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展经济学概论(第二版)
1.8.3 第三节 农业的进步

第三节 农业的进步

从农业部门的重要性和对经济发展所作贡献的分析,发展经济学家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农业进步和发展不仅为工业化提供剩余,而且为低收入阶层创造就业机会和收入,也就是说,农业的进步和发展,不仅具有工具价值(instrumental value),还具有本身的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

一、传统农业的技术停滞

发展中国家中未经改造的农业是传统农业,传统农业是落后的、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农业,它的最基本特征是技术停滞。以研究传统农业而闻名并由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舒尔茨(Schultz,T.)认为,传统农业的技术停滞是指在一个贫穷的农业社会里,农民世世代代都同样地耕作和生活,他们年复一年地耕种同样类型的土地,播种同样的作物,使用同样的生产要素和技术。技术停滞是传统农业落后和贫困的主要原因,不在传统农业中引进现代技术就不能把传统农业变为现代农业。

传统农业为什么长期不变地使用原始的、简单的、落后的生产技术呢?据一些发展经济学家的看法,其原因是:

第一,缺乏适宜的替代技术。传统农业的特点是劳动力充裕,资本稀缺,生产规模狭小,农民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低下。如果把西方现代农业技术直接引进到这种传统农业中去,往往是不适用的。

第二,尽管也有适宜的替代技术可以应用,但传统农业中的农民对这些技术缺乏了解。现代农业的技术创新并不都是节约劳动而资本密集的,也并不都是在应用时需要大量资本和熟练程度高的操作的,例如,以高产良种代换传统品种,或引进新作物栽培等技术就是如此。农民对新技术缺乏了解,文化水平低是一个重要原因,而技术信息传播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传统农业人口居住在远离城市的地区,交通运输不便,邮电通讯不畅,传播媒介难以进入。由于贫困,农民无力上学或到外地学习新技术,也无钱购买收音机、电视机和报刊书籍等传播技术信息和知识的载体。尽管政府可以直接派出专家、技术人员到农村推广新技术,但也有两重困难:一是合格的专家和技术人员需要接受良好的教育,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又往往不愿意去农村过艰苦的生活;二是传统农业是由数量众多而又高度分散的小农组成的,向他们传授技术要付出较高的费用。

第三,即使知道了一些新技术,且这些新技术又是适宜的,但由于采用新技术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传统农业中的农民仍然不愿意引进新技术。世代相传的传统农业技术的生产率不高,但保险系数较大。农民对传统技术是熟悉的,对新技术则是陌生的,使用起来总缺乏安全感。例如,引进一作物新品种,如果管理得法,其产量将高于旧品种,但如果缺少经验而管理失误,反而降低产量。又例如,引进一作物新品种,得到了高产量,但市场需求忽然减少,则价格下跌,使农民蒙受损失。诚然,承担风险是企业经营应当做到的事,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不是企业经营者,他们绝大多数都处在仅足口的极低生活水平线上,他们的目标不是去冒风险以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保险守成以得到生存机会的最大化。

第四,农民由于贫困无力采用新技术。新技术中也有风险较小的,也有已经过多次试用而证明是确能促进农业生产的,但是,因资金缺乏,农民还是无力购买良种、化肥以及其他配套的新技术要素。虽然他们可以向金融机构和贷款者借钱,但由于收不回贷款的风险大,而农民又很少有财产可以担保,金融机构和贷款者往往不愿意对农民放款,或者愿意放款而利率很高,这样,农民在金融市场上很难如愿获得信贷资金来采用新技术。

第五,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条件往往限制了新技术所需物资的供给,使新技术难以为农民所采用。即使前述四点障碍能够排除(存在着适宜的替代技术,农民了解这些新技术,他们愿意采用这些技术,又可以融通资金引进这些技术),但由于一些物质投入如种子、化肥、农药、灌溉设备等供给“瓶颈”的限制,农民仍然难以采用新技术。这些物质投入供给“瓶颈”的出现,可能是由于国内生产能力不足,也可能由于进口约束,或由于运输条件落后而不能把这些物资及时送到农民手中。

