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关税与外汇管理
一、关税与有效保护
主张发展中国家应该采取关税保护措施的论据有下述几点:
第一,对需要在国内发展生产的某些产品在进口时课以较重的关税,以保护幼稚工业的成长,是进口替代工业化过程中必须采取的重要措施。
第二,关税保护有利于工业的自力更生,减少对发达国家的依赖。
第三,限制非必需品进口,以减少国际收支赤字。
第四,关税是一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关税征收也比较简便易行。
但是,也应当看到,在实践中,这些论证不一定都能成为现实。关税保护措施是否行之有效,还要有其他政策配合同时进行。
衡量关税效果,有两个标准,一是名义保护率(nominal rate of protection),一是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
名义保护率表示征收关税后进口商品价格提高部分对征收关税前进口商品价格的百分数。设P为进口商品的税前价格,P′为该商品的税后价格,n为名义保护率,可得公式

可以看出,名义保护率就是进口商品的从价税率。例如,某一进口商品的到岸价格为200美元,关税税率为价格的10%,税后该商品价格为220美元,则名义保护率为

对某进口商品的关税率越高,国内生产同类商品的产业所受的保护程度就越大。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关税影响了在该产业中提供“增值”(value added)的各个投入要素的收入,因而分析关税对增值部分的影响才是重要的。基于这一观点,他们提出了有效保护率的概念。有效保护率是征收关税后,国内生产的与进口同类的产品1单位产量增值的提高部分对征收关税前1单位产量增值的百分数。设V为税前1单位产量的增值,V′为税后1单位产量的增值,e为有效保护率,可得公式

