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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概论
1.4.2.2.3 三、商法人

三、商法人

商法人不同于商个人、商合伙之处主要在于商法人具有法人性。其法人性具体表现为:(1)商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商法人的财产来源于其成员的投资,但独立于其成员,商法人可以独立地占有、使用和处分。商法人独立的财产是其独立进行商事活动、承担独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2)商法人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商法人是一个法律拟制体,必须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以形成并实现团体意志。这是商法人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条件。(3)商法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商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独立、无限清偿责任,资不抵债时,实行破产,而不需由其成员承担责任。这种责任独立是绝对的,不能涉及他人。

在我国,商法人主要有国有企业法人、合作社法人、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