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盟国管制委员会的失败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重建经济秩序,在和平与安全的背景下加强工业生产。而要达到上述目的,就要求代行全德政府权力的管制委员会能畅行政令。而随着战后德国稳定工作的延续,无论是从德国与欧洲经济的恢复出发,还是从德国民主化着眼,都要求管制委员会如同临时中央政府。但组成管制委员会的各战胜国由于国家利益存在差异而使它无法在战后德国的政治生活中起到统一的作用。而对于战后德国政府组织形式、宪法原则、领土状况等诸多方面,4个占领国更是各执己见,难趋一致。例如美国,1945年5月10日,杜鲁门签署的秘密指令写道:“处理德国事务,须使政治管理机构趋于分裂割据之局……为此目的,必须对各省区、各地区、各市政当局的任何自治企图予以支持。”[39]始建于1921年的外交委员会(CFR)一直对美国对外关系出谋划策,该委员会专家德威特·普尔(Dewitt Poole)在“二战”后立即表示:“德国仅从1870年才统一,美国的政策应倾向于德国的分裂……公众须戒绝统一的想法。”[40]而法国在对建立德国中央政府问题上则持反对态度。结合在过去的70年中,法国遭受的三次入侵,法国反对强大的德国中央集权。但对于德国经济,法国却主张在盟国严格管制下予以统一处理。德国学者雷纳·胡德曼称法国的这种态度是矛盾的(ambivalente Haltung),并称法国对德政治统一与经济统一的态度存在差异(Differenzierung)。[41]总的来说,法国对德是要削弱其集权,控驭其经济。英国的情形则不然,第二次世界大战虽然使其殖民帝国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它们仍然担心德国复兴的可能与苏联扩张的意图会危及它在1945年上半年已确定的势力范围。[42]英国对德政策则较为独立,尽管它在战后急需美国的支持。但它不急于在战后立即就德国问题的具体方面与其他战胜国达成一致。德国学者约瑟夫·福舍波特(Josef Foschepoth)1982年指出:“英国避免在德国问题上与他国达成确定的一致(definitive Vereinbarungen),例如,在雅尔塔会议上,丘吉尔就拒绝确定德国战后的赔偿数额。”[43]因而英国与苏联在战后成立的欧洲咨询委员会中一直关系紧张,这种紧张还蔓延到素称牢固的美英关系中。美国学者加尔登(Robert W.Garden)评述道:“英国甚至不顾美国的阻挠,而力图将鲁尔归并到西北德占领区中来。”[44]至于苏联,它的对德政策更是与其余三国大相径庭,例如,美国承认德国的分裂,而苏联则强调建立全德中央政府。[45]前民主德国与前苏联的外交部官方文件还一致申斥西方分裂德国的企图与计划。他们提出:“西方国家一方面阻挠建立全德行政机构、全德性的民主政党和一个全德政府;另一方面,他们从1945年以来就已经在他们占领的地区着手建立分立的行政机构,破坏关于德国统一的波茨坦条款。”[46]苏联不使德国分裂的意图还在于它仍寄希望于通过盟国管制委员会能促使西方遵守有关德国赔偿的规定,因为依照美、苏、英三国波茨坦会议议定书,“苏联除在本占领区获得赔偿外,尚可自西方区域获得赔偿”。[47]因此,若是德国分裂有了法律基础,则这种赔偿是难以获取的。另外,苏联还有意向西拓展,而德国的分裂将构成这一意图的阻碍。以上分析可知,各战胜国因各自利益与目标的不同,而难以在对德问题上趋于一致。
