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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学
1.6.3.2.4 3.2.4 大厅式

3.2.4 大厅式

以体量巨大的主体空间为中心,其他辅助使用空间环绕四周,对主体空间形成辅助作用的空间组合方式,称为大厅式。这种组合方式能使主体空间突出,形成明显的主从关系,而且使用空间之间联系紧密。

演出性建筑物、体育馆、商场、餐厅等建筑类型,大多是以一个大量人流活动的大厅为中心,周围布置辅助空间。大厅式建筑物随功能要求的不同,其空间布局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供观众视、听之用的,其内部空间必须毫无阻挡,空间体量也比较大,常常采用大跨度空间结构,形成独特的建筑形象,如体育馆、剧院、电影院等。另一类是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空间,这类空间,在基本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在大空间中设立柱子,故其组合手法与第一种又不相同。如图3-2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