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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德国重新武装与入盟西方战略: 1949—1955
1.4.2 二、重塑中的联邦德国外交模式

二、重塑中的联邦德国外交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人类历史上空前的惨烈摧毁了欧洲这个世界工业化发展最早的地区,同时也伤及了因文明的不断进步、经济活动区域的日趋广泛而发展起来的国际关系。美国学者约翰·斯巴尼尔(John Spanier)在回顾战后国际关系发展时曾做了个类比:“亚当·斯密创立了放任自由的经济学说,当这套自由市场哲学用于国家间关系,而非用于国内市场中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时,它可以将政治现实翻译为古典自由贸易传统下的规则。经济上,当这些国家交换物资时,可达到较高的生活水平;政治上也可创造和平环境中的共同利益。一句话,因为战争破坏自由贸易,所以它是阻碍生产的(counterproductive)。”[100]因而,在战后国际关系中,对和平的执着与争取;对战争的忧惧与厌憎也逐渐成为不争的事实。美国行为学者克拉斯勒(Stephen D.Krasner)总结道:“各国间日渐强化的联系纽带将逐步把由冲突与使用武力为特征的国家行为转变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合作为特征的行为。”[101]

联邦德国于战后初创,因战争浩劫所致的百病丛生使它急需着手以经济恢复为主的战后重建。同时,在占领法规与基本法并行的战后初期,联邦德国主权状况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占领国。因而,与包括占领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关系状况也是这个新生国家战后发展不可忽略的外部因素。依照《占领法规》,西方三国保留有对德国与他国建立关系及以德国名义缔结国际协定的监督权。[102]故波恩政府最初没有外交权力,但《基本法》第65条又注明:“联邦总理确定政治方针并对其承担责任。”[103]因此,舒尔根(Gregeor Schöllgen)说:“联邦总理仍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对本国的对外政策施加影响。”[104]正因如此,在1955年占领法规因巴黎协定的生效而自动废除之前,阿登纳就努力争取西德的外交自主,并于1951年3月15日在波恩重建外交部。[105]战后联邦德国外交将革故鼎新。她不仅小心翼翼地处理着与苏东的关系,而且也逐步转变为一个融身于西方体系并理性地采取合作立场的新型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