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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概论
1.5.3.4.4 四、经理

四、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常设业务机关。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但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同,经理并不是公司独立的组织机关。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