第六,发展中国家僵化的不平等社会政治体制是传统农业技术难以进步的又一重大障碍。不少发展中国家的土地分配极不平等,大多数农民靠耕种小块自有地和租佃地主土地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地主通过土地所有权和高利贷对农民进行双重剥削。市场又不完善,农民很少能进入市场,在买卖中要受中间商的重利盘剥。这一切都削弱了农民采用新技术的刺激。

种种因素使传统农业不易革新技术,技术停滞使农业生产率十分低下又难以提高。用传统技术种植传统作物品种,单位面积产出量远远低于用现代技术种植改良作物品种的单位面积产出量,而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又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在技术停滞的条件下,农业劳动生产率更低,传统农民只有从有限的农业产量中平均分享一点小的份额过着贫困落后的生活。

要改造传统农业,首要的是变革技术停滞的状况,把新技术引入农业生产之中。

二、农业的技术进步

历史地看,农业的技术进步基本上反映了农业投入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在土地丰富而劳动稀缺的国家里,农业技术是按照代替劳动的方向发展的,称为劳动节约型技术。在土地稀缺而劳动丰富的国家里,农业技术是按照代替土地方向发展的,称为土地节约型技术。

劳动节约型技术与机械技术是一致的,它的设计目的是用来促进机器和动力对劳动的替代。由于这种技术也是通过农业操作机械化以提高人均产出的,即要求每个农业劳动者耕种较大面积的土地,它就同时意味着土地对劳动的替代。机械技术进步的结果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土地节约型技术是与化学和生物技术相一致的,它的设计目的是用来促进劳动和其他投入对土地的替代,即通过增加劳动、化肥等投入以提高土地生产率。生物技术进步也可达到同样的目的。

应当看到,机械技术与生物技术是不可以严格划分的。不是所有的机械技术都是节约劳动,只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也不是所有生物技术都是劳动耗费型,只提高土地生产率的。例如,机耕的发明是为了节约劳动,而它又可作为深耕的一种手段,从而提高了土地生产率;除草剂的使用要耗费劳动,但它代替了人工锄草,从而节约了劳动。

如上所述,历史地看,农业投入的相对稀缺程度决定了农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从这一历史事实出发,一些发展经济学家提出了与农业技术进步相关的“诱导的技术与制度创新理论”(theory of induced technical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这一理论的特点是把农业技术的变化看成是由市场力量诱导的。中心论点是,要素供给的相对稀缺导致要素价格的变化,要素价格的变化又进而导致技术的变化,以实现丰富而价廉的投入要素对稀缺而昂贵的投入要素的替代。例如,在劳动相对稀缺的经济中,劳动价格相对昂贵将引起以机器代替劳动的技术变革趋势,在土地相对稀缺的经济中,土地价格相对昂贵将引起以劳动、化肥、良种等投入代替土地的技术变革趋势。这一理论的提出者举出历史的事例以说明他们的观点。19世纪中叶,美国地旷人稀,而边疆又在迅速地向西部推进,农业劳动力越来越感不足,当时只凭人力要在短暂时间内把大面积小麦作物抢收完毕是很困难的。为了解决种植与收割之间的劳动需求的不平衡,科学家发明了收割机。收割机发挥了巨大作用之后,耙草和扎捆又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于是自耙式收割机被发明出来。迅速地收割又要求迅速地脱粒,动力脱粒机也随之问世。通过这些技术变革的累积进行,美国比较成功地在农业生产上发展了机械技术,促进了相对丰富的土地和资本对相对稀缺的劳动的替代。诱导的技术创新为什么与制度问题相联系呢?这是因为在发展中国家中诱导的技术变革往往受制度的阻碍。例如,不少发展中国家缺乏适当的农业研究机构以促进技术变革,因此必须进行制度上的创新来冲破这种“瓶颈”,而政府应主动承担这一责任,组织并资助农业科学研究工作的进行。这是因为:(1)发展中国家农业研究的预期商业收入太小,且不确定,不能吸引私人投资。(2)私人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偏重于对资本密集型机械技术的研究,而不愿从事土地和劳动密集型的生物技术的研究,因为机械技术比较容易受到专利法保护,而生物技术则难以得到保护,例如,高产良种技术往往被人窃用。

