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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1.3.10 第十二章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十二章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般说来,婚姻关系包括结婚、离婚、夫妻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等,家庭关系则包括亲子关系以及收养、抚养、监护关系等。各国婚姻家庭法都以本国社会经济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宗教风俗习惯为背景,与该国的公共秩序联系密切,为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各国一般对这些问题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随着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张,这些领域中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也渐渐放开,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另一方面,由于有未成年人、生活能力欠缺的家庭成员,各国也日益强调对于弱者的保护。因此,这一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混合着三种原则:人身关系主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财产问题上则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而在亲子以及扶养关系上,则强调对弱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