各战胜国的利益差别使战后德国的分裂与混乱不可能立即得到改观。而冷战序幕的拉开则使得德国问题尤如其中的一幕,它的张合启谢必然要随着冷战这幅巨幕而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使1815年以来的欧洲协调机制不复存在,而且战争推出的两个大国也令力量中心由欧陆向东西两侧移动。就像1944年8月3日乔治·马歇尔(George Marshall)致国务卿科得尔·赫尔(CordellHull)的信中所说的一样:“我们将发现一个在国家军事力量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的世界,这个变化是自罗马陷落(指公元476年,笔者注)后15个世纪以来最为剧烈的……在击败日本之后(1944年,德国败局已定,笔者注),美苏将是仅有的一流军事强国。”[48]战争刚结束时,美国出于战时同盟观念的延续以及对世界秩序的乐观预计,希图以大国合作的思路去构筑战后的安全格局。而富兰克林·D.罗斯福早在1942年5、6月间与莫洛托夫的谈话中就提到所谓“四大警察”(Four Policemen)的概念,[49]他甚至主张战后美军撤离欧洲,而预备让英国对欧洲安全的重建独负其责。这显然是对战后国际关系发展的错误估计,因为到了1947年,英国甚至对其“一战”以来就已建立起的东地中海霸权都难以为继,更不要说维持欧洲安全了。而且不仅如此,英国政府内部早已有一种亲苏的倾向,这源自于1941年12月时任英国外长的安东尼·艾登(Anthony Eden)在对莫斯科的访问期间对斯大林所作的让步。时任美国助理国务卿的贝尔(Adolf A.Berle)在一份备忘录中指出:“这种让步颇似1939年里宾特洛甫—莫洛托夫条约。”[50]而战后美国学者史蒂芬·迈勒(Stephen Miner)则进一步指出:“艾登意欲绥靖苏联,力陈此种做法的优点在于可以争取苏联战后为平衡德国起作用。”[51]英国自身的实力地位20世纪以来,急速下滑,而两次大战更是使英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运作能力大为削弱。故而挟苏之力、制德之威便成了英国的一种权宜之策。艾登的亲苏观点反过来还受到罗斯福的影响。康奈尔大学的政治学者詹姆斯·麦卡利斯特(James McAllister)说:“他(指罗斯福)的长期目标是首先消除德国的中心位置来更改欧洲国家体系中的力量制衡机制。他支持摩根索计划也好,主张肢解德国也好,都是因为他相信德国不仅是欧洲稳定的破坏者,也是联盟、扩军,以及势力范围划分的根源(taproot)。”[52]罗斯福将德国的威胁视作最大,而苏联可能对于西方的压力则次之,或可忽视。故而,美国应大胆地从战后欧洲脱身。罗斯福还综合了各种观点,如联合战略调查署(JSSC)主任斯坦利·D.安姆比克(Stanley D.Embick)的说法:“自给自足的美利坚毋须在战后顾盼欧洲,她的战时战略与战后安全也不必系乎于英国的大陆利益。无论在战时,还是战后,美苏利益间均不存在内在冲突。”[53]据此,在德黑兰会议前,罗斯福与参谋长联席会议会谈。会商的结果是产生了直至战争结束还在指导美国战后军事规划的JCS570/2号指令。该指令依旧反映了总统本人的“四大警察”观念,它主张:“美国利益应优先放在西半球、中太平洋与远东(欧洲不在此列)。”[54]此外,瓦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查尔斯·波伦(Charles Bohlen)、列威林·汤普森(Llewellyn Thompson)、艾尔德里奇·杜布洛(Eldrige Dubrow)等人也迎合了这种关点。他们在一份呈送给战略服务办公室(OSS)的报告中,以“战后时期苏联的能力与企图”为题,深入地分析了苏联政策。其结论是:“苏联既无资源,也无企图去采取与西方进行军备竞赛的冒险政策。”[55]可见,这些苏东问题学者与罗斯福大国合作方针相合拍,依旧弹奏着对苏宽和的老调。