可以理解,诱导的技术与制度创新理论属于新古典主义思路,它受到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家的批评,被认为是在传统厂商理论的一般框架中建立起来的资源配置理论,其要害是假定存在着一个与企业利润最大化行为相一致的竞争环境。这样一种环境曾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早期发展阶段存在过,当时的农业技术革新的过程也与该理论所阐述的情况基本相符。但是,今天的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条件与发达国家19世纪的社会经济条件是迥然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市场不完善,社会体制造成要素供给刚性和资源使用形式的不灵活,而且发展中国家总是或多或少对外开放的,这就使它们受到外部的干扰,从而影响了要素禀赋与要素价格之间,以及要素价格与技术变化之间的单纯的联系。

三、绿色革命

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墨西哥、菲律宾、巴基斯坦、印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农业地区,大面积地推广和种植新型高产小麦和水稻品种,使粮食产量比过去大幅度上升。这种以种子改良为中心,大规模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农业技术进步被称为“绿色革命”(green revolution)。

绿色革命实际上是一种生物技术革新,它是在发展中国家人口膨胀和农业停滞的巨大压力下发生的。它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诱导的技术创新理论的有效性。

由于大多数亚洲国家和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土地相对稀缺,通过扩大耕地面积来增产粮食已很困难,如何利用生物技术以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量成为一种客观要求。于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一些新型的、有良好化肥效应的高产小麦和水稻良种在墨西哥和菲律宾试种成功,以后在巴基斯坦、印度、泰国等国迅速推广。

绿色革命作为农业技术革新具有两大特点:其一,绿色革命的技术是规模中性的,即无论用于大农场或小农户,新型高产良种都可以获得相等的效益;其二,随着高产良种的大面积推广,化肥的施用量也迅速增加,这表明绿色革命采用高产良种的化肥效应很高。

绿色革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

第一,大大增加了粮食产量。凡是大面积种植新型高产良种的国家和地区,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收成。据估计,在1974~1975年,所有发展中国家大米的总供给量比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以同样总资源用于传统品种的生产所达到的大米总供给要多12%。仅在哥伦比亚,1966~1974年期间,新水稻品种种植面积从10%上升到99%,每公顷产量从3.1吨增加到5.4吨,总产量从60万吨增加到157万吨。

第二,吸收大量农村剩余劳动,缓和了劳动力盲目流动和失业问题,减轻了人口压力。新型高产良种的生长需要更加精耕细作,播种、育苗、栽种、除草、施肥、灌溉、排涝、杀虫、收割、脱粒、储藏和运输等一整套生产工序所需要的劳动投入,要比传统品种多很多倍。而且,由于新型高产良种生长期比传统品种生长期要短得多,原来一年只种植一熟作物,现在要改为一年两熟、三熟种植体系,于是,土地要更加集约化使用,劳动量的投入要大大增加,而且高产良种对化肥、农药和水分需要量大,将刺激农业生产资料的发展,并带动水利工程的兴建,从而为社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

第三,对低收入阶层很有利。低收入阶层的粮食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远远大于高收入阶层。绿色革命使粮食增产,粮食供给增加,粮食价格下跌,低收入阶层得益自然高于高收入阶层。

第四,绿色革命缩小了粮食的供需缺口,降低了粮食价格,从而也缓和了通货膨胀。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剧增和工业化迅速加快,对粮食的需求急剧增加,而农业又处于停滞状态,粮食供给不足,造成了粮价大幅度上涨,进而促成了极为严重的通货膨胀。若非绿色革命发生,这些情况必将进一步恶化。

