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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学概论(第二版)
1.16.2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因素分析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因素分析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涉及人口、资源、环境、技术、制度等因素,而且各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的动态进程。人力资源、自然资源与技术进步都是传统经济发展理论考察和研究的对象,但基本上都是静态地、孤立地分析这些因素,环境与制度因素则是传统经济发展理论较少涉及或作为外部因素的。本节将较为全面地探讨这五个因素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关系,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

一、人口因素

人口是经济和社会系统的核心,是发展的原动力和终极受益者,因此,人口问题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1994年在开罗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通过的《行动纲领》指出:“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是人”,这揭示了在社会、经济、人口、环境、资源诸因素中,人口因素处于核心地位。可以说,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发展。

20世纪上半叶,世界人口是以一种蜗牛般的速度增长。到了20世纪下半叶,全球范围较长时间的相对稳定发展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使得人口出生率和成活率迅速提高,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从而引起世界人口的爆炸式增长,而且人口爆炸主要是由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过快增长造成的。人口过多给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从资源方面来看,人口过多必然造成对资源的过度需求,导致资源过度消耗,从而加重资源危机。虽然地球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是动态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会不断地发现并创造新资源,但应该看到,目前人类技术进步还远远赶不上人口增长和消费需求的增长,那些不可再生资源的储量不仅有限,而且必须与一定的生态系统共存,因此可以认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上,资源是有限度的,人口过多必然会加剧资源利用的危机,尤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人均资源量的进一步降低,将使农业资源负担加重,工业资源供给不足,必然会削弱其人均产出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从环境方面来看,人口过多可从两个方面对之产生影响:首先,人口增加引起了城市化的膨胀,居住条件的恶化,噪声污染,“三废”物质增加等问题,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其次,人口通过利用资源对生态系统造成了破坏。为满足人口群体生产和消费的需要,温室效应、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被破坏等问题随之而来。从人力资源的利用来看,人口的过快增长造成了发展中国家严重的人力资本投资过少及失业问题。人口现有的增长速度已经危及许多国家的政府为人民提供教育、保健和食物保障的能力。在家庭层次上,贫穷的家庭由于子女多负担重而无力供子女接受更多的正规学校教育,甚至于无力保证给儿童以充足的营养,从而削弱了他们未来的劳动能力;在国家层次上,由于财力有限,教育投资少,会导致教育数量的不足和教育质量的下降。这样就降低了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源质量,使人力资本积累过低。人口膨胀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持久的严重失业和就业不足的重要原因,它引起了人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同样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应该指出,促进人力资本的积累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第一,人力资本是体现于人自身的各种知识、技能及体力的存量,人力资本积累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形成。这种投资包括正规学校教育、在职培训、医疗保健、迁移以及收集价格与收入的信息等多种形式,其中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中最重要的部分。理论和大量的实证分析都表明,人力资本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决定性因素,不同国家经济增长水平的差异并不是由资源禀赋、物质资本等的差异引起的,而是因为各自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积累的不同。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人均人力资本积累太少或人力资本积累的速度太慢,则它不仅难于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甚至连摆脱经济停滞的厄运都是很困难的。第二,人力资本对于收入分配的平等有重要影响。“总的来看,我们的初等、中等以及高等教育所取得的成就,已经成为减少个人收入的分配之不平等的手段。”[7]这是因为人力资本投资的目的在于提高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存量,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且人力资本积累最终将导致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分配出现平等趋势。第三,人力资本积累能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人力资本的提高将通过劳动者技能的提高、技术操作工艺水平的改善而增进物质资本和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节约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积累在不可再生资源匮乏时还促使人们寻找替代物并提供知识技能上的保证,而且人力资本的积累甚至于能改变自然资源利用的结构和内容。第四,人力资本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结合能使经济产生递增收益,这是人力资本所包含的生产能力,它对于持续经济增长和资源的永续利用十分重要。第五,人力资本积累与人口数量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负相关关系。贝克尔(Becker,G.S.)认为,时间价值随收入的提高而增加,使生育儿童的成本增加,导致对儿童“质”的需求增加和“量”的需求下降。每一代人的时间价值可以由他这一生所享受的总效用与他愿意留给后代的总效用所决定。在不发达国家,由于人力资本总量低,收入低,时间价值就低,导致了对儿童“质”的需求下降,即不愿意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而愿意增加孩子的数量,如此循环就陷入了“低水平均衡”,而发达国家的情况正相反。因此,解决人口过快增长的问题还必须积极地发展教育等人力资本投资形式,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本积累,形成人口数量与人口质量相互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第六,人力资本积累还能够改变人们对环境的态度和处理方法,阿格(Agee,M.D.),柯若克(Crocker,T.D.)等人建立了一个人力资本与环境直接联系的简单模型。模型中父母要为他们的孩子生活的环境作出选择,而这些选择会影响孩子的人力资本积累。模型表明,减少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可能会削弱市场的影响,增加外部性,从而加深环境危害和自然资产的退化。

