概念

二、票据的概念

票据一词,有广狭二义。广义的票据,指各种表彰财产权的凭证,包括钞票、发票、提单、仓单、保单、车票、船票、机票、入场券、债券、股票、汇票、本票、支票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内容,且由票据法规范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票据法所称之票据均指狭义上的票据,由于各国票据立法的差异,票据概念的外延也有所不同。我国《票据法》中所称的票据,是指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者在票载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