但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体制和自然环境条件下,绿色革命也产生了一些消极作用,主要有两点:一是使收入分配不均恶化。绿色革命虽然大大增加了农业产量并由此使小农和佃农的绝对收入水平上升,但是,他们的收入上升幅度大大低于大地主和大农场主的收入上升幅度。这是因为,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土地占有权极不平等,占人口一小部分的大地主占有大部分耕地。佃农由于采用新高产良种而获得的增产收入大部分以地租形式转付给地主。大农场主在资金、外汇、市场、税收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的便利和优惠远远超过小农。他们可以得到较多的低利率银行贷款用于农业投资,可以从政府和研究机构中得到较多的新技术信息,可以垄断和操纵当地农产品市场以获得超额利润,可以从政府得到较多的外汇和补贴,还可以从公共基本建设如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中得到较多的好处。因此,虽然新型高产良种在技术上是中性的,但在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之下,大农场凭借自己的优越地位可以从绿色革命中获得比小农较大的利益。二是引起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在土壤、气候、温度和地理位置适宜于种植高产良种的地区,易于进行绿色革命,因而农民得到较高水平的收入,而在自然条件不适宜于种植高产良种的地区,则难以进行绿色革命,从而使农民只得依旧种植传统品种而不能提高收入。

尽管如此,以生物技术创新为特征的绿色革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增产的一条希望之路。随着人口的急剧膨胀和耕地面积的逐年缩小,土地越来越成为相对稀缺的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的关键在于提高土地生产率。事实上,自20世纪50年代至1981年,全世界大约80%的粮食增长来自土地生产率的提高。自1981年以后,由于耕地面积进一步缩小,粮食增产几乎全部是土地生产率提高的结果,这在全世界是如此,在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

四、农业生产单位的规模与效率

从理论上说,按照规模报酬递增法则,同一产业中,生产规模较大的单位在效率上要比生产规模较小的单位高,因此,似乎可以推论:农业生产也符合这个法则,生产规模较大的农业单位在效率上要比生产规模较小的单位高,也就是说,小农场与大农场相比,生产效率相对较低。但是,许多发展经济学家不同意这一推论。他们认为,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农业来说,推论是适合的,但对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农业来说,推论是不适合的,在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农业中,小农场比大农场更有效率。其理由是:

第一,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亚洲各国,土地是相对稀缺的,而劳动是相对丰富的,在这样一种资源条件下,大农场往往不能使资源得到充分而有效的利用,因为它们倾向于用较少的劳动耕种较广的土地,而小农场则倾向于用较多的劳动在较狭小的土地上实行集约地耕作,结果,劳动力得到生产性就业,土地生产率也很高,因而使资源得到充分而有效的利用。

第二,在传统农业中,由于劳动和土地是主要投入,而资本投入很少,因而不存在一个最低限度的投资规模。在这种条件下,生产规模报酬是不变的。由此,也可以回答一个问题:绿色革命为什么取得成功?因为绿色革命对农场规模没有偏好,生物技术创新是中性的。

第三,大农场和小农场的经营目的是不相同的。大农场的经营目的是利润最大化,而小农场的经营目的是产量最大化。小农的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生产又有很大的风险,一遇灾年全家就有可能沦为饿殍,因此,必须遵循生存原则,尽可能生产更多的粮食以备不测。大农场的基础雄厚,即使遇上灾年,经济上也不会动摇,因此,大农场遵循效率原则,尽可能获取更大的利润。利润最大化的条件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就劳动雇用量的决定而言,工资要等于劳动边际生产率。如果劳动边际生产率小于工资,利润就会减少,农场主就会解雇一些农工,直至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工资时为止,而产量最大化原则所要求的是尽可能多地使用劳动,直至边际生产率等于零时为止。由此可见,比起大农场来,小农场能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吸收更多的劳动就业,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

第四,小农场比大农场较能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当小农家庭分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时,他们懂得生产是为自己进行的,家庭中每个成员都会比较自觉而勤奋地劳动,从而提高土地耕作质量,增加土地的产出。而大农场的土地属于农场主所有,被雇用的农工认为是为他人干活,劳动中缺乏自觉性而敷衍了事,从而影响了农业产出的数量和质量。

关于农场规模与效率之间的反向关系,一些发展经济学家还选择了一批发展中国家作过实地调查,得出了统计数据以证明小农场比大农场更有效率。如以1970~1971年的印度情况为例,在1 772个样本农场中,农场规模大小与每英亩[1]收入高低成反比关系,25英亩以上的农场平均每英亩收入只有346卢比,而5英亩以下的农场平均每英亩收入达737卢比。

农场规模的大小与生产效率的高低之间呈现着相反关系的观点,为发展中国家进行土地改革的必要性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根据,而且使人们不必顾虑因土地改革而缩小农业生产规模会降低总的农业生产水平。