总之,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必须长期重视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

二、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指一切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如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它是生产的原料来源和布局场所。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因素。人类的经济活动就是生产和消费资源的过程,但资源又是有限的,这就构成了资源与经济发展间的矛盾冲突。可持续发展提出要反思人类过去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提高人类利用资源的效率,关注资源的代际分配和利用,指明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道路。首先,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没有自然资源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将是一句空话。其次,资源的利用与经济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盲目地坚持限制或停止资源的利用。经济发展一方面保证了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另一方面也不断积累了资金和技术实力,提高了人类抵御自然灾害和保护、改造大自然的能力。不发展经济就不能消除穷困和落后,就会因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资金财力和技术条件而无法更好地保护资源。最后,如何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在不断努力获得更多资源的同时,在人类社会有意义的时间和空间尺度上,就自然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总体水平而言,人类社会利用自然资源的选择空间不被缩小。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和节约的原则。为此,要改变目前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高效利用资源。(2)不超过生态供给阈值利用原则。生态供给阈值是维持生态功能持续性的最低存量水平,它可以通过技术进步和投资增加而扩大,因此,要增进技术的开发和使自然资本的出售收入用于教育或改善环境。(3)开发产品原则,也就是使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速率不超过寻求作为替代用品资源的速度。(4)福利原则,也就是使自然资源的总存量基本保持不变,以保证下一代的自然资源的经济水平不至于降低。如果一种资源减少,必须进行经济补偿,这是帕累托准则在资源经济学中的应用。

对自然资源的经济分析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从动态过程考虑如何保证资源的最佳利用;二是制度特别是产权结构对资源沿时间配置的影响,如“公用地的悲剧”的产生及解决等。这里主要讨论前者,后者将在以后的讨论中涉及。

古典经济学家都把一国的自然资源禀赋作为决定国际贸易模式和收入分配的关键因素,而没有涉及它具体的经济分析。美国经济学家霍特林(Hotelling,R)于1931年发表了《可枯竭资源经济学》一文才开始了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经济理论分析。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着石油价格的变动和人们对长期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心度增加,资源经济学得到飞速发展,索罗(Solow,R.M.)、息尔(Heal,G.M.),斯蒂格利茨(Stiglitz,J.E.)等都对此作出了贡献。

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经济学对自然资源的最基本的划分,是把自然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和可耗竭资源或不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资源是可以用自然力保持或增加蕴藏量的自然资源,如太阳能、大气、森林、鱼类等。可耗竭资源的利用开发,可以设想一个初始量给定的,只能流出不能流进的水池,问题是怎样放水才能使总的利润最大化。由于资源的总量固定,当前的开采量要影响未来的可能开采量,资源的开采成本不仅取决于当前的开采所使用的要素投入量(劳动、能源等)及其价格,还取决于过去开采所使用的要素投入量,当前开采对未来资源开采收益的影响等因素。如果把资源的市场价格和开采成本之差称为租,那么资源占有者——地主的目标就是给定时间偏好和对矿藏的需求函数,使各时期租的总和最大。这可以表达为一个简单的模型,约束条件为:(1)资源存量随开采过程而减少。(2)资源初始存量给定。(3)开采成本随资源存量的减少而上升。(4)资源价格不能超过由替代品价格决定的一个价格上限。当存在替代性资源时,还需要考察两种以上互相替代的消耗过程,其中一个重要论点是所谓的“优先开采成本较低资源”准则。许多经济学家指出,在可耗竭资源与可再生资源的理论之间没有实质的差别,可再生资源也是可能耗尽的,大致上说,如果一种资源的最优消耗使得该资源的市场价格在达到稳态时仍然小于替代品的价格,则该资源在该种最优开采计划及由市场结构决定的定价机制之下是“可再生资源”。这里,资源的可再生性不仅依赖于资源的技术特性,还取决于产权制度与所考虑的定价机制等因素。如果在达到稳态之前,资源价格已上升到替代品的价格,则该资源在该开采计划中是“可替代资源”。可替代资源的一个特例为可耗竭资源达到稳定时的资源开采量为零。