例如,设国内生产某商品1单位的成本为140美元,增值为60美元,价格为200美元,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也是200美元,又设以价格10%对进口品征收关税,即每1单位收税20美元,于是国内产品价格每1单位提高为220美元,增值从每1单位60美元上升为80美元(60美元+20美元),有效保护率为(80美元-60美元)/60美元,即33.3%。
由此可知,即使各类产品的名义保护率相同,它们的有效保护率也不一定相同,这是因为各个产业的增值在价格中所占的比率是不相同的。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一个产业的增值比率越低,则征收关税后有效保护率就越高。
假设不仅对这一商品的成品征收关税,而且对该商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征收进口税,则有效保护率将受到影响。仍以前述商品为例,除对成品征收10%的关税外,还对生产该商品所需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征收5%关税,则该商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将提高140美元×5/100即7美元(为了简便起见,假定除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消耗外,无其他成本)。于是,两种关税的交叉影响,使该商品的1单位的增值只提高13美元(等于20美元-7美元),从而有效保护率减为21.7%(等于80美元-7美元-60美元)/60美元)。可见,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征收进口税的税率越高,商品的生产成本将提得越高,生产成本提得越高,增值的提高就越少,因而有效保护率就越低。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有效保护率是衡量关税对本国产业所起保护作用比较恰当的尺度,因为它能确切地显示采取关税手段限制产品和产品投入进口的政策对国内企业所发生的净效应。
对多数国家来说,有效保护率一般超过名义保护率,有时可超过两倍。在发展中国家,把有效保护率和名义保护率加以区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原因是:
第一,许多发展中国家采用进口替代工业化的发展战略,重点放在保护国内生产最终消费品的产业。一般说来,最终消费品的生产在技术上比起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来没有那样先进和复杂。发展中国家本来指望随着需求的增加,最终消费品的生产规模会逐渐扩大,通过后向联系而促进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但是,实际上这种指望往往落空。原因之一是,发展中国家的关税结构往往使最终消费品生产得到很高的有效保护率,而不能在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生产中达到同样的目的。结果,稀缺资源就会从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中得到高度有效保护,但效率较低的最终消费品生产流动,后向联系效应无法产生,以致使建立高效率、低成本且劳动比较密集的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生产的发展计划成为一纸空文。
第二,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关税时,特别注意做到名义保护率低而有效保护率高。它们往往对进口的原料完全免收关税,对进口加工产品征收很低的关税,名义上如此,但实际上有效保护率却很高。例如,发达国家让椰子无税输入,对椰子油则收进口税10%,如果在椰干加工为椰子油的生产过程中,增值在椰子油总值中所占的比率为5%,则加工过程所受的有效保护率达到200%。这样,就对发展中国家的加工工业带来很大的损害。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创汇力强的产品征收关税,其有效保护率也远远高于名义保护率,例如,美国对进口纺织品征收进口税的方式和税率,即欲达到此目的。
二、外汇汇率与外汇管理
由一国中央银行规定的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在正规外汇市场上的交换比率,称为官方外汇汇率。官方外汇汇率和均衡外汇汇率往往是不一致的。后者是指在无政府干涉的情况下国内对某一外币的需求恰等于其供给时的本币与外币的交换比率。
发展中国家的外汇汇率一般有升值的现象。外汇汇率升值的意义是:如果没有政府干涉,按照官方外汇汇率,对外币的需求将超过它的供给。外汇求过于供,发展中国家一般采用三种对策来解决这个矛盾:一是动用外汇储备或向外国借款来满足需求;二是采用关税、限额、许可证之类的措施,以降低对外汇的需求;三是政府对外汇市场直接干预和调节,有区别地对需求者限定购买外汇的数额。第三种办法一般称为外汇管理,它在发展中国家中广泛采用,是在官方外汇汇率下保持外汇储备水平的主要办法。
为什么许多发展中国家要外汇升值呢?根本原因是为了谋求快速工业化而实行进口替代政策。外汇升值使进口的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的国内价格降低,从而有助于进口替代工业的发展。但是,外汇升值也降低了进口消费品的国内价格,特别是昂贵的奢侈品的国内价格降低幅度更大,从而会鼓励这些商品进口,又给外汇储备造成很大的压力。为此,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了双轨汇率制度,即一方面,升值外汇以鼓励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的进口;另一方面,对消费品特别是奢侈品则不用升值外汇汇率,而用市场外汇汇率或升值较小的汇率结汇,这样,进口的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的价格低,而进口消费品特别是奢侈品的价格高。当然,双轨外汇制度管理起来比较麻烦,也容易出现漏洞。
外汇升值,对本国的出口产品是不利的,因为它会提高它们的出口价格,削弱了它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外汇升值,对那些不受关税和限额保护而又与进口产品竞争的产品也是不利的。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进一步的调节,进口货便宜而出口货昂贵,将使国际收支状况恶化。
但是,听任市场供求情况决定外汇汇率,给发展中国家经济造成的损害也不小,国际外汇市场由于世界经济不稳定因素加上投机活动的影响而变化很大,汇率起伏不定。受其干扰,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和短期经济计划都难以安排,即使安排了也难以实现。这样,发展中国家经济就会更加不稳定,更加脆弱。为此,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一种折中办法,既不完全固定汇率,又不完全让汇率自由浮动。这种办法称为浮动汇率制式管理浮动汇率制。按照这个办法,几种主要国际货币的汇率可以自由变动,但变动的幅度不能太大,否则要受中央银行的干涉。许多发展中国家仍然采用固定汇率制。
值得一提的是出现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货币贬值问题。货币贬值的即期效应是,提高进口商品价格,降低出口商品价格。因而货币贬值起着鼓励出口,限制进口,并平衡贸易差和国际收支的作用。但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会引起工资和物价上涨,进而引起通货膨胀,以致可能出现货币贬值—国内工资和物价上涨—出口商品价格上涨—贸易差恶化—货币贬值的恶性循环,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后果。所以,发展中国家对货币贬值一般采取审慎态度。
为了更好地度量汇率的效应,发展经济学家提出了“名义汇率”(nominal exchange rate)、“有效汇率”(effective exchange rate)两个不同概念。名义汇率是指官方汇率,用进口商品或出口商品的国内货币价格与国外货币价格之比来衡量;有效汇率则以官方汇率、出口或进口关税率、补贴和限额溢价(guota premium)的综合效应来衡量,其公式是:
出口有效汇率(EERx)=r0(1-tx+Sx)
进口有效汇率(EERm)=r0(1+tm-Sm+qm)
式中:r0为官方汇率,tx为出口平均关税率,tm为进口平均关税率,Sx为出口补贴的平均水平,Sm为进口补贴的平均水平,qm为限额溢价。
有效汇率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它不仅可以反映汇率、补贴、关税、限额等调节机制的综合效应,还可以通过比较进口的有效汇率和出口的有效汇率来判断一国经济是内向型的还是外向型的。如1964年,韩国的进口有效汇率是247,出口有效汇率是281,可知韩国采用的是出口主导型外贸战略;而巴西的进口有效汇率为2 253,出口有效汇率为1 874,可知巴西采用的是进口替代型外贸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