虽然上述理论得到了很多经济学家的赞同,并得到了一些实际调查的证实,但也有人认为这一理论未免过于武断,因为对任何生产来说,新技术的引进必须有固定资本的投入,而大农场利用固定资本的成本较低,利润较高。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农业劳动将逐渐变为稀缺,其机会成本将逐渐增大,因而小农的优越性将趋于消失,而且随着技术的进步,大农场将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在技术创新中获得比小农场更大的利益。

五、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农业进步中的作用

(一)进行土地改革

如前所述,发展中国家改造传统农业有赖于新技术的发明和新技术的应用。但是,一种新技术发明并试验成功之后可能在某些发展中国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原因是社会经济制度的障碍,如不公平的土地占有制度会严重挫伤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

发展中国家的土地占有制度主要有三种形式:租佃制、庄园制和种植园制。三种土地所有制的共同特征是制度垄断。在租佃制盛行的亚洲国家里,由于人口众多,土地是一个稀缺的生产要素,土地价格大大超过它的边际收益,地主凭借对土地的垄断,不断提高地租。在庄园制和种植园制下,土地占有和土地经营是统一的,土地所有者控制土地使用权,成为劳动的垄断买主,他们凭借这种垄断权把工资压到很低的水平上。显然,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无地或少地农民长期贫困的根源,同时也是农业长期停滞的根源。为此,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必须把进行土地改革作为改造传统农业的起步点。

土地改革具有两种含义:一指土地所有权的重新分配,二指土地租佃权的变革。

土地所有权的重新分配有两种形式:

(1)土地有偿转移。政府通过一项法令,规定每个人能够拥有土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地主必须按照规定价格出售超过限额的所有土地,或者规定只有耕者能有其田,其他人必须全部出售他们占有的土地。可以看出,这种改革方式使失去土地的地主能够得到全部或部分的补偿。

(2)土地无偿转移。政府通过改革法令,把地主、庄园主和种植园主占有的土地全部转移给佃农或农工,而不给他们以物资或货币的补偿,这是土地改革中最激进的形式。

土地租佃权的变革也有两种形式:

(1)地租契约改革。这种改革只涉及租佃契约的法律规定,而不涉及土地所有权的重新分配。法律规定租佃契约签订的最低期限,例如不低于20年。在契约年限内,地主不得擅自毁约。这样,地主就不敢驱赶佃农和提高地租,佃农的生产利益可以得到保护。

(2)降低地租。高地租是阻碍佃农采用新技术的重要因素,高地租使他们缺少资金引进新技术,即便引进了而得到的增产也不能归自己所有。政府可颁布减租法令,规定农民支付的地租最高限必须低于过去支付的地租额,于是,佃农的福利和用于投资的剩余就会增加,从而可提高采用新技术的意愿和能力。

土地改革除了促进农业新技术的采用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之外,还是财富平等分配的一项重大措施,同时,在改善农村的贫困状况和增加农村就业两个方面也发挥了极其有益的作用。总之,土地改革具有很大的经济发展效果。

(二)价格政策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在“唯工业化论”影响之下,许多发展中国家片面地认为,为了加速工业化,农业部门必须为工业部门扩张提供尽可能多的剩余,因此,都采取压低农产品价格,提高工业品价格的价格政策。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它们逐渐认识到,这种不利于农业的贸易条件不仅造成了农业的停滞,而且也有害于工业的扩张,因为停滞的农业不可能为工业提供更多的剩余。因此,发展中国家应当对农业执行正确的价格政策,改善过去那种贸易条件不利于农业的状况。

改善农业的贸易条件能够促进农业技术的进步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因为农产品价格的提高是增加农业收入的重要源泉,农业收入的增加使农民有能力积累更多的资金,从而较迅速、较有效地采用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实现农业进步。进步的农业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剩余,结果,一方面为工业提供更丰富的粮食和原料,另一方面为工业品形成更广阔的市场。