三、制度因素

制度其实是一个很古老的经济社会现象,因为人类自产生以来就在习俗、命令等非正式约束中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中,西方经济理论却忽视对制度因素的分析。它们在分析过程中,或者把制度抽象掉,或者把制度当做既定前提。随着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兴起和繁荣,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认为应将文化、传统及制度等非经济因素纳入经济发展理论的分析框架之中。一些经济学家还认为,制度安排的不同是造成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甚至国家兴衰的根本原因。可持续发展强调制度因素对促进一国长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保护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识形成等,也都不能脱离制度因素。

下面就处理和解决“公用地的悲剧”及产权在印度对环境退化及人口迁移的作用进行案例分析:

(一)“公用地的悲剧”及其解决

自从哈丁(Hardin,G.)富有感染力的文章1968年在《科学》上发表以后,“公用地的悲剧”就成为刻画环境退化的两个术语。戈德温(Godwin,K.)和谢泼德(Shepard,B.)把哈丁的文章称作是“社会科学家描述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的主要框架”。哈丁在文中描述了这样一种情形:有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牧场,每个理性的放牧者都想在公共牧场放养尽可能多的牲畜,因为每个放牧者从其牲畜那里获得直接利益,而只承担由于过度放牧所产生的成本的一部分。当每个人都这么做时,牧场由于过度的放牧造成退化的灾难就会发生。哈丁发人深省地总结道:“这就是悲剧所在。每个人都被锁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增加牲畜的制度中。毁灭的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在信奉公用地自由化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8]哈丁并不是注意到公用地悲剧的第一人。亚里士多德很久以前就说过:“最多的人共用的东西得到的照料最少,每个人只想到自己的利益,几乎不考虑公共利益。”哈丁把这种理论扩展到对人口增长、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解释。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由于“公用地”的普遍意义,“公用地的悲剧”已被用于描述各种类似问题的分析上,诸如污染问题、资源管理、国际合作、饥荒问题等。“公用地”的概念可以包括大气、海洋、自然循环、食物链等,而放牧者可以是一个企业、跨国公司或一个国家的象征。在相互联系愈来愈紧密的世界里,局部利己行为的集合或追求短期利益的经济繁荣,可能导致人类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损害。

从分析方法上看,哈丁的理论已经形成了任意个人的公用地两难困境的博弈。在开放的公用地中,放牧者所面临的决策与囚犯两难困境博弈中每个囚犯面临的决策有相同的结构。对在这个两难困境中的每个局中人来说,“不合作”策略牢牢地压倒“合作”策略,但是每个人选择其“最佳”的个人策略所达到的均衡,不是共同的最佳结果。每个博弈者都试图得到最佳的结果而避免最坏的结果,而最终得到的是次坏结果。许多学者对处理和解决“公用地的悲剧”进行了探讨。哈丁在以后的一篇文章中认为唯一的选择是人们必须响应个人精神之外的强制力量,即国家应作出努力来解决“公用地的悲剧”。奥尔森(Olson,M.)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没有外部强制和对个体的特殊激励,将不会有成功地提供公共物品的集体行动。[9]海尔布伦纳(Heilbroner,R.L.)等人提出应由中央政府对绝大多数自然资源系统进行控制的建议。然而,其他的分析家则以同样有力的词语要求在任何资源共有的时候,强制实行私人产权。史密斯(Smith,R.J.)认为:避免有关自然资源和野生动物的公用地悲剧的唯一办法,是通过建立私人产权制度来结束公共财产制度。我们认为,由中央政府管理或私人产权制度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利用多种方法突破社会的两难困境。具体来说,需要综合运用三种方法处理“公用地的悲剧”:第一,明确公用地或公共资源的产权,或利用领地划分的方法使个体或组织对公共资源的权利清晰可见。第二,通过建立权威或提供一定的制度安排来进行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第三,利用信息或制定规则等手段来改变对策结构,提高信息的传输效率,增加群体中个体的合作。