“二战”结束后,德国军事机器灰飞烟灭。对西方而言,苏德两国,孰强孰弱,显而易见。这正如丘吉尔1940年所说:“上帝没有赋予人们预知事件如何发展的能力。在某一阶段,人们看起来是对的,而在另一阶段他们好像又错了。那么,几年之后,当人们从更长的时间段落来观察,所有一切完全是另一番景象。”[56]德国的崩溃与苏联的强大使1945年后的国际事务须得重新评价。而首先对罗斯福“四大警察制”观念提出批评的是曾任美国驻苏大使的布利特(William C.Bullitt)。布利特在战争尚未结束时就认为,“罗斯福认为苏联政策(指向东欧扩张)是西方的不信任所引发的,而这种不信任可以通过租借与开辟第二战场来加以克服。这种假设错误地估计了对手(指苏联)的本质,因为苏联的政策不是由西方的不信任,乃是受进攻的动机所驱使的。除非遭遇强有力的反抗,否则苏联将于战后填补德国崩溃所遗留的真空。”[57]布利特为后来的冷战理论提供了序言,此后乔治·凯南在8000字电文中则进一步指出:“斯大林不会被西方给予援助的承诺所买通,他将无孔不入,会试着寻找西方的弱点。这种企图只有在一系列不断变动的政治与地理方面,巧妙而警惕地使用对抗,方能加以遏制。”[58]1946年3月5日,丘吉尔的铁幕演说更是揭开了冷战序幕:“铁幕后的中欧和东欧国家无一不处在苏联的势力范围之内……受莫斯科日益增强的高压控制。”[59]到1947年,美苏间的矛盾趋于深化,3月12日杜鲁门的咨文直接攻击苏联为“极权国家”,并且还说,“不论什么地方,不论这种侵略是直接还是间接的,只要它威胁了和平,都与美国的安全有关。”[60]回到德国问题上来,冷战的进程不仅是德国问题不可旁置的考察因素,也是它难以忽略的大背景。在1945年9月之后的历次外长会议中,战胜国始终在寻找一项能使各方达成一致的对德问题解决方案。从外交上而言,急需缔结一项条约。但各国的利益差别势必使之阻力重重。而在杜鲁门主义正式出台前,虽然盟国管制委员会很难就涉及全德问题的事务达成一致,但各国,尤其是美国仍存有大国合作的观念。它想“通过建立外长委员会使在对德政策上的大国合作制度化,并借以防止在各战胜国间倒退的、互相防备的安全政策。”[61]特里尔大学的德国学者韦尔纳·林克(Werner Link)称这种关系为“对抗性合作”(antagonistische Kooperation),他认为此时的美苏都希望避免冲突,并想“分得这个战败的敌手的战利品”。[62]故而,贝尔纳斯在1946年9月6日斯图加特演说中称:“德国在东西方力量争夺中既不应是棋子,也不应是伙伴。”[63]美国有自己的盘算,对于英苏在欧陆上的传统利益,它不敢小觑,只能小心翼翼地潜入其中,而合作就是理想的方式。对此,约翰·金伯尔(John Gimbel)在1974年的《当代史季刊》(Vierteljahrshefte für Zeitgeschichte)中撰文指出:“美国的主张是通过执行合作的对德和约政策来作为利益范围政策的替代。”[64]美国推出了自己认为是非常圆满的条约草案。贝尔纳斯在1946年2月将该草案全文呈递给英、法、苏三国政府。[65]如果该草案能得到其余战胜国的同意,将使德国问题的处理按照美国意图前行。而结果是除了英国强烈拥护外,法苏各有己见。法国政府表示要进行善意的审查。同时,却又提出:“德国非军事化应纳入到集体决策中去,德国将来的地位应通过有关领土、军事与经济的规定予以确定,盟国的安全也应通过上述规定予以保证。”[66]苏联则以含糊的回答表达了对这一草案的反对态度。苏联外交部在1946年4月20日表示将“对条约草案认真思考,同意在此后的巴黎外长会议上交换意见。”[67]7月8日,在外长莫洛托夫的授意下,苏联公布了自己的看法,集中为4点:(1)德国被解除武装的年限应由25年延长至40年;(2)美方的建议比起雅尔塔与波茨坦的协约要窄得多;(3)草案中缺乏非纳粹化、消灭垄断组织、州政府的改革与民主化;(4)草案无视德国赔偿的必要性,对此苏联政府绝不能容忍。[68]