但是,提高农产品价格并非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在发展中国家中,城市一般居民收入并不高,他们的家庭收入一半要用在食物消费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衣着也是家庭支出中的大项。如果农产品价格提高幅度过小,达不到改善农业状况的目的;如果农产品价格提高幅度过大,将造成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引起市民不满和社会不安定,城市工人因生活水平下降而要求增加工资,大幅度提高工资又会引起通货膨胀。不少发展中国家在这两难的处境中,往往采取这样一种办法: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按提价前的不变价格售予城市居民,购销价格的差额由政府财政贴补。长期的巨额补贴,国家财政将难以承受,这一弊端已在不少的发展中国家显露出来,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有人认为,关于农业的长期价格政策最好是保持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不变,当农业丰收时,国家可以大量收购农产品以免农产品相对价格下降;当农业歉收时,国家可以大量售出农产品以免农产品相对价格上涨。执行这种政策,国家需要建立储备基金。

(三)投资

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首要的是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农业基本建设包括水利设施、道路桥梁、邮电通讯、仓储运输等项目。农业基本建设能提高农业生产率,新型高产良种不仅需要大量的化肥,也需要充足的水分,如果水利设施完备,新技术采用就能大大提高作物产量。农业基本建设可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减小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剧烈变化造成农业生产的损失。农业基本建设使运输便利,使农产品得到妥善保管而减少损耗,从而有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农业基本建设还可以加速传播、推广市场信息和新技术知识。总之,从许多方面看,农业基本建设对农业进步和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农业基本建设具有两个使私人或一个生产单位难以投资的特点:第一,这种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个人或一个生产单位无力担负;第二,对这种建设项目的投资收益不能内部化,投资者不能独享投资收益,因而个人或一个生产单位不愿投资。因此,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责任由国家承担是必要的,也是适宜的。当然,国家主要负责对大型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一些小型的、耗资小的、受益面窄的地方性农业基本建设则应由农民或农场自己来进行。农闲时,农村中有大量闲置劳动力,可以把他们组织起来从事一些花钱不多的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农业基本建设,如小水库、小水渠、小仓库、乡村道路和桥梁等。

对农业投资还包括对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的投资。增加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给是农业技术进步的一个必要条件,国家可以直接投资于农业生产资料工业,也可以用财政补贴的办法促进这类工业的发展。

(四)信贷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农村还不存在现代金融机构和融资市场。农村中的信贷活动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质,贷款者对借款的农民进行高利盘剥,农民往往只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在苛刻条件下向高利贷者借款,数目不多,但债务沉重。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为了农业投资而举债是不可能的,因而在生产中采用新技术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

为了促进农业进步,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必须对农业投资给予帮助。政府对农民的金融支持,主要是在农村设立由国家管理的农业银行和信贷机构。它们的主要职能是对农民低利贷款,鼓励农民进行农业投资。资金的来源一般由国家财政拨款,也有一部分来自农民储蓄。

(五)研究、推广和教育

新技术的采用是农业技术进步的关键,但新技术必须通过研究发明出来,然后加以推广,最后由农民学习运用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去。研究—推广—应用,这三个环节是紧密相联而缺一不可的。

发展经济学家把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看成新技术的供给。新技术的供给成本较大,而供给者能获得直接收益较小,私人投资一般不会投入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去,为此,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当大力资助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机构。发展经济学家把农民对新技术采用的意愿和能力看成新技术的需求。作为新技术的需求者,农民对一项新技术是否接受和接受得快慢,决定于对新技术经济效益的判断,风险大小的考虑,特别是农民对新技术掌握和运用的能力。因此,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牵涉到农民的学习和教育问题。

农民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有三种方式:一种方式是从经验中学习。这种方式付出的代价较高,因为收效缓慢,而且要经过多次试验才能学会。另一种方式是在职培训。利用短期培训班和业余学校及外出参观等形式教育农民,这是在短期内使农民掌握一项技术的基本方法。还有一种方式是正规教育。这是提高农民文化教育水平,奠定他们接受新技术、掌握新技术的基本能力,见效于长远的重要方式。

思 考 题

1.从一些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经验教训,论证我国乡镇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2.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工业化和农业进步为什么不可偏废?

3.如何深化对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认识?为了进一步发展农业,应做好哪些工作?

【注释】

[1]1英亩=4 046.86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