日本的平野、长池、山之家等村庄的发展就是一个避免“公用地的悲剧”的成功案例。许多世纪以来,日本一直存在大量的公用地并主要由当地村民进行管理。平野、长池、山之家等三个日本村庄地处能区分许多小气候的山脉上。农民耕种自己的私人土地,公用地出产各种对当地农民有价值的农产品。在早期,每个村庄都由村民大会管理,而村民大会通常由在村庄中有政治地位的家庭的户主组成,每个村庄大会都制定了一套比较复杂的规则,管理村庄拥有的公用地的使用和改良。边界规则明确规定哪些土地属于公共所有,哪些土地属于私人所有,规则明确规定哪些人有权使用公有土地。每个村庄都有一个详细登记的规定数目的家庭,未经允许,家庭不可分割,进入公用地的权利则按比例授予每个家庭。人口增长率极低(1721~1864年间为0.25%,),村庄内的所有权形式也处于稳定状态。除了规定一切土地的所有权情形之外,村民大会也制定了详细的分享规则,以各种方式规定了家庭可从公用地获取多少有价值的各种产品。在进入公用地时,人们要遵守一定的规章,以确保自行繁衍的成熟的动植物群体能保存下来。这个案例的启示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面临公用地两难困境的人们,可以确定他们自己的体制安排,通过明确产权和建立权威等规则来改变他们所处情况的结构。

(二)环境退化和人口迁移与产权的作用:印度的案例分析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人们已经看到工业化进程中生产和消费的大量废弃物和由于森林退化和土地侵蚀等而造成的自然资源加速减少是当前威胁环境的两大主要问题。印度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主要是第二种情形破坏了环境的支撑能力,因为贫穷引起了高人口增长率对环境的巨大压力,而自然资源产权的变化能增加环境支撑庞大人口的能力。人口迁移、产权变化和环境退化之间的联系可以借助于一个即时均衡系统来说明,其中农村迁出人口、环境退化及土地产权是此系统的内生变量。人口的增加会导致对农村土地和水资源的压力;环境退化会增加农村人口的外迁;土地及其他公有资源的产权变化能限制农村人口的外迁,因为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是基于农村与城乡收入差异及城市就业率状况等原因造成的,一旦农村产权制度的变化减少了城乡差别,农村人口外迁就会减少,同时城市的环境也会因此得到好转。由此,乔普纳(Chopra,K)和古拉特(Gulati,S.C.)等人研究了印度89个贫瘠地区上述关系的状况后发现,通过产权制度的明确或对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更改,投入环境保护的劳动开始增加,人们的收入增加,并有可能保持较高的消费水平,这使人口迁移的决策发生改变,同时增强了农村环境承受庞大人口的能力并影响了城市环境的改善。这些产权的变化包括:明确耕地的产权以及拥有公有资源的人群范围;以契约的形式规定团体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制定“游戏规则”,包括实行轮作制和圈养牲畜;逐渐形成保证上述规则实施的机制等。在1980年至1991年,加汉豪斯巴、阿加姆、阿姆德格、尤得坡等区域出现了人口外迁减少,环境改善,公众参与指数提高等情形。

此外,还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传统的经济增长观视增长为发展,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和当代人的直接利益,由此激发的各种短期行为使那些对发展具有长远战略价值但不能带来近期利润的产业受到抑制;它把自然界看作征服的对象,把人看作实现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从而导致了自然资源的浪费和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人的异化,造成了效率和公平之间的矛盾和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它还使人们日益注重于物质享受而忽视精神文化的需要,导致了对伦理观念的损害,使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大大增加。总之,传统增长观的经济绩效效率低并且造成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究其原因,指导人类经济活动观念的误导,如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观念,是导致经济活动负效应的重要根源。因此,必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念,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达到和谐统一。

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主要体现在:我们既要注意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要注意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把考虑直接现实利益同人类的长远利益统一起来;既要考虑人的物质利益,又要重视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既要追求物质方面的进步,又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达到和谐统一。用它来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必然能克服各种失衡发展行为,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给人们带来社会福利的极大改善。具体来说,在物质生产方面:第一,社会物质生产不仅要以经济增长为目标,而且必然以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为目标,经济发展必须是良性循环演进的;第二,生产技术向着无废料或少废料的工艺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最充分是合理的利用,要尽量减少技术的负效应:第三,作为物质生产主体的人仍然处于生产的中心位置,但是人类的活动要限制在生态许可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第一,“可把发展视为引起知识和价值创造的张力焦点,促进和推动这种创造活动正是教科组织的职责”[10],因此,发展教育应作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的重要内容;第二,追求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促进人具有崇高的理想、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文化素养、广博的知识、健全的人格和顽强的意志等。

从传统的增长观到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的过渡,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它具有难以更改的特点,时滞更为明显,因此,应尽快普及全球环境教育、加强环境意识,使个人努力较快地接受新的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和习惯,减少阻力,增加速度。

四、环境因素

环境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的,自然的或人类作用下形成的物质和能量及相互作用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态系统以及人们对之作用产生的各种依存关系。环境一方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空间条件,另一方面又承受着人类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质和各种作用的结果。在工业革命以前,人类用手工劳动进行生产,人口和社会生产力都处于一种非常缓慢的增长状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环境的需求和作用相对狭小,因此环境与发展基本上是和谐的。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现代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使经济活动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作用的程度和强度日益扩大。人们在处理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时,又往往片面强调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问题,使发展与环境的互馈关系趋于恶化,环境问题已成为目前威胁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这些环境问题主要有“三废”物质污染、噪音污染、水资源枯竭、土地沙漠化、温室效应、核污染、大气臭氧层破坏、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的生态灾难、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等等。1972年联合国的人类环境会议标志着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并开始以实际行动致力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思想及理论的形成显示,环境问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良好的环境是人类的生存空间及其适宜的条件,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护和改善环境。

环境污染的经济分析,源于庇古20世纪初关于福利经济学的分析。当时的英国在工业化进程中没有注重环境成本,使空气污染日趋严重,庇古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并设想污染的外部成本通过征税形式使之在企业中内部化,构成了环境污染控制经济分析的基本框架。然而,此后环境污染问题一直被忽略,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对之的经济分析才系统展开。

经济学对治理污染的贡献应是研究污染控制的最优水平及其如何实现最优控制。有关最优污染水平的分析框架,如图14-1所示。图中,MNPB代表边际私人纯收益,即企业生产活动中得到的边际收益减去它所支付的边际成本之差。MNPB曲线向右下方倾斜,意味着随着企业经济活动水平的扩大,边际私人纯收益是逐步下降的。MEC代表边际外部成本,即生产活动产生的未由生产者承担的成本。MEC曲线向右下方倾斜,意味着随着经济活动水平或污染物排放量的扩大,边际外部成本是逐步上升的。y点是MNPB曲线和MEC线的交点即均衡点,该点对应的经济活动水平或污染物排放量是Q,A、B、C、D分别代表其所在的三角形区域。厂商之所以会生产导致环境污染的商品,其目的是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私人利润即私人纯收益,而只要边际私人纯收益大于0,厂商扩大生产规模就有利可图。所以,厂商希望将生产规模扩大到MNPB线与横轴的交点Q1,这时厂商从生产该商品中得到的私人总收益,就是MNPB线与横轴、纵轴相交而构成的三角形区域OBQ1,即A+B+C。同时,厂商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将迫使社会为此支付外部成本。当生产规模和污染物排放量达到Q1点所表示的水平时,社会所支付的总外部成本,就是由MEC线、横轴和通过YQ1点的横轴垂线YQ1所构成的三角形区域OYQ1,即B+C+D。图14-1表明,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在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社会成本是全社会——包括厂商在内——所支付的成本)、私人纯收益和社会纯收益(社会纯收益是全社会从厂商从事的生产中所得到的总收益减去它所支付的总成本之后的差额)之间,就出现了不一致。社会成本相当于私人成本加上外部成本,社会纯收益则相当于私人纯收益减去外部成本。在图14-1上,社会纯收益相当于(A+B+C)-(B+C+D)=A-D。

图14-1还表明,在生产规模和污染物排放量达到Q点所代表的水平时,社会纯收益A-D达到最大值,因而Q被称为最优污染水平。所谓最优污染水平,是指能够使社会纯收益最大化的污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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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1

一旦确定了污染控制的最优水平,下一步所要确定的就是污染控制的最优分配。所谓污染控制的最优分配,就是把控制污染的任务按某种适当的方式分配给各个不同的污染者,由它们去具体完成,并使得能够以最小的总成本为代价来实现既定的污染控制的最优水平。简言之,污染控制的分配目标是要回答:究竟应当使每个污染者减少多少单位的污染才能够既实现污染控制的水平目标,又使得总的污染控制成本为最小。

假设某地区有A、B两个污染者,它们在一定时期的污染总排放量为300个单位。如果该地区的最优污染水平为150个单位,这也就是要求两个污染者减少排放量150个单位。那么,这150个单位如何在两个污染者之间分配呢?显然答案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每个污染者都可以减半,但是要达到最优,就必须增加那些污染较大从而边际成本较小的污染者的污染控制任务和减少那些污染较小从而边际成本较大的污染者的污染控制任务,直到所有污染者控制污染的边际成本都恰好相等时为止。这样,控制污染的总成本才会最小。图14-2中,横轴表示污染控制量或减少量,A的污染控制成本从左向右越来越大,B的边际控制成本从右向左越来越大,两污染者总共150个单位的污染减少量,在横轴上的每一点都可以达到,每一点都代表两个污染者减少量的组合,如在最右边一点代表由A提供全部削减量,但是最优的分配点应是E点,由A削减E个部位,B削减150-E个单位,此时的总控制成本=面积A+面积B,其他不同的污染控制组合所支付的总成本都比A+B要大。

在世界各国控制污染、解决环境问题的实践操作上主要存在两种思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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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2

环境管制;(2)环境经济手段或经济激励手段。

(一)环境管制

环境管制是政府设定环境质量指标,通过立法、规定等非市场途径对环境资源利用的直接干预。它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明令禁止某些污染经营活动或资源利用与排污,要求某些污染生产工艺必须淘汰,规定只有非市场转让性的许可证持有者才可以生产或排污。实行环境管制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市场的失灵。环境管制最大的特点是能迅速地控制污染。企业必须依从政府的环境标准,改变生产技术,调整生产投入组合或直接投资于污染控制。一些经济学家声称环境管制会降低一个国家的生产率,如丹尼逊(Denison,D.)对美国私人部门1972~1975年间的情况进行研究发现,环境管制导致生产率的增长下降16%。但是,雷彼托(Repetto,R.)、罗什曼(Rothman,D.)等人近期构建了一个模型来量度环境管制通过降低环境污染造成的成本对生产率的影响。由于环境污染将会增加实际经济成本,如电力工业中产生硫的工厂烟囱所排放的硫,比可出售的作为工业原材料的原硫每吨对经济产生更高的成本。他们发现,环境管制实际上能提高生产率。

(二)环境经济手段

环境经济手段可定义为,从影响成本效益入手,引导经济当事人进行选择,以便最终有利于环境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明显的表现是,要么在污染者和公众之间出现财政支付转移,如各种税收和收费、财政补贴、服务使用收费和产品税等;要么产生一个新的实际市场,如许可证交易。环境经济手段能使经济主体以他们认为最有利的方式对某种刺激作出自由反应,它是向污染者自发的和非强制的行为提供经济刺激的手段。环境经济手段的目标和作用在于纠正导致市场失灵的外部性问题,使得外部成本内在化,并且它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管理失灵所造成的损失,它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OECD提出的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者付费是一条使得这些环境外部性内在化的途径,并被认为是“经济有效”的或理想化的途径。

环境经济手段可以大体上分为两个大类:一类侧重于政府干预来解决环境问题,可称之为庇古手段;另一类则侧重于通过市场机制本身来解决环境问题,可称之为产权管理。

庇古手段,源于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所表达的政策措施。庇古建议,应当根据污染的负外部性所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征税,用税收来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同样地,对产生正外部性的单位应进行补贴。庇古手段主要是利用税收手段、财政手段、收费制度和责任制度进行的,包括排污收费、使用者收费、产品收费、财政补贴、利率优惠、押金退款制度等。以下主要分析被称为庇古税的排污收费。

庇古税要求确定最优税率。庇古税的课收税率是在这样的一点上,即削减追加的一个单位的污染将不可能获得任何净效益。这种税收是建立在对污染造成的损失的货币值的基础之上的,要确定适宜的税收水平要求估算减少一个单位污染排放所带来的追加效益以及削减该单位排放的成本的大小,但通常情况下很难获得这些信息。由于按照庇古税的做法来确定社会最优的排放水平过于昂贵因此难以实现,所以通常根据一个可接受的环境改善水平,把税率设定在一定的排放或产品上。随着公众和政府可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该排放水平可能也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尽管所得到的污染削减水平具有不确定性,但总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环境。理论上,人们已经广泛认为庇古税是一种具有经济效率且对环境有效的手段。但是,获得正确的庇古税,需要一定的信息以及纳税人的一致行动,由于可能存在数量众多的纳税人,征税成本可能很高,所以庇古税往往不能达到最优效果。

产权管理主要包括产权途径和排污权交易。产权途径的主要特征是将产权同外部性联系起来,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认为可能在不需要政府干预的情况下,通过产权明晰和协调各方的利益或讨价还价过程而使外部成本内部化。科斯1960年提出,当存在外部性时,只要交易成本为零,而且产权是明确的,那么,不论谁拥有产权,通过市场都可以使资源得到同样有效的配置。我们可用一个例子来说明,首先假定污染者有权排污,那么他就会加大排污量,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越来越严重。这样,受害者为减少损失就会与污染者谈判,要求污染者减少排污量并愿意补偿因排污量减少而遭受的损失,补偿金的款额至少相当于污染者因减少排污量而减少的边际纯收益(否则污染者将因得不偿失而拒绝减少排放),至少相当于受害者因相应的排污量而支付的边际损失(否则受害者也将因得不偿失而愿意忍受排污带来的损失),这样就达到了一个均衡点,即污染给受害者造成的边际损失等于污染者的边际收益。反之,假定污染者能否排污决定于受害者,那么通过谈判,仍会达到同一均衡点。这样,外部成本就通过产权协商而内部化了,双方都达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

但是,由于产权难以界定,交易成本过高,环境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产权途径在实践上同样存在许多问题,使得其优化机理难以运行。相比之下,排污权交易更易于实行,实际上也已被许多国家所采用。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制定总排污量上限,按此上限发放许可证,排污许可可以在市场上买卖。20世纪60年代末,戴尔斯(Dales,J.H.)首先提出了将满足环境标准的允许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许可份额,准予排污者之间的相互有偿交易,随后涌现了大量的有关理论与应用的研究。但这一体系为政府环境决策机构所采纳,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6年,美国环境保护局正式颁布了排污许可贸易政策,随后,在有些地区对污水和废气的排放实施了许可贸易制度。近年来,欧美的许多学者又在探讨建立国家排污许可贸易体系的问题,以控制温室效应对臭氧层的破坏。中国环境保护局也于1988年制定了排污许可登记制度,但尚未涉及许可贸易体系问题。排污权交易,首先由环境保护当局计算出该国或该地区可能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排污许可总额,并将其分解分配给各个排污单位,然后允许各个排污单位进行许可额的自由贸易。每个单位可能将所分配的许可额留着自用,也可以在市场上卖掉:如果排放污染的公司买许可额比自己控制合算,它也可能去买而不是自己减少排污。这样,排污权交易有很多优点如成本最小,节约了管理成本,避免了过多的政府干预且简单易行等。

此外,公众参与也非常重要。公众参与包括环境管理中的这样一些机制:信息公开、“自愿途径”、“加贴标签”[11]、环境认证、社区参与等。对话与合作已经广泛地存在于环境保护之中,公众与污染者可能会达成自愿协议,这种方法已成为当前非常流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